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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附坐月子 嬰猝死罰10萬
2012/02/15 07:06:49瀏覽341|回應1|推薦0
婦產科附坐月子 嬰猝死罰10萬

在媒體工作的黃姓婦人去年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在台中市一家婦產科附設坐月子中心坐月子,長女猝死,黃婦控告坐月子中心不合法,衛生局稽查後開罰10萬元,診所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昨駁回。

這是黃姓婦人的第一胎,去年5月獲知台中市有家婦產科附設坐月子中心,電話詢問後隔天入住,第4天大女兒突然失去呼吸心跳死亡,她控訴該院未申請產後護理照護機構執照,護理人員不足還收容產婦與新生兒。

台中市衛生局稽查診所,發現該診所未申請設置坐月子中心,卻提供坐月子服務,明顯違法,立即開罰,依護理人員法處10萬元,當時台中市長胡志強也指示對違法的單位依法究辦、並普查市內其他醫療院所。

診所被罰鍰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診所堅稱,醫師從事醫療行為,非單純護理行為,診所無任何產婦「坐月子」行為,還指控衛生局裁處過重、已逾越裁量範疇。診所指出,產婦任職媒體界,若非此特殊背景,本件嬰兒猝死意外,不會受到外界如此注目、甚至引起負面觀感,診所要求衛生局撤銷此裁罰。

衛生局指出,診所的坐月子育嬰中心涉及產後護理行為,已非單純坐月子中心,屬產後護理機構,診所未申請設置,擅自執行產後護理業務已違法,依規定可處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裁罰10萬元,自認未逾越規定,全案可上訴。

【2012/02/15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婦產科附坐月子 嬰猝死罰10萬 | 重案追緝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901291.shtml#ixzz1mOskbX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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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瞎扯...原來高知識不等於高道德
2012/02/15 22:31

違法設立, 跟當事人是否任職媒體應無相關, 況且, 媒體嫉惡如仇, 掃除、揭發社會上一切有關"黑心"事物, 本應屬媒體職責. 違法設立月子中心, 乃是可受公評之事. 媒體報導不會因為當事人是不是"何種特殊身分的關系", 違法設立就是違法設立, 請該診所醫師不要公然挑戰憲法, 中華民國是有法律的, 硬ㄠ是凹不過去的, 只會讓人對人性更厭惡.

上帝說: 申冤在我, 我必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