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民91年4.3 自由時報 副刊 看到這篇舊文 想到那時的自己應該懷念著未婚時 過著野馬般 跟兔子般的生活 *0*
但我已離開職場4年 應該要過著一直想要的自由生活 結果 反而變得更忙碌 *0* 很久沒真正解放自己 去跳舞 撒野了...看到這篇舊文 不禁 再回眸一次 那樣的自己----
被自己又愛又恨著 ...... 2010.12.9
她的背影,我的出走 ◎ 顏艾琳
一個女人面對打開的電腦發呆,旁邊就是她的梳妝檯,再幾步是房門,可以一下子跨進那小小的客廳,看電視或聽音樂或讀一本書;但不知為何,她卻甘願跟電腦打交道,耙梳腦袋裡的思緒,而放任一張疲倦的臉在螢幕前慘白發青。她很嘮叨、很忠貞,很小的時候就仿如母親那樣,照顧著我;但實在是名不正言不順的保母,時間一久,便像是扭曲的愛的凌遲了。所以,我趁她疲倦的時候,出走家門……
我已經逃離了。我逃離了她。我臉上化著粉嫩的春妝,一身流行的龐克蕾絲打扮,白天逛天母瞎拚、下午泡一家咖啡店、晚上跟朋友吃一頓義大利菜、再晚一點是舞廳、再晚就是黎明與早晨……我逃得夠遠夠久了吧,怎麼?我還想念她的身影,那一種孤獨氛圍幻化成她無形的香水味,讓我著魔、頭疼,讓我在舞廳因為找不到像她一般的女子,就深感咀嚼不到生活的刺激。
可是,她十足太刺激,比拉丁美洲最辛香的辣椒還要過、比四川百年老鍋的麻辣底還陳香、比最醇的二鍋頭還要吸引我的手去把握住她……愈如此想她、愈想逃離她的引誘。而她總以背面顯現,冷漠的姿態撩起我的妒火(我竟嫉妒自己對她的愛意),我發誓要謀殺她,以解除我耽於非道德樂趣中的罪惡感。(不,她哪能被謀殺?除去了她,現實中喝酒也再不會醉了……)
我掙扎著。我發出Email,打著手機呼叫朋友,快!快安排下一場遊戲節目,這樣就能把我帶離她的範圍、暫時忘記要謀害她的念頭。我又出現在購物中心、百貨街、美食餐廳、PUB、舞廳團團轉,團團轉……好幾天我都無感她的存在,心中一絲暴戾也無,我輕鬆自在餵養了衣櫥中最後的空隙,還將消費過剩的金錢捐給慈善機構;我想我是個振興景氣與拉近貧富關係的好人類!
我回到家裡,打開小小客廳中的音響,走進我的房間,將手錶跟手指上的五、六個戒指卸下,面對梳妝台的鏡子卸妝……一張「她」的臉出現在我的臉上,她笑了、我疲勞了,她占據了、我逃不離了。她仔細地把我的臉抹掉,說,借一下雙手,我,要,寫,詩,了!
於是電腦桌前一個身影,烙在旁邊的梳妝檯鏡子裡,看起來一臉不營養的蠟黃,那是未曾離家的幽靈,在創作我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