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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主意
2006/04/18 23:01:28瀏覽598|回應2|推薦17


        曾經在discovery看過美國服裝時尚選拔的比賽,尾聲時委員提出尖銳的美學原則,比例和材質......等問題,最後由一位作品平平的設計師獲得獎項,他的感想是:要做自己,堅持自我.

        這是一個吊詭的感想,參賽之後得迎合評審的喜惡,然而評議的結果乍聽精確,卻還是很隨流的標準,中獎者說他因為堅持自我,所以可以贏得獎項,我則是感覺得獎作品的不怎麼樣,應該拜不怎麼樣的評審所賜?!

        美麗不該侷限於黃金比例原則,拿臉部整型來說:按著標準的比例所"做"出來的臉,猶如同一廠牌出品的芭比娃娃,美則美矣卻缺乏另一種令人玩味的特色,肌膚垮掉之後的面皮更叫人倒退三尺,每個動過工的面皮竟都擁有差不多的鬆弛部位?!原來人們追求的美麗,只是多數"專家"所界定的"制式標準"美?!

        人間對美的認定原則,本多來自於自然界,即使是乍見突兀,也含帶極其精密的數學比例,在學理的研究立論下,人們的創作可以藉由學理一窺堂奧,但如果以學理來界定創作規則,則產生了本末倒置的制限模式,無法超越這樣的制限,則藝術會面臨死亡,對藝術的評鑑亦然,評鑑者的敏銳要超越制限,成為一種更自由的觀點.

        我們在觀察一個部落面部表情的同時,會因為那樣的風霜深受感動,這種感動在崇尚保養的時尚演藝人士之中卻未曾得獲,那種感動來自於大自然中陽光,空氣,水的蘊育,即使在都會叢林的捷運車廂裡,個各為生活奔走的庶民也都會比媒體寵兒富有生命力.

        現代人受太多資訊教育的宣傳引導,用傳媒們的宣傳來界定美的標準何在,所以多數的人無法去愛上自己的外貌,因為總有更精緻的東西放在前頭,放棄洋娃娃式的無生命美感,我們需要能夠驗證生命何在的美,在外貌之前,永遠先放上"精神"的內在,這樣的自信質感將因你接受了自我,而顫放光采.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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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因人而異
2006/04/22 11:59

-->如果承認了散文價值的評估僅僅取決於接受者的一己好惡,那麼,也就等於斷言散文的欣賞與批評原本不存在相對客觀的標準和尺度,甚至意味著從根本上否定了散文作家與作品的優劣高下。而這既不符合散文創作的歷史實際,也不利於當下散文的繁榮與發展。

我想這是重點,以讀者為取向的散文創作是可議易死的,作者只能以自己成為創作的本體來源,附和了評論或市場,終將使創作之源受阻,當然優劣的考量不來自於市場或議評,而來自作者本身的哲學宏觀,以及不必附合別人的自覺性體悟,在分野雜亂的散論中,我們可以參閱了評議,參考了典籍,但那些都不會成為創作的來源,所謂靈感,無非是由主體在環境的經驗開始, 撼世經典只能讓你對比自己的觀點,無從教導他人未曾體認的經驗,意圖作出挑戰或創新是不必的,因為人正因勇於挑戰,自以為不凡和偉大,一個成熟練達的人他看著,然後工作著,沒人敢肯定自己的論調在日後會不會做出改變,所以我們須要更多的彈性看待"創作"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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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的主張
2006/04/20 14:43

"自由"應當是藝術創作裡的主旨,企圖迎得喝采的創作者會去研究主流藝術的走向,亦即商業藝術的主要趨勢,為了要贏得那樣的市場接受度,作品將會有意無意形變為那種主流模式,反倒要失味幾分,不是說主流商業藝術不好,只是如果創作都以市場為優先考量,藝術文化將如同死水,被多數的價值觀牽引,而少了很多變化上的樂趣.

我不想去說服任何人認同我的主張,因為甚至在是否需要迎合市場需求上,也是創作者的自由意識,有些人在創作傾向上,本來就是商業的方向,對於這類創作者無需多與計較,但我強調如果所有的"藝評者"都傾向商業,對藝術創作則是戕害多於益處的.,我們應該允許創作者自由創作或嚐試努力,使迥異主流的藝術,得以在時間的流速中,漸趨成熟.,但如果用了商業的眼光評價了非主流創作,則是很可惜的事,因為藝術不需要比較的主因是:每個人對於自己的創作都賦予非凡的價值,光是這點評議者可提出建議,而非毒舌派的嘲諷.

所以我們可以推論,藝術工作是自我主張的工作,對於能否成為主流,已然無關乎是否繼續下去的心情,眼光放在未來的藝術品,在藝術家身亡之後才價值翻飛者比比皆是, 這完全端視創作者的心性和特質而定,清楚這點的創作者,當遊走商業和藝術的議論間,心安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