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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血汗醫院 中山、林錦浩、實美、幸福、瑞康、戴銘浚、吳外科、晉安、腎美、瑞生、博愛都違反勞基法 要重罰
2016/09/26 14:37:15瀏覽5511|回應8|推薦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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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太子害羞請馬上進入高雄市的「違法雇主查詢系統」(違法事業單位查詢)(←有超連結,請點選進入)http://labor.kcg.gov.tw/IllegalQuery.aspx?appname=IllegalQuery,建議高雄市民找工作前,一定要先進入「高雄市-違法雇主查詢系統」,自己先提防,一開始多做些自行蒐證的防範措施,有明確的違法證據(出勤記錄、薪資單、扣薪記錄……等等),之後檢舉違法時,或必須「勞資爭議」時,勞工局才幫得上忙!(感謝 微風-網友 的鼎力相助)

三太子害羞高雄市的勞工 你一定要會「申請勞動檢查」,請滑鼠按這裡進入「申請勞動檢查」:請馬上進入 「高雄市長信箱」-馬上學會 申請勞動檢查(進入 市長信箱 之後 / 17.勞工行政類 / 2.勞資糾紛)(←有超連結,可直接點選)(如果你是員工,一定要點進去,才知道如何幫助自己,也幫助大家)(高雄市長信箱效率比勞工局長好喔!)
高雄市長信箱https://soweb.kcg.gov.tw/RWD/#/report

三太子做鬼臉流星說:按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規定:「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三太子害羞這不是我說的,是勞動基準法規定的)

關於高雄市勞工局105年度第5次公告的血汗醫院診所名單中,這些醫療院所有陸續違反「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出勤紀錄未記載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工作規則未依規定報備並公告揭示」、「出勤紀錄未記載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雇主不得拒絕」、…等相關勞基法,說實在的,每間醫院診所不會只單純違法一項(連50嵐都有員工應對勞動檢查交戰守則,但事實是…很多都違法、一次違很多法)。

但是勞工局的態度就是,反正違反一條罰2萬,違反10條也是罰2萬,反正先找一條違法來裁處開罰就可以,所以像 光雄牙醫 違反「出勤紀錄未記載至分鐘為止」,你以為這麼小細節員工會在意嗎?只要你休假、薪資、加班費都按勞基法作業,不要違法,員工才不會跟你計較出勤怎麼紀錄呢?想也知道,雇主心想,既然都已經違法就全都犯,每一條都犯到也不為過,這樣如此嚴重侵害勞工應有的基本權益,但是到了勞工局的裁處公告,只看得到「出勤紀錄未記載至分鐘為止」,還真是讓人感嘆、心酸酸!

腎美診所 違反的「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雇主不得拒絕」尤其具有指標性,這還是我第一次看到,原來診所的護士人員是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不然人家護士在你那裡辛勤工作,每到將近懷孕、生小孩,就叫他回家吃自己,這對於醫護人員的工作權是一種嚴重的傷害;有了孩子,卻不讓護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這對母親及嬰孩更是一種人權的侮辱!

而以前總是「老闆我最大」「我說了就是法,勞基法拿我沒皮條」,但是勞工意識抬頭,即使護理人員也開始鼓起勇氣說,「要依法行事,依勞基法」,不再是雇主醫生土匪當道的年代了。(但是你看看,處分的日期為 104.11.2,而公布時間是 105.8.10,你嘛幫幫忙,這勞工局根本是在打馬虎眼,小嬰孩都長大成人了,或心酸酸地說,母親,您辛苦了!!台灣政府就是這般殘酷地懲罰當媽媽的人)(有罰2萬元喔,這到底是懲罰不法,還是鼓勵違法呢?)

好吧,那我請問您,上一次違法公告的 高陽明診所、柏愛診所,你找得到公告在哪裡嗎?還不到1個多月,就已經下架了;那再請問,請你找出 阮綜合醫院、高醫、高雄榮總違法公告在哪裡,你一定會回我,「這根本是大海撈針嘛」,答對了,要把 Excel 、Word檔 一個個打開、一個個瀏覽,請教您,這跟找不到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說白了,高雄市勞工局只是做作樣子,表面上是在保護勞工,實際上是在保護企業雇主,幫忙開後門解套。

關於勞基法第1條說,「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曾幾何時,好像變成了企業的高標、恩惠、德 政、…之類,勞工,有機會開口嗎?

