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當小提琴演奏家的徐姓女大學生,坐同學的機車回家途中,突遭衝出的重型機車撞上倒地,手指撞到地上骨折;徐女手指開刀後不再靈活,演奏家的夢想破滅,她控告肇事機車騎士賠償,台北地院判決機車騎士須賠償徐女十萬七千多元。
就讀台大的徐姓女大學生是個左撇子,從小就學習小提琴,一心想當小提琴演奏家,但車禍發生時,徐女從機車左側摔下來,她的左手手指直接撞擊地面,造成左側食指遠端指間關節骨折合併移位的傷害,經過開刀,左手指不再靈活,不僅拉琴有困難,就連生活上也頗不方便。
徐女向法院表示,她的左手指在開刀後,留有手術疤痕,末端指關節始終無法回復到受傷前靈活,她的小提琴生涯就此斷送,精神非常痛苦。
她要求肇事的葉姓騎士應賠償她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等共五十萬元。
前年十一月凌晨,徐女學校聚會結束後,由同班賴姓同學騎機車載她回家,經過台北市羅斯福路和新生南路口,旁邊車道的葉姓男子騎乘重型機車,突然就往賴姓同學騎乘的機車撞過來,葉騎乘機車的右前把手擦撞到賴騎乘機車的左前把手,導致賴及後座的徐女人車倒地,徐女的手指直接撞到地上。
法院開庭時,葉姓騎士並未出庭說明,刑事部分,法院已依過失傷害罪,判處葉姓騎士拘役四十天確定。
法院認為,葉姓騎士的過失導致徐女受傷,衡量徐女所受的損害,判決葉姓騎士應賠償徐女十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及醫藥費七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