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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為陳水扁說說話
2008/11/23 02:09:19瀏覽28935|回應106|推薦8

「為陳水扁說說話」一文,意外引來大量的訪客,贊成的有,批評的更多。不得不做點回應。

 

一、                我是長久的民進黨員,民進黨「高幹」也當了很久。陳水扁一家今天搞出這些事,我比絕大部份的網友都要憤怒。你們只是討厭陳水扁,我卻付出了年輕歲月最美好的一段時光,到頭來卻莫名其妙成了貪腐集團的一員。如果青春也可以有價,我和我同一世代的朋友所損失的,就算陳水扁把「海角七億」統統拿來賠也遠遠不夠。

 

二、                但我還是要為陳水扁說話。我認為羈押他是不對的,但他的案子只是一個公眾注目的例子,讓我們有機會去檢討台灣落後的羈押制度。所以嚴格說來,我其實也不是在為陳水扁說話,我要談的是制度。

 

三、                我對於以「防止串證」作為羈押理由的批評,其實有很多法律學者和司法改革團體都呼籲過了,不是我個人的創見。這個問題其實在民進黨八年執政時就該解決,也有一些改革的法案送進立法院,但當時的法務部強烈反對,因為法務部代表檢察官的利益,而絕大部份檢察官們都希望保留這個武器,「想押人時就押人」。陳水扁自己當過人權律師,當總統時卻沒有積極去處理這個問題,今天輪到他被押,也可說是咎由自取。

 

四、                我對於檢察官濫押人的憤怒,其實是來自我某些朋友的經驗。但邱太三(前立委,當過十幾年檢察官)跟我說過一個更讓我瞪目結舌的例子。他說,他在台中地檢署有一位檢察官同事,每次辦案都是先押人再說。「防止串供」這個理由很好用。只要他說還有某某證人沒有訊問,或者故意拖延不訊問,那就可以用「防止串供」來押人了。因為這位檢察官的資格比大部份地方法院的法官都要老,所以每次聲押也都獲准。而在押人的四個月中,卻幾乎從不加以提訊。這位檢察官說了一句名言:「我押人,是因為我知道這些人有罪。但是要找證據很難,起訴了以後也未必會被判刑。所以我先押起來,不管以後判決如何,這樣他們至少坐了四個月牢」。要解決這種混蛋檢察官,只有從修改制度下手。

 

五、                或許大家對檢察官押人習以為常了,以為天經地義就是這樣。但我舉日本的例子簡單講一下。日本只針對「有逃亡之虞」和「湮滅物證」兩項才能羈押,沒有什麼串不串供的問題。因為在現代的觀念裏,嫌犯說謊或聯合起來說謊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甚至是他的權利(我國刑事訴訟法裏也有犯人有權不自證其罪的規定)。檢察官如果找不到證據證明嫌犯說謊或聯合起來說謊,那就是檢察官自己的問題。怎麼可以因為自己能力不夠,就把人先押起來?這和刑求有什麼不同?另外,日本只能羈十天,最多再延長十天,在這段時間內檢察官如果再找不到證據,那就只有放人。台灣則是未起訴前可以押四個月,起訴以後,法院還可以繼續押,押到判決確定為止。這麼長的羈押時間,讓檢察官可以用來恐嚇嫌犯一定要招供。而很多嫌犯也的確是因為羈押時間實在太長,乾脆先招再說。土城看守所裏有些人官司拖了十幾年,也就這樣押了十幾年,我實在不知道他們如果最後獲判無罪,這個社會到底要怎麼補償他們?

 

這個社會被藍綠撕裂已經太久。但我希望痛恨阿扁的朋友,也能起碼維護一下他的人權,注意到檢察官濫羈押其實是一個普遍的現象。「世事多變化」,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遇到這種狀況。阿扁當初對修改羈押制度漠不關心,他又怎麼知道今天會自食惡果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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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enchiehl&aid=2409114
 引用者清單(1)  
2008/12/02 11:05 【 【 簡愛 】 的部落格】 民進黨執政八年,公職人員的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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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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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安嗎?
2008/11/25 05:37

大家的不滿,來自比例原則!