所以從這一期起,我要讓公告的效力增加,像人家新北市就很有心,建構「違法雇主查詢系統」(http://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index),只要打入關鍵字「醫院」、「診所」,就一目了然;而我所能做的,就是公告 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等等,那也希望高雄市民發揮公德心,走過去就跟醫師聊一聊,「長久以來違反勞基法,被勞工局公告在網路上,現在有沒有守法了呀?」「欺負員工的老闆是沒有良心的,你是醫生,請千萬不要泯滅珍貴的良心」

真的懇求勞工局人員,必須嚴厲向雇主開罰,以要求確實遵守勞基法,施以嚴厲罰則並要求限期改善,這樣才能保障弱勢的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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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血汗醫院名單- 105年第5次公告違反勞基法的醫院診所

◎高丹榕診所-高丹榕醫師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223號

◎腎美診所-盧國欽醫師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336號

◎博美牙醫-潘富香醫師
高雄市新興區新田路35號

◎光雄牙醫-鄭光雄醫師
800高雄市新興區渤海街86號

◎瑞生醫院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192號

◎廣聖醫院
高雄市旗山區中華路618號

◎臨海醫院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一路461號

◎博愛醫院
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689號

◎正大醫院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三路128-9號

◎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806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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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勞工局 105年度第5次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公布名單
http://labor.kcg.gov.tw/IllegalList.aspx?appname=Illegal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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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公布105年第5波違反勞基法企業名單-大成報-2016-09-22 06:53 08:18
http://n.yam.com/greatnews/society/20160922/20160922895473.html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勞工局21日公布第5次違法事業單位名單,包含運輸物流及汽車貨運業、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總計公告違法企業114家,分別開罰2 萬至90萬元不等。

台灣牛角電影有限公司從101年起,因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遭勞工局3度開罰,而今第4度查獲,加重開罰16萬元;綠大地電動機車實業廠與勞工就工資爭議調解成立後,經勞工局 發出限期給付命令,仍未完成工資給付,重罰10萬元;廣聖醫院擅自以勞工加班補休時數扣抵工作時間,使勞工單日工作時數高達13.5小時,又未加發勞工休假日出勤工資,遭罰 10萬元。

針對「儲配運輸物流業與汽車貨運業」之專案檢查,本次公告15家業者,就有8家事業單位因延長工時逾上限挨罰,威舜貨櫃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讓勞工從早上8點工作到次日凌晨4點 ,五洲倉儲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勞工從早上6點30分上班至次日早上6點30分,均嚴重超時,勞工局分別開罰12萬及6萬元,且已將儲配運輸物流業列入下半年「保衛勞動條件大作戰」 專案指定行業,將持續加強稽查,確保勞工有健康的工作環境。

「醫療院所專案檢查」中,瑞生醫院使勞工單日工作16小時、臨海醫院未依法報核工作規則、博愛醫院未記載勞工出勤時間至分鐘為止、正大醫院未依法加發投票日出勤工資,均 遭勞工局開罰2萬元,顯示醫療院所在工資、工時仍多有缺失。勞工局局長鄭素玲強調,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與整體醫療品質息息相關,勞工局會將查有違規的情形通報醫療主管機 關,雙方共同進行督導,呼籲業者應更積極遵守法令規定。

勞工局9月正進行製造業、餐館及飲料業2大專案檢查,提醒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如查違法將依法開罰,並按月公告違法事業單位名單,民眾可上勞工局網站瀏覽 (http://tinyurl.com/zzdbmyo)。

近來扣薪爭議時有所聞,勞工局特別提醒,如果勞工因故意或過失造成雇主的損失,雇主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但雙方如未能達成協議,賠償金額並非雇主所能單方認定,更不可 以此為由逕自扣發工資。勞工局也提醒勞工朋友,如遇有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可主動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局將在合於法令的範圍內協助雙方處理爭議,避免簽訂不合 理的賠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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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高市第5波勞檢公布 114家違法-自由時報-2016-09-22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34684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勞工局昨公布今年第五波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包含運輸物流及汽車貨運業、醫療院所,總計公告違法企業高達一一四家,竟然有醫院員工單日工作十六小時,分別開罰二萬至九十萬元不等。

遭罰金額最多的是台灣中油,違法內容包括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總共被罰九十萬元。

勞工局特別點名台灣牛角電影公司,從一○一年起因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遭勞工局三度開罰,今年又第四度查獲,加重開罰十六萬元。

此外,綠大地電動機車實業廠與勞工的工資爭議調解,經勞工局發出限期給付命令,仍未完成工資給付,遭重罰十萬元;廣聖醫院擅自以勞工加班補休時數扣抵工作時間,使勞工單日工作時數高達十三.五小時,又未加發勞工休假日出勤工資,遭罰十萬元。

