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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19:02:40瀏覽637|回應1|推薦9 | |
美利堅作為一個立國不到300年的年輕國家,他們主人到底是誰? 如果我們把美利堅理解成一個股份公司,那麼就比較容易明白,我們可以用stakeholders(持份人)來描述。 以我對美利堅多年的分析和觀察,我認為有如下四類人可以稱為美利堅的持份人: a. 美國的金融資產擁有人,主要集中在銀行和金融領域(通常所說的華爾街,實際上華爾街只是一個這些人的門面比較集中的地方),特別是以美聯儲的股東們為代表的金融寡頭們,他們控制著美國的絕大部分財富。 b. 多國企業,這夥人是美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實業所在,這個範疇主要是,軍工複合體,能源(主要是油氣等資源),航太領域(含航空公司),IT巨頭(含硬軟件),汽車,材料,和製藥等,這些行業基本上是擁有全球利益的跨國公司,其中很多人都富可敵國。但是近三十年,這一夥人有一些變化,很多公司上市以後,財富比較公開化,也會被認為他們是美國的核心競爭力所在。 c. 商業王國,這些巨頭,基本上都是遍佈全美及全球的銷售網絡,比如,walmart, costco, stanley works, k-mart, target, gap, saveway, 等等。這些公司,實際上只是一些不同的商業模式,和行業垂直市場的擁有和主導者,他們販賣的商品,基本上是來自全球。 d. 本地土壕集團,這些公司,主要是本地地產商,各地商業中心(shopping mall)的擁有人,酒店業,收費設施和媒體(含話語體系)等。 以上四伙人,構成了美利堅的實際持份人。至於其他人,不管你是收入中位數的所謂中間階層,或者是高收入的職業人士,實際上都是pi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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