A扁A了這麼龐大的錢,你可以不去追究,只強調他的人權?

多少人因為他A錢而燒炭,而逃亡,而家破人亡,他們的人權,你想到過嗎?

別在那裡放言高論,假裝人權鬥士了!

所有挺扁的人,心安嗎?

想想那些被扁害死的人吧!


胡說八道修理工
似是而非
2008/11/25 00:42

民進黨喜歡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話來合理化它們的行為 對民進黨失望 對不起是你自己的選擇 你選擇了要被政痞耍 怪不得別人 只能怪你自己 太天真無知

你現在又選擇為阿扁説話 但以今天來説 假如阿扁沒有串證的意圖及政治操作 那還有對司法這種方法還可以批評 但當初設定這種作法今天是實際發揮了它的作用 對於你這種陳倉暗渡式的支持貪腐的説法 是否是欲蓋彌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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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為阿扁說話了!
2008/11/25 00:22

梁先生我對你的看法表示尊重。但是以下問題想向你請教。

1.你是否知道目前的聲押權已經改由法官執行,而不是你所說的:「檢察官愛怎麼押就怎麼押吧」!

2.你如何斷定阿扁沒有逃亡或毀滅證據之可能,而沒有拘押的必要?

3.今天台灣社會之所以如此的被撕裂、對立,究竟是誰所造成的罪孽?難道不是陳水扁為了個人的政治目的而違逆天道良知?


janeey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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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摰的希望您能同意轉載2008-10-14您於中國時報民意論壇所發表的:『挺扁反扁 民進黨何去從』一文。謝謝!
2008/11/24 21:28

很抱歉,因為我測試過複製的網址,結果卻不能直接連結到本人部落格該篇文回應文章:「希望這樣的事也能發生在我身上」。

如果,您要看過文章後才同意,請您點選左側作者圖像進入部落格,『婦人之劍』第七篇::「希望這樣的事也能發生在我身上」。

誠摰的希望您能同意轉載2008-10-14您於中國時報民意論壇所發表的:『挺扁反扁 民進黨何去從』一文。謝謝!


Thomas
省省吧,老兄!
2008/11/24 20:46

這位老兄,很佩服你的文心周密,同時尊重人權與講究程序正義;但是我仍然認為你寫這些的意義是很小的,同時書生氣息太重,或許這也可以反應民進黨內組成份子的兩極化;要不就是社會邊緣人,要不就是理想主義者;當然,還有一堆狗顛尾巴的政客為了自身利益每天等著舔餿水扁一家人屁眼。

老兄,別那麼多理論了,我們已經有一個馬英九每天在台上跟大家說一堆無聊的話,真的不需要更多說教的話了。要說教我也可以說很多,但是又怎樣?台灣是一個瘋人島,只要牽扯到政治立場,必定是『只有立場,沒有是非』,這一點前提如果確立下來,再多光怪陸離的事也不足為奇。餿水扁是這樣一個畸形社會下,先成功後失敗(或說後腐敗)的絕佳例子。今天我們用最極端的例子來舉例:假設陳水扁在光天化日下,就再凱達格蘭大道上當街強姦一個女子,電視台SNG現場全程連線直播,從他脫褲子開始到射精結束,全程轉播在全體國人面前,你覺得會不會還是有人支持陳水扁?老兄,不用說教啦!絕對會有的啦!理由我都可以先幫他想好了。例如:『阿扁呀碼是可憐啦!阿珍殘障多年,他也有需求,就當是這個女子為台灣國奉獻啦!』、『一定是這個女的去誘惑阿扁,攬阿扁呀真古意,絕對不會歪哥的,她活該啦!』、『這個查某自己抓著阿癟呀的卵趴塞進去的啦!阿癟呀是被迫的啦!』、『根本沒有這回事、一切都是阿共仔的陰毛啦!』、『阿癟呀碼是真勇啦,卵趴碼系A30秒啦!』......,要再編的話我還可以再編一些出來,你說類似像假禿賊鄭新助之流的這些社會廢料,會不會替你們的餿水扁說這些話?別逗了,肯定會的!