勞工局長鄭素玲強調,今年第五波勞檢,針對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發現瑞生醫院的勞工單日工作十六小時、臨海醫院未依法報核工作規則、博愛醫院未記載勞工出勤時間至分鐘、正大醫院未依法加發投票日出勤工資,均遭勞工局開罰二萬元,顯示醫療院所在工資、工時多有缺失,呼籲業者應遵守法令規定。

勞工局本月正進行製造業、餐館及飲料業的檢查,查獲違法將依法開罰,並按月公告違法事業單位名單,民眾可上勞工局網站瀏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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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haihwaDD&aid=75794755

 回應文章

小蝦米
2018/04/30 15:51
真高興有人為勞工發聲,但勞工總是弱勢,這是事實,因為你站出來檢舉,就可能影響下一個工作,官官相互是事實,大多數勞工只能自認倒霉,像義大醫院可以用年齡來拒絕勞工嗎?聖功可以用"感覺"來資遣勞工嗎?為什麼這樣的風聲不會傳出去,因為大家都要工作掙錢,站出來,自己暴了光,也無法順利工作,唉,當醫院給你安了用莫須有的罪名,只有一張嘴也無法辯駁,靠法律途徑,矌日費時,不是當事者還真難體會那種痛苦.(killerwheale0804@gmail.com)
流星怡(whaihwaDD) 於 2018-07-05 08:34 回覆:

真高興有你的回應!

加油真希望 正義 公理 能落實到各行各業,我們又不是二等國民,憲法所立的人權,勞基法所說的最低標準,我們理應要求平等享有!


迷霧微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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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的違法雇主查詢系統 找工作前先查詢 一開始就積極蒐證 避免雇主出暗招
2017/04/03 10:10

現在高雄也有「違法雇主查詢系統」(違法事業單位查詢)←有超連結,請點選進入)(http://minilabor.kcg.gov.tw/IllegalQuery.aspx?appname=IllegalQuery,建議高雄市民找工作前,醫定要先進入「高雄市-違法雇主查詢系統」,打聽打聽這家公司是否曾經違反勞基法,是否曾經侵犯勞工基本勞動權益(如果曾經,現在就也是違法單位啦)?自己先提防,一開始多做些自行蒐證的防範措施,終究勞資爭議到頭來還是要委託勞工局處理,有明確的違法證據(出勤記錄、薪資單、扣薪記錄……等等),之後檢舉違法時,或不得不「勞資爭議」時,勞工局才幫得上忙,蒐證、舉證算是幫勞工局的忙、也是幫自己的忙;一定要進去使用「高雄市-違法事業查詢系統」(←有超連結,請點選進入)喔!

祈求 正義 公理 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羞


流星怡(whaihwaDD) 於 2018-07-05 08:37 回覆:

現在高雄「違法雇主查詢系統」(違法事業單位查詢)(←有超連結,請點選進入)http://labor.kcg.gov.tw/IllegalQuery.aspx?appname=IllegalQuery已經更新,建議高雄市民找工作前,一定要先進入「高雄市-違法雇主查詢系統」,自己先提防,一開始多做些自行蒐證的防範措施,有明確的違法證據(出勤記錄、薪資單、扣薪記錄……等等),之後檢舉違法時,或必須「勞資爭議」時,勞工局才幫得上忙!


祈求 正義 公理 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讚啦


夢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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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14 15:19
說得好,我支持你的觀點!
流星怡(whaihwaDD) 於 2016-12-24 16:02 回覆:

謝謝你的支持及肯定

祝福您 健康 平安三太子泡湯ㄑ


鷹眼
高雄市勞工局對付 勞動檢查 檢舉人 的惡劣手段,六都第一 了不起的業績就是這樣賺來的 真是 非常可惡 無恥
2016/10/29 07:46
Fox三條線新聞寫到「104年度勞動檢查與處分次量評比六都第一-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表示,104年底勞動檢查成果計有2891件,裁罰事業單位837家,裁處金額3275萬,裁處率達28.9%,今年更積極提升檢查能量,希望能達到3600件的目標」(1050702-中時),你以為高雄市勞工局有這麼了不起嗎?告訴你欺負勞工血汗業績背後的真相是:

1. 隨著 新聞吹噓 及 勞工意識 抬頭,所以有很多人趕快向勞工局檢舉雇主違反勞基法,而勞工局進行第一次勞動檢查後,就會向違法業者裁處2萬元。

2. 請問,違法的公司都會守法了嗎?答案是,都不會;所以檢舉的民眾很生氣(老闆會秋後算帳啊!!),又繼續向勞工局檢舉雇主違規之情況。

3. 這時候,勞工局就會轉而威脅檢舉民眾,要「具名檢舉」喔,不然就必須撤銷案件;很多民眾聽到要「具名檢舉」才能辦理、之後哪還敢找勞工局呢?

