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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16:27:58瀏覽370|回應1|推薦5 | |
辦案當然要講究動機,大家當兵當了這麼久,有可能什麼高官要害死個小士官會送他關禁閉故意要操死的嗎?要故意預謀操死人得要串通多少不同單位的人?要殺人大概也不會這麼笨吧?這幾個同連的傢夥想要教訓他,要他好看,報報仇,是可能有的,但是故意教唆操死他,這樣謀殺的機會不大,多半是操一操居然就中暑死了!直接帶操的士官可能搞不清楚狀況硬操,見死不救勉強算得上謀殺罪。其他人等,連過失致死罪在法律上都很遷強,因為死者的死因跟他們的過失缺乏直接連結證據,在法庭上是說不通的。 這樣一個事件,要界定戒護士是謀殺還是業務過失致死,主要就是要看是不是故意,有沒有針對性,從監視器畫面,明顯看出洪是在和其他學員一起做操,所以沒有針對性。至於操練有沒有過量以及其責任歸屬,就要看課表以及批準單位以及督查單位。至於是不是故意見死不救,就要比對物證和學員供詞。 連上的幹部送洪關禁閉的確不合規定,因為根據國防部五月出爐的新規定,士官帶照相手機並不能關,但是這是新規定,沒搞清楚也是可能,何況他們還曾問過旅部查證,旅部也說能關,所以說有錯也不能說是大錯。至於為何用極快件處理,到底為什麼要給洪好看,有什麼隱情,軍檢偵查的結果已經有了,應該就事論事,這裡實在沒有謀殺事證,連過失致死或是集體凌虐都很遷強。 這幫人當然可惡,要從嚴定罪,可是不能定他們沒有做的罪,比如,送禁閉和要他死根本是兩碼子事,謀殺和過失致死是完全不同的,業務過失和凌虐更是十萬八千里遠。名詞在法律上関係可大了,如果連罪名都不在意,那就根搞文革沒兩樣,反正大家爽了,沒關係。 士官可以関禁閉,只是帶智慧手機在五月改了,士官不関了。媒體報錯,也不見更正,反正唯恐天下不亂。離營座談的事後來也証明有錯,因為這根本是関禁閉批准之後才開的會,而且離營其他人員說他並沒有說什麼了不起的話。同樣的,媒體報錯,並未見到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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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