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看守所管理員田姓男子,涉嫌向販毒遭判重刑的李姓收容人佯稱可協助關說,詐取新台幣27萬元。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依詐欺罪判決田男1年2月徒刑。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李姓男子在民國96年間因販賣第2級毒品,遭法院判決12年徒刑,50歲的田男得知案子尚未定讞,自行找上門,向李誆稱可幫忙介紹律師協助關說。
判決書表示,田男不僅獅子大開口,開價從百萬元起跳,還提出多種計價方案。他指出,若將「販賣毒品罪」改判為「轉讓毒品罪」需300萬元,改判「持有毒品罪」則要150萬元,出50萬元則能獲交保。
李男聽了心動,期間兩人談論時皆以「車斗」為暗語,李男之後委由胞姊陸續交付現金27萬元給田男的妻子,等李男與辯護律師見面時,焦急詢問「案件進度」,卻遭律師嚴正否認,才戳破他的美夢。
檢警偵辦期間,與李男同舍房的柯姓收容人證稱,有親耳聽見田男佯稱可幫忙關說,他當時還提醒李男胞姊小心受騙。
法院審理,認為田男身為公務員竟當司法黃牛,詐騙被害人,破壞司法威信、情節非輕,依詐欺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