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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8 19:45:55瀏覽190|回應1|推薦4 | |
中國時報 2007.07.18 中國時報 2007.07.18 或許,這次的「減刑」,一開始確是要突顯某種崇高政治意義的,但實況卻是:多名煙毒犯甫獲自由就迫不及待地與藥頭接觸,其中大部分因涉嫌吸毒被捕回籠,更有七人已因吸毒過量而暴斃。再加上減刑當晚全國員警臨時動員超過四萬以上的警力,從八時起至隔天凌晨大陣仗的展開擴大臨檢,戲稱是對減刑出獄人的一次「接風宴」。我們真的不知道,這次的減刑,除了紓解監所人滿為患的問題,並讓陳總統能在任滿前順利行使一次他所擁有的大赦權之外,還能找出其它什麼更崇高而深刻的意義! 陳總統確曾表示這次的減刑,是為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及解嚴二十周年而啟動,換言之,從一開始他就不諱言這是一次政治性的減刑。假如今天台灣的監獄中還關著許多因為政治見解不同或是其他政治因素而坐監的人犯,那麼針對他們實施減刑當然意義就很大了,問題是這個年代在台灣早就一去不返;如果說是為了要促進朝野的政治和解,我們所看到所有在野陣營針對這次減刑的反應,絕大部分都是負面的批評與疑慮。結果為了一個彰顯不出任何意義的政治訴求,卻釋放了近九成的煙毒犯及竊盜犯,不僅目的與結果之間完全沒有對價關係,剩下還想要凸顯的其它任何意義,也都淹沒在那場全國性的擴大臨檢中了。甚至可以這麼說,這場「減刑秀」的政治意義,已經全被另一場「擴大臨檢秀」給全部抵消掉了。 講得更直接一點,這場減刑秀既未能彰顯任何紀念過往歷史的象徵意義,也未能實踐出任何促進朝野和解的實質意義,反倒是直接衝擊了執政當局所一再著力的「拚治安」政策標的。想想看吧,一天之內近一萬多名煙毒犯及竊盜犯回到社會,人們立即想到的是久遠之前「歷史」?還是當下的「現實」? 回頭看看,法務部這次在配合高層的減刑政策上,在審度適用範圍上已經是用心良苦了。用他們自己的說法,是既要考量原則性與通案性,又要衡酌國家安全、還得要顧及社會治安及民眾觀感,最後採取了負面表列形式,刻意排除重大暴力犯、殺人犯、經濟犯等六大類型惡性重大犯罪,以平息社會任何可能的反彈,據說其所考量的複雜性已可謂是歷年之最。然而複雜歸複雜,最後獲得釋放出的有近九成都是回籠率最高的煙毒犯及竊盜犯,再加上大陣仗的擴大臨檢,這不恰好證明連相關單位都擔心此次減刑會衝擊到治安?而針對外界的疑慮,法務部口頭上卻還理直氣壯,認為透過法務部與警方的多管齊下的因應,已有嚴密的配套措施,不至於對社會治安造成衝擊,這不是擺明了睜眼說瞎話嗎?如果什麼都不必擔心,警政署長侯友宜又何必在擴大臨檢勤務要親自上場督陣?那些相關單位在事前與事後所耗費的大量社會成本,又是所為何來?把人全放出來再準備全抓回去,好在未來衝績效嗎?能這樣拚治安嗎? 問題還不僅於此,這次的減刑出獄人,既是屬再犯率最高的是煙毒犯及竊盜犯,因而這其中許多人為了籌錢買毒,很可能不惜去偷、去搶,對社會的威脅本來就很大。而依他們過去的犯行會淪為坐監本來就不冤枉,被判的刑期多半也都不重,如今在他們還未為所犯罪行付出完整代價之前,就為了一個他們大部分都搞不清楚的政治理由,糊里糊塗就都給放了出來,這哪是在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及解嚴二十周年,根本就是扭曲了犯罪人責任及社會法益的比例原則。 為因應此次減刑出獄人中占了四成多的煙毒犯,據了解不少毒販已在囤積毒品準備大撈一筆,毒品價格還因此漲了二至三倍。以往毒品犯的再犯率本來就居高不下,經常是「提早出去,又提早回監所」。別的不談,全國大減刑實施才不過兩天,全國各地已相繼傳出有七名獲得減刑的受刑人在出獄後不久即疑似吸毒暴斃,而警方緝毒人員早在事前就預言,減刑第一天就一定會有毒品案減刑出獄受刑人暴斃案件發生,理由是毒品人口的心肺功能較弱,一出獄施打毒品海洛因,最容易造成心臟衰竭,結果果不出所料,在全國各地都發生甫減刑出獄就暴斃或昏迷的情形,也有警員不諱言指出,這種情形根本無從輔導。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七名受刑人如果未獲得減刑「德政」出獄,至少人到現在都還活著。 我們真的不想澆冷水,但請平心靜氣的檢視一下,這場號稱要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及解嚴二十周年的減刑秀,究竟是彰顯了崇高的政治意義?還是提高了社會治安惡化的機率? 九十六年減刑條例讓上萬名受刑人提前出獄重獲新生,也紓解了監獄人滿為患的窘境,但這個扁政府引以自豪的「德政」,卻出現法務部白天放人,警政署晚上加強臨檢等著抓人的諷刺畫面,被放出來的數千名煙毒及竊盜犯,更成為社會治安的不定時炸彈。 筆者雖然寧願選擇相信,這些幸運獲得減刑釋放的更生人大多數會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意願和行動。但透過媒體報導,筆者看到我們的法務及獄政單位,對於這些更生人出獄後的「輔導」,就只是在門口發些日用品、宣傳品,或是讓他們可以坐交通車回家,筆者憂心的是,這種鬆散的作為,只是解決監獄收容的問題,卻把更多的問題丟回社會,讓全民一起來埋單。 昨天,透過報章報導,就看到有幾個獲釋的煙毒犯,迫不及待地去找毒品來吸,然後很「倒霉」地被警察抓到而回籠,只享受了不到一天的自由時光,說真的,這次被減刑的受刑人中,還有詐欺犯及性侵犯,筆者不知道我們的法務部對於這些人,有沒有追蹤管理的機制,防止他們再重行舊惡?。 相信很多人和筆者一樣,願意接納這些更生人重回社會,但更希望政府善盡後續的監控管理的工作,讓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免於恐懼,畢竟,放人是件容易的事,但若要耗費無謂的社會成本,只為了滿足某些政客的政治意圖的話,那是對全民的殘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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