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登於聯合報 2011/09/29)
由於馬英九把讀四書五經拿來做電視廣告,我說「秦檜的四書五經也讀得很好」,在聯合報激起了不少的批評,茲為文回應。
「秦檜讀經論」出於魯迅的《華蓋集》,我只是拾人牙慧。魯迅不只提了秦檜(中過狀元),還提了聲名狼藉的徐世昌(當過進士)、曹錕(當過私塾先生),並強烈地批評說:「我看不見讀經之徒的良心怎樣,但我覺得他們大抵是聰明人,而這聰明,就是從讀經和古文得來的……怎樣敷衍,偷生,獻媚,弄權,自私,然而能夠假借大義,竊取美名」。
魯迅不免以偏概全,但那些高喊「讀經的孩子不會變壞」、「四書五經是兩岸文化優勢」的人,不妨想想現代社會珍視的幾個價值—民主、法治、科學、男女平權—有哪一項是可以從四書五經找得到的呢?答案是一項都沒有。倒是反民主(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反法治(禮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反科學(禮義與信足以成德,何用學稼以教民乎?)、反男女平權(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的言論比比皆是。
台灣、香港、新加坡等華人社會能有今日的發展,不是因為受到四書五經的影響,反而是因為四書五經的影響少之又少。而大陸人士之所以會稱讚台灣人普遍比較有禮貌,也是因為台灣實施現代性公民教育的時間比較久,絕不是因為台灣人的四書五經念得比較好。
更何況,四書五經晦澀難懂,從康有為那一代整理「國故」開始,許多文義也還沒有個定論。光是一句「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古往今來也不知有多少解釋。它們可以作為學術研究的題目,卻不適合讓兒童死背。台大校長傅斯年在一九三五年便質疑過:「六經雖在專門家手裏也是半懂不懂的東西,一旦拿來給兒童,教者不是混沌混過,便要自欺欺人。這樣的效用,究竟是有益於兒童的理智呢,或是他們的人格?」以傅斯年這樣的學問都還自謙不敢講經,試問今天大聲鼓吹讀經的人又有多少資格呢?
至於胡適說孔孟思想歷來都是為專制主義服務,這一點已是五四以來的共識。袁世凱在一九一三年的憲法草案中規定「國家教育以孔孟之道為修身根本」;段祺瑞當政時規定中小學生每周讀經一小時;蔣介石要求高中生必讀陳立夫編的「中國文化基本教材」;今日的中共大搞「孔子學院」,最終目的還是要維持一黨專政。廿一世紀的台灣還要再規定高中生必修「四書選讀」,不知道理何在?
多讀書總是好事。四書五經當然可讀,但絕不適宜強制作為國家教育的一環,更不能讓兒童囫圇吞棗。至於有政黨認為其中有選票利益可圖,那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