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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08:50:08瀏覽1037|回應2|推薦1 | |
名醫偷腥產子 判賠元配百萬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名主任級醫師,因長期和妻子感情不睦對簿公堂,引來醫院同事胡姓女職員「同情」,兩人劈腿並先後產下二名子女。板院除依通姦罪判決名醫及胡女均二月十五日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也判處兩人應共同支付元配一百萬元精神賠償金。 專攻腎臟科、目前正攻讀博士的北醫主任級醫師,和廖姓女子結婚後即感情不睦,雙方經常爭吵、冷戰,最後醫師和妻子分居,並劈腿和胡姓女子發生關係,兩人在九十六年、九十八年間,分別產下一對子女。 醫師事後以和擔任小學教師的妻子感情不睦等情,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但板院民事法庭審結認為,在外偷腥、生下子女的名醫,應對婚姻破裂負較大責任,駁回離婚請求。 醫師元配確定婚姻關係後,拒絕離婚,也對先生及劈腿對象提出通姦告訴,並要求二人付出四百萬元的精神賠償。 與醫師不倫戀的胡姓女子表示,他們認識十多年,對於醫師感情不順、長期和妻子對簿公堂的遭遇「深表同情」,才會對醫師產生情愫,進而發生關係並產下子女。 法院審理發現,雖然醫師否認,但他早已和胡姓女子及一對子女共組家庭,確實對廖姓元配精神造成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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