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網站上個月底宣布從今天開始,拍賣的物品成交以後Yahoo!奇摩要向賣家收3%的成交手續費,然而因為太多人抗議,公平交易委員會也進入調查,所以延期到9/1實施。
這制度簡單說就是賣一件100元商品要繳3元給Yahoo!奇摩,1000元商品要繳30元、10000元商品要繳300元(上限為300元),兩年前Yahoo!奇摩開始收刊登費3元之時也是很多人抗議,但是說實在3元是小錢,以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來說也無可厚非,所以大家還是乖乖繳,原本驟減的上架商品數量也漸漸回升,Yahoo!奇摩成為國內拍賣網站龍頭,國際性的eBay都自覺不敵而退出台灣市場,這時候卻開始收成交手續費真是有「吃人夠夠」的感覺......
Yahoo!奇摩並不是實體通路,每個賣家在平台上刊登文字、圖片所使用的資源幾乎是相同的,不論是棄標處理還是什麼新功能,都只是工程師一次的作業而已,所有交易都是買賣雙方自己談,寄送、售後服務跟Yahoo!奇摩一點關係也沒有,網站有什麼立場抽成??平台的本質相當於報紙,在報上刊登廣告難道成交之後也要給報社抽成嗎??我甚至覺得根本不用什麼囉唆的功能,只要主機穩定就夠了,以前沒有拍賣網站的時候,在BBS上照樣可以買賣,怎沒聽過BBS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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