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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時代的因果錄 ~ 天理不容
2007/10/18 13:40:45瀏覽409|回應0|推薦1

 
天理不容




最近有機會參加草藥公會的學術義講團,多次作泰南行,認識了甚多回教領袖人物。尤其有一位本是朋友,四十年不見,他竟然做了南部回教的「卓依滿」──回教信徒領袖級的長老。



卓依滿乃他越講了一則回教徒「天理不容」的故事給我聽,很具教育啟發性,更能給世人提高警惕,故謄錄之。



乃他越的好友乃猜閣,也是回教卓依滿高榮譽人物,是一位虔誠熱愛宗教的信徒領袖。每天不論多忙,必是定時作禮拜,最低限度每天要作晨早午晚,四次五體投地祈禱懺悔;祈求真主賜給生靈平安,並懺悔每天的罪過錯;甚至出外旅行,也是保持著每天禮拜。



當時有些人譏諷他太迷信,而他也不以為意,並說信仰是人生旅程中奮鬥的導師、勇氣的泉源、成功的力量。信仰真主不但能引導我們走向光明燦爛的遠景,而且能給予我們無比的勇氣……。



約在四五十年前,曼谷市郊土地荒蕪的很多,乃他越等人徵得清真寺長老們的同意,用公款買了一片約二十泰畝的荒地,作為回教徒的墓地。當時他們多屬外僑籍,不能擁有土地使用權,大家便以乃猜閣的兒子乃湄猜的名義,購買土地。大家都信任乃猜閣,因為他不但對回教忠心耿耿,而且為人急公好義,凡是教團裡的事,他都爭著做,這樣一位大好人不相信,還要相信誰呢?



時間匆匆,一晃便是四十多年,乃猜閣等同輩先後去逝,剩下寥寥幾位在世,而已接近老年的乃湄猜,一點也沒有乃父的作風,對回教的信仰不但不虔誠,也多作違背教義的事。諸如回教嚴厲反對教徒從事放貸收利息行業,但乃湄猜數十年來都做著放高利貸的事業。還有回教雖不反對多妻制,但嚴厲不准邪淫,而乃湄猜又常犯此戒條。



環境的變遷,原市郊外的一片二十多泰畝荒地,左右闢有大馬路,前後建有大花園別墅,地價由每畝三千銖,突然漲至百萬數字。因此,隨著地方的繁榮,這片原本是墳頭堆的荒地,在左右前後大馬路及大別墅的襯托下,忽然間身價大漲了千百倍。



早有炒地皮的人看中這塊地,雖屬墳塋,但葬得不多,而回教徒埋葬先人,又不比華人講究,只在下葬處的土面放一塊石頭,表示已有亡者葬在此處而已。所以便有熟知內情的經紀人,從中教唆乃湄猜把墳地他遷,把這美地改建別墅花園。起初乃湄猜顧慮到回教的教律嚴厲,令人不敢觸犯;後來經不起數以億計的金錢誘惑,竟然任用做律師的女婿,行文給清真寺長老,說他需要用該地,請長老們把已葬在該地的先人起出,另覓墳地。



清真寺長老們接獲律師事務所的通知函,如晴天霹靂,幾經周旋無效。而清真寺裡也不乏權勢人才,便這樣對簿公堂,打起官司來了。雖然當時是清真寺購地,只是借乃湄猜之名為合法擁有人;但是又沒有其他証據,也只剩乃他越是見證人了。若是打官司,乃湄猜百分之百佔優勢,因為他是地契主權人。



乃他越老謀深算,認為打官司,寺方勢必佔下風。雖然他是當時的見證人,但法律講究證據,當時買地只講究信義二字,可沒有其他證明文件。於是約了幾位德高望重的教友,備了鮮花水果,約晤乃湄猜,曉以大義。但多次都不獲晤,直到有一次不得已,乃湄猜終於肯接見了。利令智昏的他,口口聲聲地說,已委託律師處理,一切按照法律行事;甚至最後還威脅乃他越等人,如不照法庭的行文搬遷,他就控告侵佔物產。近八十歲的乃他越,氣得臉孔漲紅,他本來就有高血壓,一陣暈眩,險些中風,幸得同行人的攙扶,才免於倒地。只見他顫抖走出門,眼前正是一片陰霾愁雨天,他發出顫抖的聲音,向天一指,說:「叛教!叛徒!天理不容!」說時遲那時快,烏雲密佈的天空劃過一道強烈的閃電,不遠處平地起了霹靂一響雷,嚇得乃湄猜趕快跑進房裡。



這件轟動整個回教界的大新聞,正在許多相關人物不知如何調停時,忽然起了極端的變化。一雷雨交加的早晨,乃湄猜乘坐汽艇要去收利息款,汽船超載,加上大風大雨,翻船沉了。在這段河流翻船本是常事,經過一番打撈,三十多位乘客都平安,唯獨乃湄猜太慢救起,已停止呼吸。



依照回教徒的規矩,死人是不能放在家裡過夜的,一定要在太陽下山之前埋葬掉。這天的雨下得特大,黑雲密佈,雷電交加響個不停。午後,天空略為放晴些,乃湄猜遺族親友等,草草將他裝入一薄棺,集合了四五輛小貨車,向那處還在官訟中的墳塋前進。車剛開不久,到一處交叉路口,一個吃迷幻藥的大卡車司機闖紅燈,別的車不撞,偏偏撞上這輛載著死人的車。乃湄猜的屍體從薄棺裡掀出來,滑落在路中央,嚇得所有過往的車輛繞道而行。不得已,只好換車另外買一副棺木。



一番折騰後,總算勉強起程。這時雨又大了,墳區低窪地,送行的另外三輛小車不能進去,載運棺木的車一陣前進後退,最後陷進泥沼不能行駛,偏偏近傍晚雨又下得密,電電又存心來嚇人響個不停,只有幾個人,想要把載棺木的汽車推托起來,已不可能了。大家又冷又累,想做最後的努力。但是忽然間,一道閃電從天際直落下來,一聲巨響,棺木被劈開,乃湄猜的屍體第二次暴露,從車上跌進水裡。「我的媽啊!」送葬的人,包括乃湄猜的兩個兒子,丟了汽車向大馬路沒命地狂奔……。



這正是乃他越所說的「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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