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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看診案 健保停1年
2010/09/20 20:17:06瀏覽753|回應0|推薦0

密醫看診案 健保停1年

中央社 /  2010/09/2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日電)洪明清密醫集團涉嫌在中南部17家公私立醫院診所無照看診,且涉嫌虛報健保費用,在檢方起訴後,衛生署和健保局開鍘,對涉案醫院診所扣罰費用,並停止健保特約1年。

衛生署長楊志良今天說,涉案醫院診所聲稱自身也是受害者,卻以別的醫師名義申報冒牌醫師的健保給付,這是「以A報B」的虛報與假報,衛生署無法接受,就算行政處罰處理時間有點慢,仍要毋枉毋縱。

中央健保局長戴桂英指出,已知高雄縣文祐診所不實申報費用為7萬4000元、高雄市進興診所4萬3000元,將扣罰2倍費用及健保停約1年,這2家診所容留密醫的時間很短,被罰損失不大;其他15家醫院的扣罰加停約,金額尚在計算中,醫院肯定損失慘重。

全案是蘭嶼衛生所主任洪明清仲介另7名密醫,在17家醫院診所擔任代班門診或夜班急診醫師,台南地檢署偵辦,去年8月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8人與知情的屏東縣全民醫院副院長陳建畿、高雄縣大東醫院行政室主任鍾啟輝。

涉案院所除全民、大東2家醫院及文祐、進興2家診所外,還包括雲林天主教若瑟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雲林分院、台南縣宏科醫院、衛生署台南醫院新化分院、高雄市的健仁醫院、邱外科醫院、文雄醫院、臨海醫院、大樂聯合診所、高雄縣杏和醫院、屏東縣國仁醫院、苗栗苑裡李綜合醫院、花蓮鳳林榮民醫院。

戴桂英說,涉案醫院聘僱冒牌醫師後,根本沒有去地方衛生局報備,顯示管理鬆散,否則密醫一定敗露。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則表示,這些醫院錯在醫師執業登記手續不完備,但還不至於讓醫院負責人遭到廢止醫師證書的重罰。

由於其中11家醫院是衛生署指定的急重症責任醫院,為避免影響民眾就醫,健保局權宜同意11家醫院改成回溯抵扣1年健保費用,衛生署也備案另尋急重救責任醫院。990920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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