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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1 21:47:40瀏覽282|回應0|推薦1 | |
設定的原理(同理可證的邏輯) 對於「假設」必須要有的正確認知: 如果我假設了A+B=C,那麼A+B=C整體就是一個完整而成立的假設。若是改為A+?=C、或是?+A=C、或是A+B=?那麼這三種程式都是屬於未完整或是未成立的假設。 若是單獨假設「A」、或假設「B」、或者假設「C」這三種則是 無義意的假設。「A」、「B」、「C」三者都只能稱為「認知」 的三種東西而已,不能稱之為「假設」。 以化學的道理來解釋: (氯)+(鈉)=形成鹽(氯化鈉) 而這裡有二種情況: (1)我必須先有(氯)和(鈉)兩者都存在,而相加才會有鹽(氯化鈉)的結果。 (2)我必須先有(氯化鈉)的存在才能分離成(氯)和(鈉)兩種份。 也因為「假設」必須建在「經驗」和「實驗」兩種基礎上。如前所舉例化學程式的道理,我若將鹽分離就會知道它是由什麼成份構成。我若是把(氯)和(鈉)混合在一起也會知道產生什麼東西的結果。 所以換句話說:「假設」必須建立在實際的「行為」或「物資」會產生什麼東西的結果。若是把它套在人類行為模式:「假設」就是「思想」+行為=結果。這中間又是屬直接性關係而非間接性的。 例如:心裏想「考試要考好」,那麼正確的假設是..... 「熟讀書本的內容」(記憶)+「反覆的練習」(融會)=迅速正確的作答(測驗)。 如果是「工作要賺錢」那麼正確的假設是..... 「提升技術的能力」(才能)+「努力不懈的毅力」(勤勞)=「獲得較高的利潤」(報酬)。 如果身體要健康,那麼正確的假設是....... 「均衡的攝取食物」(營養)+「適當的活動和休息」(協調)=「身心一致的自在」健康)。 其他現象以此類推。但卻不可以只有「心理上」想著「考試一定要考好」、「工作一定要賺錢」、「身體一定要健康」...而沒有之前幾項要素(直接關係)連接。或者是錯把「間接關係」當成「直接關係」來用....... 例如:「考試要考好」加到「均衡的攝取食物」、「適當的活動和休息」。「身體要健康」加到「提升技術能力」、「努力不懈」。這些皆屬於間接的關係,雖然有一些影響,卻不是構成的必備要素。所以這些假設的「結果」必然大打折扣,而得不到「假設」的原本目的了。 「假設」和「現象」的關係: 如果一個現象....假設有一種感受,那麼這現象一產生,那一種感受就會自然產生。如果一個現象....假設「N」種感受,那麼這現象一產生,就會有「N」種感受產生(N為自然數)。而這種從現象到感受的過程,就叫「認定」。 認定在學術上的名詞,就叫「假設」,人的假設如果是好的,它的結果便是好;人的假設如果是壞的,它的結果便是壞。這原理說明了前 案例中的現象。上班工作假設:「只賺錢但不快樂」,那麼我就不快樂;上班工作假設:「賺錢也賺快樂」,那麼我就會快樂。不只這例子;我們可以看看小孩子三歲以內不太會吃半軟的食物,因為很容易噎到,所以小孩子看到半軟的東西,不管好不好吃,都不太喜歡去碰,不管你講一大堆理由或形容多美味!他呢~~不碰就是不碰,這是人從小就有的習慣性「認定」。 再說一則我十九歲時的例子:以前人行道是不能有斜坡的,因為有人騎摩托車在人行道上「撞到人」。於是就算是商家、工廠有車子要進出,都要自己拿活動式的坡架去放置,用好就收起來。如果用混泥土、鋼筋做的斜坡,工務局便派人取締挖掉甚至開紅單。後來呢!到我三十歲時,市政府為了殘障人士福利,自動把每個人行道口都做成斜坡,好方便讓輪椅上下人行道。之前的規定已棄之不用。 所以說,年代在變,現象在變,法規也在變。你若不變,就會有你受的「問題和痛苦」。現象是隨時間在變的。生命卻是隨感受在變,要讓生命多彩多姿,就要先讓感受千變萬化。感受生命的多彩多姿,在於不要只設定一種感受在一種現象上。 如工作一例:為一現象而已。我若設定上班能「賺錢、賺到快樂、消除寂莫、運動身體、結交朋友、學習技藝」等等多種理由,就能有多種的「感受」產生,於是也會有多種的「成就感」。相對的!若是只將上班設定為「賺錢」一項,那麼上班便會讓人沒有多大的理由和衝勁。上班反而變得單調無趣,如同機器一般。於是上班慢慢覺得「沒有了生命力」、「沒有了效率」、「沒有了創造力」。 有些機構、機關都設立了自動單位,不用人工,全部機械化,如自動銀行,自動郵局,其績效卻不彰,為什麼?因為人類不喜歡單調的生活,進到裏面,只有「歡迎光臨」、「請按 鍵」、「請輸入密碼」、「謝謝您」等,全然幾句機械式平調對白,讓人覺得沒有生命感,所以進去使用的人少之又少。而夜市、百貨公司,愈多人時生意就愈好,相對的人潮就更多,這是因為人類喜歡熱鬧,喜歡多方面的感受,總覺得這樣子才有精采的生命力。 其實不全然只有人類,動物愈多生命力也愈旺、愈不會瀕臨滅種,若是只有幾隻少數,沒有人類的幫助撫育保護,很快便會滅種了,這都有它的道理存在。 故設定多元化的感受,才能使生命多彩多姿起來。而設定的對象如同之前所舉之例除了工作中的「事」以外,還有「人」和「物」。「人、事、物」三者,都是現象界的東西,這些也都是可以改變的。 「假設」與「設定」的差異: 這裏提出「假設」和「設定」兩個名詞,並把它們分開看成二種一般人會有的不同心態: 如果我們「假設」了一件「事」或「物」,那麼相對我這一「假設」就或許較容易有改變的時候(時間顯得較短)。 如果我「設定」了某一件「事」或「物」,甚致於「設定」了某種「心態」,那麼一般來說就比較不會輕易去改變這個「設定」了(時間顯得較長)。 事實上是要告訴大家,善於運用「假設」和「設定」,相對地比「假設」和「設定」本身來得重要。 例如「英雄造時勢」所花費的代價一定比「時勢造英雄」來得高。「設定」變的未知因素來求結果容易。也可說改變自我的「假設、設定」一定比改變外在「環境因素」來得快而簡單。因此應該說學習如何「假設」和「設定」,也該學習如何改變「假設」和「設定」。 至於如何改變生命現象,留在「如何改變現象和感受的關係」一章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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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