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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啊!小曹
2010/02/10 22:57:31瀏覽15172|回應11|推薦14

可悲啊!小曹!

今天職棒假球簽賭案起訴了,但不包含指標人物─小曹。不過,檢察官在小曹不起訴處分的調查報告裡,大家看到了小曹種種行為上的惡劣,相信廣大的球迷自然在道德上會予以譴責。

但我注意到的是,他夾著大聯盟的資歷,不滿兄弟象隊的待遇,有意和「黑米事件」的主導者林秉文在大陸組隊。想想,他倆是不是想在大陸搞球隊,然後打假球簽賭,操縱比賽呢?

大家知道大陸甲足打假球也是惡名招彰,其中也有台灣的組頭操縱比賽利誘球員打假球。所以,這些組頭又想在大陸複製「台灣經驗」,而曹錦輝是真想在大陸認真打球嗎?我看未必吧!會和林秉文組隊,大概想得到的就是打假球簽賭。

如果小曹這部分的陳述是真的,大概我推論的可能性很高。但我也有點懷疑目前在大陸組棒球隊的利益,一來大陸對棒球還處在荒漠階段,一般人並不感興趣,那簽賭的利益和市場就不大,如果簽賭的對象是台灣球迷,大陸聯賽在台灣也很陌生,想簽賭的人應該也不多。所以,我認為這些說法都是小曹的託詞。尤其,大陸聯賽現在還減少比賽場次,前途未卜,就算有洋基隊等大聯盟球隊幫助發展,要成氣候,也要相當時日才可能。

我認為,小曹在皇家隊不續約後,他在美國大聯盟的發展就劃下休止符了,經紀公司不時放消息,小曹還在接觸大聯盟球隊,都只是自抬身價的伎倆而已。當然,受傷後的小曹球威已不如以往,但回來中職打球還算游刃有餘,只是他放不下高傲的身段,讓自己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

他和張誌家一樣,都是臭屁型,但受傷後卻無法認清現實。兩人在受傷後,不約而同的改變投球姿勢,就是走下坡的明證。

回來台灣後,也許沒有以往在美國或日本的高薪,也沒有以往在美日的環境,但在中職,他們也算是一線球星,好好經營的話,全年總收入,仍然比其他球員高很多。

但人往往留戀過往光榮時刻,卻不知如何面對當下。他倆錢多時,過慣了奢華的生活,收入少了,還想繼續當大爺,這和一般人沒兩樣,最終就是挺而走險。

小曹,對不起太多人,但至今,他和他的經紀公司,仍然是一付「高不可攀」的態度,不面對事實,自然也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可悲啊!小曹,你怎麼會走到這步田地,記得,我在2007年佛羅里達道奇城訪問你時,你當時仍意氣風發,如今呢?你是台灣第一位上大聯盟的投手,這事實不會改變,但那個榮耀,如今卻蒙羞了,請你認清現實吧!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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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888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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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2010/02/13 17:19
 這些曾經風光一時的旅外球星,在國外打球時,年薪至少數千萬台幣,返國進入中職,年薪一下驟降到幾百萬,心裡因此產生怨懟,認為球團虧待他們。曹景輝就是懷有這種不平衡心態,在美國混不下去了才心不甘情不願回到台灣,嘴巴上講的好聽是回國效力中華職棒,明擺著就是把中職當暫時性的療養院,實力恢復後必定頭也不回的直奔美國大聯盟。至於在台灣的期間,心想反正中職和球團這麼不給面子,一定得好好大撈一把,既可解氣又能荷包滿滿,時機一到就回美國繼續打球,誰都拿他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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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還有一個部份沒有追查
2010/02/11 11:43
球團老闆搞不好也都在裡面撈好處
當初職籃就不乏案例
基本上,美國大職棒搞不好也是幾個老闆自己搓
不想讓外頭人來分,所以把門檻拉高

瘋狗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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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都是被逼的
2010/02/11 10:57
千錯萬錯,反正就是球團對他們不好,薪水又低,又沒有貼身保鑣保護,球員真是無辜啊!這樣比起來,為啥還是有清流守的住?恰恰、陳金鋒不是人喔?最好自己歪哥還可以把責任推給別人!一堆謬論不知所云!


elephant14
乾淨的棒球環境
2010/02/11 10:55

有多少人能做自己有興趣的事而又能賺錢的?

我們平常為五斗米折腰已經很嘔了

想看個乾淨熱血的棒球比賽都不能如願

工作上被老闆騙

老闆一大堆理由

看球賽被球員騙

球員也一大堆理由

就我們該死吧


Capellia-禮讓行人實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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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球員的錯嗎?
2010/02/11 10:44

看了報載的內容,彷彿涉案球員都是貪婪或荒淫之徒,球團也順勢充當受害者,向這些球員求償。

我覺得,球團,你們夠了!今天落到這步田地,你們沒責任嗎?二十年來毫無制度章法的聯盟,給了多少保障給球員?對球員之苛刻,假球案難道不能說是被球團所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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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可悲嗎?!
2010/02/11 10:34
要錢而已
會可悲嗎?!
可悲的是台灣球隊付不起高檔價碼、也沒請人好好保護
如此而已
就我感覺,當初台灣成立職棒,就是整體可悲的開始…

a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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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2010/02/11 10:19

檢方當然可以公佈小曹的內容,

因為小曹是一線球星,沒被起訴,當然要將沒被起訴的理由和來龍去脈交代清楚,

要不然又有一堆人要講說檢方胡亂來,

甚致洪老板說檢方以案養案的說詞又會出現,

小曹經紀公司甚致囂張高調的要開記者會海K檢方,

所以公佈這些事實,也是小曹自找的,

自己造的孽自己殿殿就好了,還讓經紀公司到處嚷嚷,

再臭屁吧!



兩難
唉!
2010/02/11 09:42
檢方如果罪證不足不起訴, 實在不該公佈太多的細節, 有侵害當事人隱私之嫌, 不過, 話說回來, 如果不公佈這些細節, 我們又怎麼去分辨偽君子呢? 唉, 好矛盾喔!

p
p
2010/02/11 09:30

小曹或有錯

但如有違法證據早被起訴了

起訴書提的百分百正確嗎

其實這件事受傷害最大的是他自己

為何要一定要趕盡殺絕呢


陳家都是賊
一個月薪資10萬以上還不滿足!
2010/02/11 09:19

每次打假球被抓,就說最好提高待遇!

請問球員中上的薪資都不滿足,那一般市井小民不就去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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