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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3 11:46:20瀏覽242|回應0|推薦2 | |
失焦的「一個中國」爭論—評 8月31日張亞中教授在旺報論壇發表了關於兩岸簽署ECFA之後,有關彼此政治定位的討論必然登上舞台,然「一中各表」與「九二共識」已經不能成為兩岸政治互信的基礎,而以「一中三憲」為內涵的「一中同表」可視為一個值得思考的解決方案。隔日張亞中教授友與其他兩名教授聯名為文反對聯合報8月30日關於「可以不統一,不能不和平」之社論。我對於張教授等促進成兩岸政治互信的目標並無異見,可是關於張教授文中「一個中國」的見解則願意提出一些看法,以供關心此一問題者思考思考。 首先,我認為「九二共識」沒有逐漸空洞化的趨勢,相反的,特別在兩岸恢復協商後,「九二共識」逐漸從一個被蘇起教授創造出來的描述性名詞,逐步具有了可供檢視的實體內容。誠如張教授說明的事實,「九二共識」原本是作為兩岸在解決政治歧異前先進行事務性協商的「跳板」。然而,以「九二共識」為前提的兩岸協議如果與「九二共識」割裂了,自然會造成兩岸政治互信建立過程的障礙;同時,「九二共識」如果脫離以之為前提的兩岸諸項協議來認識和理解,同樣會造成兩岸政治互信的障礙。否則,兩岸也就不必以「九二共識」作為恢復協商的「基礎」,而不直接就「一個中國」進行討論。 張教授認為以「九二共識」取代「一中各表」對於堅持「一中」是不利的,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正因為只談「一個中國」而沒有各自表述的空間,就不會有「九二共識」容身之地;而沒有「九二共識」,「一個中國」也沒有容身之地。我想,北京若是沒有體會到這一層,又豈容得「九二共識」?因此,不是因為不談「一個中國」而使得「一中」被妖魔化和邊緣化,相反的,是北京在國際上的「一個中國」原則壓得臺灣(包括執政的中國國民黨)喘不過氣來,我們的政府(北京口中的「台灣當局」)才掩耳盜鈴告訴大家:「一個中國就是指中華民國。」為什麼呢?當然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後和中華民國政府在國際上進行外交戰的結果,最終北京勝出,1971年中華民國政府在被宣布逐出聯合國之前自行宣布退出聯合國,從此喪失了在國際上代表「一個中國」的法律權利。從而也使得其在台灣的「一個中國」主張,逐漸空洞化,甚至成為選戰的包袱。臺灣不是在主觀上不願意談「一個中國」,而是在國際上客觀上幾乎不能自稱為「中國」或「中華民國」(不論是不是一個中國)政府。這是客觀的事實,不是現在統治臺灣的政府的主觀宣稱或教科書內容可以改變的國際現實! 至於「中華民國憲法」,即使在李登輝與陳水扁擔任「中華民國總統任內」,至今沒有變動「領土與主權」的範圍。也不是以「中華民國總統」發言或者修改教科書關於「中國史」與「臺灣史」的編排可以變動主權或領土範圍!那是「偽」台灣獨立運動者的政治詐欺手法,與北京所謂的「法理台獨」相差十萬八千里,我不認為要承認這些政治詐欺手法的法律與政治效果。因此,「中華民國」的本質沒有改變,依然指的是1911年中國辛亥革命成功後變更國號與國體後的「新中國」,而「中華民國政府」在1949年之後有效統治臺灣與金門、馬祖的「本質」迄今也沒有發生變更或變動。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兩岸政府如何處理彼此的(政府間)「政治(法權)關係」?要一合法、一叛亂,或是一中央、一地方,甚至是一國兩中央,兩國兩中央,或者以上都不是而有待「創造與詮釋」(包括一中三憲)? 至於「臺灣前途由臺灣地區2300萬人共同決定」,除了人數外,在大清國割讓臺灣給日本國之前、之後,日本國擁有與放棄對臺灣主權前後,乃至有一天兩岸統一、或合併為一個具有新國號的國家,依然適用,而且適用於全世界任何一個地區。這和「一個中國」一樣,沒有提出任何新的事實或主張,充其量是「選舉語言」或「拐票語言」(但非「騙票語言」,因為陳述的是事實),與「一個中國」也沒有排斥,不能作為偏離或拒絕「一個中國」的證據! 以上淺見,僅供有志於討論如何促進兩岸政治互信的先進們思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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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