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張姓婦產科醫師戴手套用手指替童姓女子內診,童女事後上網PO文,暗指被張趁機性侵,張認為童女拉保險不成,才挾怨報復,怒告童女涉嫌誹謗。
台北地檢署依據醫學文獻與生活經驗判斷,婦產科內診用手指是正常醫療行為,童女的指控已詆毀醫師名節,昨天依妨害名譽罪起訴童女。
童女是壽險業務員,2010年4月間,她因月經長達19天,前往張姓醫師診所求診,張為確認童女有無感染子宮炎或長息肉,決定戴手套用手指檢查陰道。
童女後來以「這可告性侵害嗎?」為標題,在部落格上發表文章,「因為MC來了一個多月,去了之後照超音波,醫生說還要內診,BUT!他沒用鴨嘴器,直接戴了手套用『手』給我內診。」
童女PO文說,另家婦產科醫師告訴她「小姐,妳被欺負了知不知道?怎麼可能用手,當然一定要用鴨嘴器啊,不然就是要用棉花棒啊,妳去那一家婦產科看啊?」
醫師還說,「他(指張姓醫師)怎麼年紀一大把還這樣,以後不要再去了,請妳記得這次的教訓。」童女形容「天阿,好惡心,我快吐了,怎麼辦?怎麼辦?」
張姓醫師表示,內診當天旁邊有護士,他以手指戴手套伸入陰道頂住子宮,是基本醫療常規,鴨嘴器對未生過小孩的人會痛,且只能看到子宮頸,無法得知子宮體卵巢及輸卵管情況。
童女稱部落格的「醫學常識」,是轉述潘姓醫師說法,張姓醫師追加提告潘誹謗;潘否認有告訴童女相關醫療常識,檢方認為證據不足,對潘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