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維莊(右)因為醫療疏失獲賠,但今年四月已去世。圖為她的丈夫台大教授賴秀穗(左)在病榻照顧,夫妻情深。 本報資料照片 |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當時四十八歲的何維莊因子宮肌瘤到婦幼醫院動手術,麻醉醫師傅世慧發現她出現無法通氣、插管的狀況,未馬上作氣切,延誤急救,何女腦部缺氧,成為植物人。
刑事部分,傅世慧因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確定。民事部分,何維莊的丈夫賴秀穗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主張妻子受到侵害,求償六千八百萬元。
一、二審都認定,醫院及麻醉醫師有過失,但為了醫院是否必須負起免費照顧何維莊終身的醫療服務責任,兩造有爭執。
更一審,賴秀穗將「終身照顧」的請求變更為「金錢」,終於獲得最高法院的支持,判決醫院和醫師須連帶賠償何維莊二千三百多萬元。因案子纏訟近十年,利息逾七百五十萬元,賴另獲賠一百六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醫療糾紛,醫院被兩度訴訟索賠成功的例子很少。賴秀穗後來向法院追加起訴,要求醫院及醫師給付二○○六到二○一○年間,何維莊所需醫療、看護費等。最高法院前天判准一千零五十一萬餘,延遲利息約四十萬。
台北市婦幼醫院已改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醫院公關主任陳家傑昨天表示會依判決執行,何維莊成為植物人後,都在婦幼院區照護,院方未收取任何費用。造成疏失的麻醉師十四年前就離職,已聯絡不上。賴秀穗的行動電話昨天無法撥通,無從得知他對判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