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幾個星期前開始,兒子就不停地與我商量,想買個新玩具。原本是計畫回台買,再揹回來,結果老闆反倒是建議在當地購買ㄎㄚ合適,經過連日來的搜尋比較,終於在星期四塵埃落定,圓了他的夢。
如果依照我的想法,會選擇先購買 Acoustic Electric Guitar 入門;
就算不裝揚聲器 (amplifier) 時也可以彈奏;以後學成再進階至 Electric Guitar。
可惜,這小子已經被 PS2 的 Guitar Hero III 催眠昏了頭,
執意要買把電吉他 ,畢其功於一役。
在回程車上他問:「你知道哪些著名的吉他手嗎?」
嘿!別考我,想當年你老爸也是搖滾一族耶。
「最有名的 Jimmy Hendrix,吉他之神 Eric Clapton ,
還有 Led Zeepelin 的 Jimmy Page ,我還認識很多樂團!」服氣吧。
那天中午和同事出去吃飯,聊到這檔事,
SY笑著問:「你兒子會不會有天舌頭伸出來已染成黑色!」
嗯... 保持紅色 的好不好?
不過說真的,自己對這件事還看的開,大概是之前喜歡過搖滾樂,
只要裝扮不要太濃 ,多少穿點衣服 ,
大學讀完不可免,就像 Queen 的鼓手自名校畢業後才加入樂團。
(啊!主唱死於 AIDS... OMG)
喔!對了!可不可以別刺青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別在臉上總行吧!!!)
要拍封面照片可以找我當男模特兒 ,保證先除油健身、一定不收錢。
ㄟ... 打瞌睡的時候別照ㄚ...... @@
想當年,你爸就是看了這張專輯封面的人頭 ,才決定來美國移山的!
更深受 Hotel California 這首歌的感動,尋夢加州。
(可惜都一直找不到這間旅館!)
爺爺的觀念太保守,但我有進化啊 !只是不知道夠不夠!
哎,都這把老骨頭,還要為你搖,等有天你當爸爸就知道了!!!
這首歌很厲害,Deep Purple 的 Smoke On the Water,學會可真的出師了。
... 玩音樂我不反對,書還是要唸,品行還是要端正!...... 教... 我還是得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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