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歲的女博士王麗,日前以「找不到愛情」為理由,向安徽財經大學辭去教職,拒絕履行任教五年協議,安徽財經大學無法接受,雙方告到法院。法官認為,王麗辭職的理由「太絕了」,但合乎人情常理,安排雙方達成和解。
華聲在線報導,王麗天資聰穎,求學路相當順遂。從安徽財大畢業後,校方免試讓她進入碩士班就讀,後來她考上南京大學博士班,更幫她負擔全額學費,條件是完成學業後必須回校擔任五年教職。今年五月,取得博士學位的王麗,拒絕繼續在安徽財大任教。
王麗提出的理由是,位於蚌埠市的財大,無法找到她要的愛情。她指出,蚌埠是個發展中的城市,社會氛圍和她個人的活動範圍有限,希望改變一下環境,解決找不到愛情這項棘手的問題。
王麗「找不到愛情」的辭職理由,當然不被校方接受;校方對王麗過河拆橋的行為很不滿,同時擔心王麗的壞榜樣,會讓很多正在求學的博士生蠢蠢欲動,指控她的行為,已違背契約精神。
為了爭取自己的幸福,王麗表明願意支付十二萬人民幣的違約金,但在提出辭職申請時,遭到校方打回票,只好一紙訴狀將學校告上了法庭。而校方也全力應戰,派出法學教授與王麗對簿公堂。
看到王麗的辭職理由,法官驚嘆實在「太絕了」;雖然違約,但理由合乎人情常理,最後雙方達成共識,王麗可以到外地發展,但名義上還在財大工作。
王麗要在明年六月前,賠償學校六萬七千元人民幣的違約金,財大同時為原告王麗辦理完離職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