所以千萬不要再說什麼人權、程序正義之類的理性言語了,台灣沒有這樣的空間,至少現階段沒有。我知道我這樣說就會有人說:如果不努力就永遠都不會有、台灣加油萬歲之類的話;我們沒有那麼偉大,我只有微小的願望,就是『讓餿水扁一家人痛苦的下地獄吧,在他們進入地獄之前,請讓他們承受一切可以造成他們痛苦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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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衛心態」知多少?
2008/11/24 19:28

「邪惡」戴著多種面具,其中以「美德」最危險;「正義」有多種化身,其中以「報復」最危險。從最近手握公權力的檢警言論及行為,我們彷彿看到邪惡寄生在美德中,報復隱身在正義中,這正是民主開放社會的大敵!

中國明朝東廠及錦衣衛是集權體制統治暴力的邪惡象徵,其為惡的權力來自皇帝授予,不必請旨就有權搜索抄家、逮捕拘押,依當時的體制也是依「法」,但是,濫權株連,羅織窮治,刑求冤獄,形成黑暗時代。

專制權力之惡,在歷史上不絕如縷,台灣即使已步入民主時代,一時仍難根絕,最近一些檢警執法的作為及言論,就令人擔憂是否「廠衛」心態仍潛藏且復活?

未傳即拘再收押蘇治芬縣長的雲檢檢察官,引起軒然大波後,卻夸夸其言說辦蘇是為改善雲林投資環境,一審時會將被告「打趴下去」,這種說法角色錯亂,把司法當報復工具,卻以虛假使命當包裝。

收押陳明文縣長的嘉檢檢察官則以美國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被收押一年多最後判無罪,為被質疑「押人取供」辯解,這種比喻不倫不類,反暴露押人取供成習、無視人權的心態。

還有一位檢察官竟稱,「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法院判無罪就是無罪,檢察官教訓就是冤獄,這種「教訓」心態實在荒唐危險!

又如,馬政府驅使暴警粗暴對付嗆陳雲林的台灣人民,以致引爆警民衝突,事後卻仗國家機器及惡法大肆搜捕「暴民」,像北市議員周威佑等明明被警察打傷,卻反被警方列為搜捕的暴民,難道不是廠衛心態復活?

現代社會當然不會真的出現廠衛,但是,這種仗公權力、充當鷹犬的廠衛心態,比廠衛本身更危險!(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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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誰該為安分手己的臺灣人說話
2008/11/24 19:01

