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前身輕輕掃過東台灣,尾巴卻為南台灣帶來洶湧豪雨,中南部許多地區頓成黃色汪洋,鐵公路交通動脈也多處中斷。儘管水災主要是時雨量過大所致,但城市排水系統之不堪一擊,也遠超乎人們想像。更讓人好奇的是,政府「八年八百億」的治水計畫正進入尾聲,以這樣的「水淹南台」來驗收治水績效,實在諷刺之至!
二○○五年謝長廷擔任閣揆提出「八年八百億」的治水特別預算,次年預算通過,朝野立委並將八百億預算加碼為一千四百億元。到今年底,這項八年治水計畫就要執行完畢,但從這次大淹水的災情看,人們恐怕很難理解:政府大手筆投入了一千四百億的八年治水計畫,究竟治出了什麼成績?
這個問題,二○○九年八月的莫拉克風災時,即曾被提出來討論過。當時的水利署長陳伸賢答覆,治水並非無效,不過八年八百億整治的都是「縣管河川」,而莫拉克風災主要降雨都集中在「中央主管河川」。這種「分段治水」而非「系統整治」的思維,令人不可思議。試想,政府治水竟可以選擇區段而治,難道以為洪水來了會分辨「縣管河川」或「中央管轄」嗎?如果整治下游,卻不管水系的連動,怎不會治了這鄉、卻淹了那鎮呢?
時隔四年,治水特別預算又投入了數百億元,結果如何?看這次的災情,西部鐵路幹線半截癱瘓,南下列車一度僅能通到彰化,高速公路則有五處交流道因淹水而封閉。更驚悚的是,多處火車站積水漫過軌道,有些甚至將淹沒月台;各地道路變成河流的景象,就更不在話下。尤其諷刺的是,二○○五年台南發生嚴重的六一二水災,逾半鄉鎮成為澤國,那次水災儼然成了推動八年八百億過關的主要動力;但八年之後,台南這次水患災情依然嚴重。這是治水治錯了地方嗎?
持平而言,要說這八年一千四百億治水是完全虛擲,未必公允;因為,至少有若干過去遇雨則淹的地區,目前的情況已有改善。然而,要說這一千四百億的預算發揮了政府宣傳的治水功效,則恐怕沒有多少人能夠苟同。當年謝長廷提出特別治水預算時說:政府一年只編十億預算,就要八十年才能解決全台水患;集中全力用八年八百億元來治水,即能治洪和分洪並進。話說得豪邁,錢也投得氣魄,但投入那麼多人力財力,結果卻禁不起一場輕颱的檢驗,孰令致之?
投入一千多億元治水,結果卻越治越淹,原因有幾:第一、計畫草率:「八年八百億」空有口號,卻缺乏細部計劃,未能根據需要規劃出優先順序,結果砸了大錢卻用來東挖西填,根本無濟於事。第二,遭地方政商瓜分:所有治水標的皆被切割成工程發包,遭地方利益集團分食,不僅經費灌水,甚至用於毫不相干的景觀美化。經濟部前次長侯和雄因涉及水利計畫之貪瀆被判刑,即可知治水工程之讓人垂涎,常遭擇肥而噬。第三,觀念錯誤:以為花大錢去挖河川、建水門、設抽水站、加高堤防就是治水,卻疏忽了日常的疏濬和保養。以這次南台灣的淹水多在新興城鎮而言,許多災情恐怕是城市發展過程中,民間及公共建設工程破壞排水系統所致。這些,都是必要的專業管理,但中央與地方都缺乏這樣的治理概念與習慣。
一次輕颱,引起如此嚴重的水患,著實讓人遺憾;未造成重大傷亡,則值得慶幸。至於各地放假的宣布是否太遲,相對而言,只是枝節小事。真正嚴肅的問題是:在中央與地方仍難免互相責怪之餘,各方能否跳出藍綠對峙的思維,從專業的角度重新思考台灣的治水議題。
從八年一千四百億的治水特別預算通不過輕颱「康芮」的驗收看,「撒錢」是治水「萬靈丹」的想法恐怕也該揚棄了;各地政府必須在每一項城市建設過程中加入水利的思考,並且要有經常性的保養疏濬,要有系統整治的眼光。否則,就像地方民眾說的,縣長到中央下跪求治水,卻在地方放任違法挖井;城市拚命搞建設,卻不管排水溝通不通;如此這般,豪雨一來,怎麼可能不氾濫成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