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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檢驗許可證的迷思
2010/10/31 22:52:35瀏覽1207|回應2|推薦9

先下一段新聞稿:

【衛生署長楊志良今天在「健康久久,用藥安全家庭日」活動中,強調偽劣禁藥對國人健康危害,比毒品還嚴重,需要跨部會共同打擊非法藥物,從製造、通路、宣傳管道、民眾教育多管齊下進行。法務部長曾勇夫、國家傳播委員會內容處處長何吉森等也共同出席,表達遏止不良藥物流通的決心。】

【中部檢警單位昨日在北、中、南破獲「新仕達」生化科技公司,涉嫌從國外引進含有與諾美婷及威而鋼等西藥相同成份的藥品,重新包裝成減肥及壯陽保健食品,再變造檢驗報告、影印給各大連鎖藥妝店、藥局,讓這些通路商誤以為是合格健康食品而販售。】

很多人都把偽藥集中在地下電台的賣藥,倘若這些地下電台賣的是偽藥,那這些生產偽藥包裝的工廠、公司何嘗不是最大幫兇,因為如果沒有這些藥商提供怎麼會有藥去供人販賣,常常本末倒置的想法讓整個社會變得只有求治標不治本,當我們取締地下電台是不是也要一併取締藥商呢?當地下電台無法販賣偽藥時,這些製造偽藥的廠商是不是還存在,為了藥品的出路繼續替這些偽藥找銷售管道,於是,合法的藥局變成了販賣偽藥的合法出路,當偽藥廠商得知這樣的銷售管道比地下電台銷路好,為何不?何不繼續製造偽藥上市?所以沒有了地下電台的銷售,這些合法的藥局就變成了這些藥商的最大通路,此為合法掩飾非法的最佳利器。

取締地下電台,讓偽藥廠商繼續猖獗也非社會之福。成立一家公司要有實際產品的生產銷售以及代理,我們該不該將凡事用文件,證件來審核一家公司的成立時要實際上查核該公司的真實產品,在公司代理商通過審核一切就沒問題的時候,該不該定期檢查該公司所販賣的產品是否合乎要求?不要讓廠商打著:衛生署檢驗證號許可、衛生局檢驗證號許可、藥管局檢驗證號許可等等文件上的迷思,讓民眾吃下偽藥喪命而不知。

所謂男人愛逞勇,女人愛美麗,壯陽藥、減肥藥,很多的藥商打著民眾的心理去做偽藥賺大筆大筆的錢,筆者也在電視台看過減肥廣告藥品,明明說的是誇張了,說真的電視台斗大的藥品許可證大辣辣地在螢光幕上顯現,任誰看了也會相信是真藥,更何況電視台卻願意花上一兩個鐘頭為其作廣告,所以取締地下電台真能讓偽藥消失以及減少嗎?筆者卻不認為取締地下電台的效果會很大。

要讓偽藥減少只有加強民眾的心理建設以及藥商的良心建設。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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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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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混吃等死
2010/11/01 05:45

授予藥品檢驗許可證的後續行政程序,應該是每年不定期抽驗市售藥品,但衛生署官員沒有能力檢驗藥品成分是否符合許可證內容,才會讓偽藥危害社會。



Blog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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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效就不該做了嗎????
2010/10/31 23:51

這篇不知道是要表達什麼?

因為取締地下電台對吃假藥沒效就不該取締了嗎?

地下電台不合法,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至於他們賣藥, 根本不合法, 不該取締嗎?

因為取締闖紅燈還是有人被闖紅燈的車子撞傷, 所以就不該取締闖紅燈?????

奇怪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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