4. 此時,勞工局就名利雙收,第一、賺到裁處罰款2萬元,第二、幫違法雇主開後門解套(反正有錢人多是找議員、立委來關說,所以之後在議會暢行無阻、吃香喝辣…),第三、民眾聽到「具名檢舉」才能辦理,就不敢找勞工局檢舉了,所以勞工局就可以說,「因為勞動檢查成效很好,所以違規的情形都改善了」。

不所以呢?找勞工局幫忙做勞動檢查,自己還是要乖乖地盯緊勞工局的作業情況,才能有好的效果,不然被出賣了就只能欲哭無淚!!

小敏
颱風假、928上班,老闆雇主,你要依勞基法,加發一天薪資!不可以當強盜欺負員工
2016/09/28 08:53
踹共!!!像今天又是颱風天(依公告停班停課),又是928(孔子誕辰紀念日係屬勞工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1日),有哪個老闆還要求員工上班的,給我站出來!(我的老闆呢?不敢站出來嗎?)

颱風假,老闆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928(孔子誕辰紀念日)老闆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

可以的,重點在哪裡?老闆,你沒有依照勞基法,沒有加發一天薪資嘛!重點在這裡!

三條線不是可不可以上班的問題,而是老闆,屢屢違反勞動基準法,嚴重侵犯勞工的權益,而且每次都這樣,可惡的是這一點,你搶走員工應有的權益,在美國、日本應該判刑、抓起來關的!(台灣政府可不可以多學學已開發國家,不要老是不學好)
流星怡(whaihwaDD) 於 2016-09-28 13:37 回覆:
「不是可不可以上班的問題,而是老闆你,屢屢違反勞動基準法,嚴重侵犯勞工的權益,而且每次都這樣,可惡的是這一點,你搶走員工應有的權益」,講得真好!

委屈真想說,「老闆啊,我是台勞,不是外勞(外籍勞工),薪資、休假要依勞基法來執行,你不可以給個2萬元,就要包山包海吃到飽,不管颱風假停班停課也叫來上班、928勞工國定假日也來上班,好像理所當然,還故意不給加班費,那就不要怪我無情無義了!」

算了,他如果有良心,就輪不到我還要跟他 苦口婆心、苦苦哀求,這狼心狗肺的東西,還是交給勞工局處理好了,請馬上上網「檢舉違規」,「高雄市勞工局長服務信箱」(←有超連結,可直接點選)(類別部分選取「違法檢舉 」)
http://minilabor.kcg.gov.tw/ServiceMailC006800.aspx?appname=ServiceMailC006800


謝謝你的回應 祝福 平安三太子害羞

勞工朋友
各行各業,自立自強,自己的行業自己救 只想靠高雄市勞工局來主持正義的話 你永遠等不到鹹魚翻身
2016/09/27 11:07
你怎麼只公布醫療的部分呢?

加油想也是,違法的企業那麼多家,各行各業,最好自己管自己的部分,自立自強;如果只想靠高雄市勞工局來主持正義的話,勞工永遠等不到鹹魚翻身的那一天!
流星怡(whaihwaDD) 於 2016-09-27 12:20 回覆:

謝謝你能體諒!各行各業有很多見義勇為的朋友挺身而出,把勞動檢查產生小小的火花,讓違法企業瞭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祝福 平安 開心三太子心花開


羅希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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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6 19:42

讚啦

流星怡(whaihwaDD) 於 2016-09-27 11:13 回覆:

謝謝你的回應

祝福 順心 平安三太子心花開


迷霧微風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希望,醫生與其打嘴炮 仁心仁術 視病猶親,還不如先乖乖守法,再來談高尚的道德吧,偷東偷西、偷偷摸摸,良心何在?
2016/09/26 15:00
「從這一期起,我要讓公告的效力增加」,真高興社會還有一點點 正義公理的 飄香,如果只是靠政府,我看勞工大概永遠等不到勞基法,那勞基法大概就等同於「禮運大同篇」,用意很好,但是等不到的。

羞重點還是希望,醫生雇主與其怕東怕西、怕員工爆料、怕員工檢舉之類的,你已經很有錢了(比起低階勞工來說啦),為何不好好守法,給員工一個彼此尊重呢?
流星怡(whaihwaDD) 於 2016-09-27 11:11 回覆:
你說得很好,「醫生雇主與其怕東怕西、怕員工爆料、怕員工檢舉之類的,你已經很有錢了(比起低階勞工來說啦),為何不好好守法,給員工一個彼此尊重呢?」

三太子心花開關於勞基法第1條說,「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希望雇主不要再以為勞工笨笨的,要「偷」要「搶」之前,還是多考慮一下勞基法,彼此尊重,才能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