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那比的大禍已經造成,現在至少要聽到反省及檢討的聲音。但相對於各界在災後提出水利、都市規劃及國土保安等方面的建議,這幾天卻只見綠營官員試圖規避人為疏失的檢討。
先是諉稱區域防洪、流域治理權責不在地方,但事實上九一九「都市型洪災」不折不扣是都市排洪出問題,完全是地方政府的事;又把已分流的汙水、雨水兩個下水道系統混在一起,把不同的預算、進度混在一起,宣稱對治水已盡心盡力,其實是藉渾水遁走;當然更別談檢討滯洪池、水岸景觀工程脫離防洪規劃等事實,一切言行皆在規避責任追究。
謝長廷任高雄市長時,曾在二○○一年潭美颱風大淹水後,要求高雄應將都市防洪提高到兩百年洪水頻率;九年過去了,凡那比成災更甚潭美,而且淹的是上游非感潮河段,而不是下游出海口低地,這顯示這九年大高雄的防洪建設如果不是方向有問題,就是努力不夠;更關鍵的原因,是根本未重視治水防洪的問題,就以去年中央撥一億元給高雄市補助做防水閘門,高雄市執行不到兩成,逕將餘款繳回國庫的實例而言,都顯示對防洪治水不夠重視,而執行力更是何其拙劣。事關大高雄幾百萬民眾的身家性命,對九一九洪災成因一定要理個清楚,方可能力求改進。
其實,僅對既有疏失加以改正已嫌不足;眼前面對暖化、氣候變遷、動輒一千年暴雨頻率強降雨的嚴峻挑戰,都市型洪災的防治應有新的思維,亦即須從傳統雨水下水道、抽水站、滯洪池的點狀設施,及爭取市民好感的景觀表象考慮跳脫,進階到以整個都市的自然環境來調節洪水,回復都市開發前的原生狀態,以整個都市地表之下的土壤當滯洪池,在水泥都市創造降雨得以入滲土壤的環境,應知土壤、濕地、彎曲的河道才是最好的貯洪環境,最好的水庫及滯洪池。
或許一時做不到前述的革命性變革,但眼前一些「人謀不臧」的調整則亟應立即著手,至少有以下幾個項目:
一、治水預算應專款專用:民國九十二年扁政府把雨水下水道建設經費由中央編列、一條鞭執行,改為交地方政府統籌支應,造成排洪建設停滯,埋下都市型洪災發生潛因;近年治水經費收回中央的建議不斷,但有人擔心地方政府會配合不力,作壁上觀,甚或掣肘;因而,款項怎麼執行或可再討論,但專款專用應堅持,地方議會、監察院及檢調單位應強力監督,並公布專款執行細節。
二、雨水下水道設計基準應配合客觀事實:氣候變遷強降雨增加,日本計畫把目前五年暴雨頻率的下水道設計標準,逐步提高至三十年頻率。這牽涉到鉅額財源籌措及用地取得,台灣或許不太可能提高到三十年頻率標準,但大高雄目前仍以民國三十七至六十三年降雨資料計算出的五年暴雨頻率,則未免太脫離事實,至少應改以近五年的降雨資料計算。
三、下水道管理維護:即便改以近五年資料計算的五年暴雨頻率興建下水道,如果不用心維護,道路側溝入流口經常阻塞,也將大大縮減雨水下水道排洪能力,可能兩年頻率不到的暴雨就讓都市淹水,清淤只花小錢卻有大效果,但一直不受重視。
四、都市建設應回歸防洪基本考慮:愛河是大高雄三大排水幹線之一,此次愛河溢堤,根本原因是整治計畫為了凸顯景觀,大幅變更了原始行水環境,上游截流汙水直接放流,原來彎曲的行水改為直線水泥槽化河道,因而大幅降低滯洪、防洪功能,溢堤並不意外。本和里滯洪池亦然,以區域排水來規劃本和里滯洪池,與以生態造景營造民眾「驚豔」的滯洪池,其防洪功能當然有相當差異。何況,這邊填掉小貝湖濕地蓋棒球場,那邊挖個滯洪池做生態公園,都說明高市府施政沒有防洪一貫性的施政考量。
立法院馬上要審治水第三期特別預算四百多億,如果用在都市防洪的刀口上,應該能起相當作用。治水勝過救災,九一九洪災不僅對大高雄,對全台各個都會都是殷鑑,必須認真面對問題,力求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