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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兩則與兩性教育有關的新聞
2009/05/03 11:11:56瀏覽389|回應0|推薦1
        雲林縣陳姓女子讀大學時因愛不到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江姓助理教授,竟上網誣指江性侵,導致她懷孕墮胎。台南高分院認為陳女當時還是學生,不擅處理感情,依毀損名譽判她有期徒刑十月,減刑為五個月,可易科罰金。

  台南高分院判決此案不得再上訴,還給江姓助理教授清白。江昨天表示,現在只想過平靜過生活,不想再提此事。陳女目前開設私人音樂教室,記者昨天到她的住處,一名女子表示陳女不在家。

  判決書指出,九十四年間就讀南華大學音樂系四年級的陳女因為要考研究所,透過別人介紹認識江姓助理教授,希望江能指導協助。江表示,兩人僅在網路上對話,想不到陳女一再以簡訊及電子郵件表達愛意,他便和陳女見面,說明他已婚,婉拒對方。

  九十五年元月,陳女先寄電子郵件到江姓助理教授同事的信箱,指江帶她到酒吧灌醉,在汽車旅館脫光她衣服性侵;她發現懷孕後,江卻不理她,只好墮胎。又在嘉南藥大幼保系的網站張貼「江○○我被你灌醉,懷了你的孩子,你連自己的小孩都不要了」等語。

  陳女又在江姓助理教授加入的車友網站貼文,指江姓助理教授騙她說已離婚,「我又被騙了!」「schehau(江的網路暱稱)老婆管好你老公喔,不然又會出現很多的我喔!」「被下藥強暴,我真的很不甘心」,及張貼江的車號、電子郵件帳號。

  同年二月,陳女向媒體記者爆料,登出江姓助理教授始亂終棄的報導,造成江名譽嚴重受損。由於陳女所說旅館地點一再更動,後來她承認未懷孕也未墮胎,汽車賓館也從未登記到江的車號。台南高分院認為陳女因愛不到,而利用網路毀損江的名譽,一審判她一年八個月,陳女上訴。

(以上消息出自<愛不到掰不倫,女判五年刑>,聯合報╱記者段鴻裕、周宗禎、鄭惠仁報導,2009/4/29

  台北市蔣姓女醫師疑似愛慕十多年前帶她實習、現已升任醫院院長的鍾姓學長,在致電遭拒接後再傳「再讓我找不到就同歸於盡」簡訊,還假冒鍾太太名義寄上百封信給衛生署及醫師同業誣陷鍾外遇,蔣女昨天被台北地檢署依恐嚇、加重誹謗、偽造私文書等三罪嫌起訴。

  據了解,蔣姓女醫師堅稱雙方曾交往,鍾院長則矢口否認。蔣女後來曾表示要談和解,但鍾認為「這種事還和解,豈不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鍾院長昨天聽聞蔣女被起訴,沒有欣喜之情,鍾說,迄今仍怕怕,不曉得她什麼時候會出現在醫院或小孩學校門口。

  蔣姓女醫師愛鍾院長已鬧了多年,最早鍾收到騷擾簡訊,曾請她的科主任幫忙約束沒效。數年前,鍾升任院長,蔣女如影隨形,三年前變本加厲,多次直接殺到醫院,驚動警方出面制止,但蔣女仍不死心。

  檢方起訴指出,蔣姓女醫師因感情問題,屢屢撥打電話給曾指導過他的鍾姓院長,卻迭遭拒絕。去年五月廿五日,她傳簡訊給鍾說「你再讓我找不到,我們就一起同歸於盡,反正我已經是悲劇了,我知道你想成為員工茶餘飯後的笑話,是不是?」

  去年六月,蔣姓女醫師冒用鍾太太名義,用電腦繕打「我老公調職兩年多,他很努力提升醫院業績,卻因婚外情而力不從心。他當住院醫師時愛上醫師女友,交往很久,後來卻娶了我,婚後,老公還很想念女友,主動找她去玩,帶她參加家族聚會,帶她在主臥室過夜,去台北開會或出國都去找她。」

(以上消息出自<女醫戀學長 示愛被拒…賴他外遇>,聯合報╱記者洪肇君、熊迺祺報導,2009/4/28

*現在的年輕人真可怕,要不到或愛不到,輕則讓人身敗名裂,重則奪人身家性命.看來,在高度工商業化的台灣,人們的心靈品質並未隨物質生活的改善而提升,相反地,恐怕還更加沉淪了.雖然這是全球性的現象,但由此也可明白,當代世界各國的全人教育,特別是在兩性教育和生命教育方面,做得真的非常不夠.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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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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