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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4 12:07:14瀏覽7623|回應1|推薦8 | |
昨天曹錦輝的經紀公司八方環球經紀人岩元理惠回答媒體說,「喝花酒有犯法嗎?」、「喝酒有女人陪,犯法嗎?」。我聽了後相當詑異。 心想經紀公司,除了替球員爭取權益和談判合約、公關行銷外,還有一項工作是「危機處理」,小曹已經處於不利的地位了,岩元在媒體前這番回答,簡直是再將小曹和經紀公司的形象,打到更難堪的地步,這絕對是不高明的澄清和反擊。 岩元拿美國大聯盟的球員例,區分公私領域,說球員喝花酒是私領域的事,暗指美國媒體不會在乎。這句話更有問題,首先,小曹跟雨刷見面六次,有吃飯、有喝花酒,但小曹後來已知雨刷身份後,仍繼續見面,就已經瓜田李下了,當然有問題,不要說台灣社會對球員道德標準高,在美國一位明星球員和組頭喝花酒,保證也會鬧的滿城風雨。 小曹和組頭多次見面和喝花酒的事,就算最後司法證明他沒拿錢和打假球,小曹的球員生涯也受到重創了。因為司法無法定罪的事,不代表事實也是如此,社會會有一定的評價。職棒球員原本有其社會地位和責任,也相對是單純的一群,是球團的商品,也是很多小孩子學習的對象,所以社會形象很重要。如今台灣的職棒已被一堆老鼠屎,弄得像過街老鼠,坦白和反省,恐怕才是贖罪的唯一方式。 在司法的偵辦期間,當然會有很多正確或不正確的訊息出現,但小曹已經先錯了一步,目前,只能靜待司法偵辦的結果。如果要出面說什麼,就只能道歉。說太多其他事情或反駁什麼,只會受到更嚴格的檢驗。我只能說,經紀公司的危機處理不及格,回答更不及格。 小曹是兄弟球團的資產,何嘗不是經紀公司資產,小曹這次事件,球團沒有盡到管理的責任,經紀公司也同樣沒在事前盡到保護和約束的責任。 同樣是屬於八方環球經紀公司的王建民、郭弘志和倪福德等大聯盟球員,看看他們在美國是如何受到球團的約束,球季結束回台灣,球團和經紀公司同樣也要每天緊盯球員,深怕他們受慯或和不該見面的人碰面。 為何小曹才回台打球不到一年,同樣的經紀公司卻任小曹的走到如此不堪的地步,是因為小曹在兄弟的薪水低,經紀公司抽成低嗎? 我在美國採訪時有接觸過八方的經紀人,也碰到其他公司的經紀人,我一直覺得八方因錄用了幾位華人經紀人,所以台灣到美國打美職的球員,幾乎都是和他們簽經紀約。但八方在替球員爭取合約時,到底夠不夠力?過去有很多媒體報導過,我也不便置喙。但我希望,即使在合約的爭取沒有波拉斯那麼強勢,對台灣球員的保護也應盡到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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