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撕票道個歉 免死定讞 被害家屬:司法何用
2011/10/19 13:01:40瀏覽69|回應0|推薦0

撕票道個歉 免死定讞 被害家屬:司法何用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胡健森/綜合報導〕宜蘭大地主林松吉6年前遭綁架撕票,最高法院日前審結,維持高院更五審見解,將主謀陳春富共犯余育銘,依擄人勒贖及殺人等罪,各判處無期徒刑、15年徒刑確定;另2名共犯林千耀、鍾安順,則先前已各判7年、4年6月徒刑確定。

林松吉的大兒子林宏達獲悉判決結果憤怒地說,整起案件拖了這麼久,備受煎熬的家屬最後等到的卻是這樣的判決結果;他無奈地說,一個和樂的家庭因此破碎,但殺人的凶嫌卻不用償命,有誰可以接受這樣的宣判內容?

林宏達痛罵:「司法沒有讓做壞事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就如同鼓勵民眾作奸犯科,這樣的司法又有何用?」

判決指出,94年1月19日,陳春富與余育銘到宜蘭市綁走林,同年月24日將林勒死後埋屍。

陳等人綁架林期間,打電話勒索3000萬元,林的兒子懇求降為200萬元,陳恫嚇:「200不用過年了,留著買棺材!」雙方以300萬元成交後,林的兒女依約到墾丁交贖款,遭陳放鴿子,還被陳電話嘲弄:「墾丁好不好玩?」

一審時,法官要陳向被害人家屬道歉,陳回稱:「我要3000萬元,只拿到300萬元,為什麼要道歉?」並咧嘴冷笑。

但更二審、更三審及更五審,陳數度表示後悔及歉意,更五審及最高法院認為陳已有悔意,加上陳引導警方挖出屍體,且曾提供肉票飲食,因此認定陳未達判處極刑程度。

( 知識學習檔案分享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angkwo&aid=5755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