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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娘子
2011/12/21 16:54:26瀏覽81|回應0|推薦2

罵女「張三娘子」 台大研究生遭判罰8千

NOWnews/ 2011/12/21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網路留言要小心,千萬別恣意謾罵,就算暗諷也會遭提告。一名女研究生日前在校內的PTT網站,看到一篇文章後留言回應,其中留下一句「真是張三娘子」,被作者發現認為自己遭到侮辱,對這名女研究生提告。法院認定「張三娘子」暗諷女子被夫偷腥、人盡可夫,認為女大生涉及公然侮辱,判罰金8000元。

這起女研究生在網路暗諷她人、遭判罰金的案件,發生在去年7月。一名江姓女子當時在PTT的「婚姻版」撰述一篇文章,標題是「離婚後,再婚的觀感」。文章內容抒發自己對於婚姻的看法,當時就讀台大中文研究所的李女,與江女並不認識,但卻在文章回應區留下一句「真是張三娘子」的留言。

江女事後得知認為自己遭到侮辱,還發現李女留下「又要當婊子,又要立貞節牌坊」等字句,江女一氣之下對李女提告。法官原本一審認為李女留言涉及妨害名譽和公然侮辱,判罰8000元罰金。李女不服再提上訴,但二審法官認為李女留下「真是張三娘子」等字句,有暗諷他人之意,仍維持一審原判。

二審法院審理後,真對李女提到的「張三娘子」一言進行考查。此言出自於清朝小說《醉春風》,指一名婦女嫁給名為張三的男子,但丈夫婚後不但一再偷吃,婦女不滿也紅杏出牆,搞的臭名遠播,街坊鄰居都知道。因此「張三娘子」是影射背夫偷腥、品德操守淫蕩的婦人。法官認為李女此言有影射江女之意,因此認定涉及公然侮辱而判李女賠償8000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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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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