民進黨講這種話真的令人生氣!過去,我們曾經把民進黨當作台灣民主改革的力量,但八年來,民進黨卻徹底把台灣人的心撕烈了!政黨輪替對台灣民主是良性的,就是因為政黨輪替,台灣人才可以過濾掉假民主、爛政客。民進黨就是這樣被台灣人民篩選掉了,下了台的民進黨,沒有反省,反倒成為擾亂社會的一群。在全球金融風暴、人民縮衣節食之際,不曾看到民進黨的諸公,提出些許針砭,有的只是叫一群女流甚或年輕學子,掌摑、霸佔議會殿堂、進佔公共空間,不斷演出荒腔走馬的劇本。如果有空,你該去街上走走,雕查最沒有誠信的政客有哪些,大概是非謝長廷莫屬,尤其只會當影舞者,更是讓人不齒。回歸正題,一般人如果犯了陳水扁其中一兩項罪行,早不知該關到哪一個監獄去了,還可以這樣趴趴走、煽動人民,所以,這就是他進了監獄,大家為何會大放鞭炮,因為,社會暫時少了一個禍害、耳根子終於清淨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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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行羈押制度能防止罪犯這種天經地義的串証說謊,而達到保護良善申張司法正義目的,就算不完善也是必要的可取的
2008/11/24 18:45
要談的是羈押制度,題目就不該是"為陳水扁說說話"或是"再陳水扁說說話",而應該是針對制度來談。梁先生所舉的諸多例子相信不是在馬政府執政期間發生的,何況民進黨執政八年沒有改革,也"陳水扁自己當過人權律師,當總統時卻沒有積極去處理這個問題,今天輪到他被押,也可說是咎由自取。"
所謂"日本只針對「有逃亡之虞」和「湮滅物證」兩項才能羈押,沒有什麼串不串供的問題……嫌犯說謊或聯合起來說謊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甚至是他的權利。",我對日本的羈押制度不像梁先生那樣有研究,但據了解日本實行所謂"逮補前置主義(或逮補先行主義)",羈押適用對象是指那些已經被逮補的人,同時考慮偵查階段容易發生變化,所以最大的不同是在逮補時實施司法抑制的雙重司法審查,而不是針對「有逃亡之虞」(因為已經逮補),重點在防止"罪証"被湮滅而不僅僅是針對「物證」而已。
日本政治人物可以因為只講了失格的話而辭職,台灣政客行嗎???所以拿他國制度來作比較是作作文章可以,但要在台灣實施何種羈押制度是需要以更嚴謹態度來探討。
另如"因為在現代的觀念裏,嫌犯說謊或聯合起來說謊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甚至是他的權利。",請問檢查官的權利在那里?被害者的權利在那里?如果現行的羈押制度能夠防止罪犯這種天經地義的串証說謊權利,而達到保護良善申張司法正義目的,就算不完善,也是必要的可取的。
有一個重要的前題是,羁押是法官的權力,檢查官是無權羈押的,法官若不是依罪証而判定羈押,那是法官的問題,檢查官作為犯罪偵防的公僕,送請法官裁定羈押恐怕也是天經地義的吧!所以我相信重點在法官而不在檢查官。
司法在民進黨執政八年之下相信已有大幅度的改善,梁先生所舉的那個老資格而老喜歡先押人的檢查官一定只是民進黨執政下的未能及時處理更正的少數人之一。
有一個常識是:人若不作奸犯科,檢查官吃飽沒事幹押你幹嗎??若論政治清算,若非自己有過錯,誰抓得到你?

freeyam
辦完貪污扁...
2008/11/24 18:36

貪污扁的人權...不可大過23000000台灣人民!

辦完貪污扁...請記得你們現在對台灣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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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民進黨用行動尊重制度~
2008/11/24 17:56
誠如您所言, 以「防止串證」作為羈押理由的問題, 其實在民進黨八年執政時就該解決. 這一點我支持您的想法, 但我不贊同民進黨黨團, 以及現在這些因案被羈押的官員 / 前官員們的作法.

如果民進黨在過去八年因內部利益衝突, 無法達成這項司法改革的目標, 導致現在, 如您所言, "咎由自取". 那麼民進黨現在該做的事, 應該是把相關的法律修正案送進立法院, 而不是每日聚眾在執法機關外叫囂"司法不公". 余竊以為這才是有心建立制度, 尊重法治的作法. 您或許會大言炎炎地告訴我, 國民黨現在佔有國會多數, 不能成案也是白搭. 這種未戰先敗的理由是無法得到民眾的認同的. 法案提了, 受限於國會弱勢無法成案, 才有走街頭路線的正當性. 師出無名, 只會讓人覺得民進黨是一群喜歡聚眾滋事的流寇罷了, 陳雲林來台時的抗議行動就給人這種印象: 訴求不明, 沒有論述, 是民進黨惱羞成怒的鬧場行為. 尤其是最後蔡英文還把當日所有的群眾暴力和民進黨做切割, 撇清, 更是令人不齒.

回到正題. 這八年來民進黨只要結果對民進黨不利, 就喊"司法不公", 對民進黨有利, 又擺出一副尊重司法的姿態, 實在難以說服我民進黨有多尊重司法, 尊重制度.現在更動輒以絕食的方式塑造自己受不白之冤的形象,  其所循途徑, 無非累積政治能量, 踐踏司法公權力, 有哪一項有利於制度的建立?! 

附帶一點, 雖然理性上我支持您對陳水扁羈押不當的看法, 感性上我還是支持特偵組趕快找個五四三的理由把他關起來... 畢竟看他全台趴趴走又厚顏無恥地嘶喊著自己的清白實在是令人倒盡胃口, 羈押後耳根子清淨多了, 媒體畫面也清爽些了.

在全球金融風暴肆虐的現在, 把媒體空間還給民生議題比討論一個貪污犯的現況有意義多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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