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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1 22:30:23瀏覽710|回應0|推薦3 | |
節錄:【因為水土保持牽涉到安全問題,土木技師依照核一廠燃料乾式貯存場的水保計畫,現場會勘後,包括地錨、排水管線等,發現貯存場平台上邊坡的防落石牆,設計高度對安全有疑慮。專業技師認為,會勘現況與當時台電提出的設計書圖有落差,市府官員說,「核電安全不能有絲毫折扣,也不能有落石安全問題」,技師要求台電提出澄清,解釋不合理之處。(聯合新聞網)】 為了核四廠建與不建問題,竟然有人打出來了,反對反核四的廣告出現在公共車站內。這是誰的鬼主意?核四廠不是已經在建了嗎?現在只是讓核四廠「運不運轉的問題而已」。 我寫過一篇文章:核電機與燃料的除役比核四公投重要,顯然沒有很多人注意這件事,大家一直把焦點放在「反核」與「廢核」之上,我想問:廢核之後呢?這些核電廠就這麼擺著嗎?核廢料就這麼放著嗎?不去處理嗎?不要問我反不反核,但是在廢核之前,我們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核一、二、三廠的除役與廢燃料問題,還有其他能原法規的制定的問題,最重要的還是核一、二、三廠的核廢料問題。 關於以上問題,我們都歸咎於台電,其實版主很想替台電說一句話,台電只是一個執行核電場運作的單位,真正有能力處理核電廠與核廢料的單位是「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空有世界各國核電廠核廢料的處理技術和法規,卻不為台電核電廠的核廢料制定處理技術法規與政策,並且為台電訓練一批能夠處理核廢料的工程人員,就這樣台電的核廢料到處找掩埋場,核廢料當真只能用掩埋嗎?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嗎?其實是有的,只是身為核電廠的行政機關,原子能委員會到現在還理不出有效的政策和法規送交立法院審核立法,該說原子能委員會怠職?還是瀆職? 我們是怎麼處理的? 【國內核電廠在管理核廢料的歷史是不良的。其中例子如下:1980年,原委會、台電在蘭嶼以興建魚罐頭工廠為名,興建核廢料儲存場。1982年3月,核一廠拋棄放射性廢棄物於台北縣石門鄉垃圾場,導致整個垃圾場受到放射性污染。1984年6月,運送核廢料的船隻與漁船在金山外海相撞,廢料桶墜入海中。其他運輸過程之意外事故另有十起,所幸未發生外洩。1988年3月,核一廠員工詹如意揭發台電非法出售放射性污染之冷凝銅管。1994年,台電蘭嶼核廢料儲存場,發生儲存桶銹蝕,有輻射外洩之虞;銹蝕桶數達數百到數千桶。】 台灣主管核廢料之處理與處置之機關是「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可是其能力與角色,長久以來受到質疑。此外,台灣的國會長久以來未深入關切核廢料之管理,以至於相關法令十分不足,相較於美國之「核廢料政策法」,德國之「原子能法」,瑞典之公民投票等,顯示台灣官方、民意機構與民間對核廢料之處理與處置不夠重視。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日本是怎麼處理核電廠的? 節錄:【福島第一原子力発電所で高濃度汚染水110トンが貯蔵タンクから漏れた問題で、東京電力は21日、タンクに汚染水を注入する配管の三つの弁のうち、漏水を見つけた時には閉まっていた弁が、その半日前には開いていたことがわかったと発表した。東電は誰かが何らかの理由で弁を開閉したとみて、当時の詳しい状況を調べている。東電によると、問題の「H6エリア」のタンクで19日深夜に漏水を見つけた後、20日午前0時過ぎに撮影した写真では、タンクの注水用配管にある3個の弁のうち2個が開き、残り1個は閉まっていた。すべての弁が開かないと汚染水はタンクに流れこまない構造で、東電は20日の緊急記者会見で「閉まっていた弁は故障していた疑いがある」との見解を示していた。(讀賣新聞)】 日本媒體可是每日追蹤啊!我們的媒體?? 用這一段新聞稿來闡述:「新北市長朱立倫上午批評現今媒體多充斥八卦、政治惡鬥以及社會負面新聞,而少見有國際重大新聞,媒體亂象已是台灣的危機,也導致我們下一代缺乏國際觀。(聯合新聞網)」 所以,社會大眾在怎麼反核,也無法得到重視,因此,請媒體,別再亂了,認真一點為台灣做一點事情,為了世世代代子孫的這塊土地著想,現在的台灣窮的只剩下政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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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