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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09:43:02瀏覽1173|回應0|推薦0 | ||
請大家持續關注北檢主任檢察官張介欽的偵辦進度。
"事發到今天,沒有一個司法記者,每天去追問承辦黃世銘案的檢察官:你要辦這麼大的長官,這麼大的罪行,而且是與總統勾結在一起的罪行,你何時才敢採取行動?媒體要讓北檢知道:全國在注目你!你要說明分案要多少時間?檢察官發傳票要多少時間?查扣證據要多少時間?" 《星期專訪》黃越宏︰特偵組犯罪 必須得到懲罰
記者鄒景雯/專訪 最近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告的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受訪指出,審判,是一個國家的說服工程,說服愈紮實,不是豆腐渣工程,人民的共識與團結就會愈凝聚。台灣今天的分裂狀態,司法要負非常大的責任。他強調,王金平這個案件給大家一個教訓,台灣的司法必須更加清明,司法改革更加不容遲緩。如果特偵組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那麼這場政爭對台灣人民沒有任何意義。 問:為什麼要告黃總長與特偵組? 黃越宏:台灣未來的競爭力,在於各行各業都要有專業,如果夠專業,即使犯錯,對社會不會有太大危害。我對特偵組最大的憤怒在於,其身為國家最高打擊不法的單位,結果卻這麼地不專業,讓我氣到想提告。 特偵組最可怕、最可悲,也最具體的是,九月六日發布十九頁的新聞稿中,被我發現了九個犯罪。第一是非法監聽;第二是監聽來的資料非法使用;第三是非法監督,他沒權力監督高檢署卻去監督;第四,非法公布筆錄;第五,登載不實,林秀濤有調卷,他說人家沒調卷;第六,非法調閱通聯,他怎麼可以調王金平的通聯?第七,違背法定倫理,他沒有資格移送部長到監察院;第八,非法公布基地台,違反個資法;第九,最重要,就是洩密。 一個負責打擊不法的人,當他想要打擊政敵時,自己充滿著不法,用不法來打擊,你說這多可怕?這就好比拿納稅人的錢讓你去當警察,要你去抓賊,結果你自己去當賊。 事發到今天,沒有一個司法記者,每天去追問承辦黃世銘案的檢察官:你要辦這麼大的長官,這麼大的罪行,而且是與總統勾結在一起的罪行,你何時才敢採取行動?媒體要讓北檢知道:全國在注目你!你要說明分案要多少時間?檢察官發傳票要多少時間?查扣證據要多少時間? 特偵組說明 一再飾詞狡辯 就如,特偵組這幾天出來說明,黃總長向總統只口頭報告,沒有提供書面資料,這就表示特偵組知道自己犯罪了。特偵組最近的一連串反應,就像我們看到的一些判決書上寫的:「被告一再飾詞狡辯」,完全一模一樣。其中偌偌大者,包括居然引憲法四十四條院際之爭,來解釋為何向總統報告,又如林檢察官有調卷但沒有用心看。 我要問:以馬英九的智力,只口頭報告,他聽得懂嗎?如果特偵組要這樣主張,則北檢應該傳馬英九來作證,而且要把馬英九送測謊,否則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串供?而且這是否成立洩密的要件之一,其實,口頭也是洩密嘛! 台灣司法最大的問題是,媒體報導都不把焦點放在人的身上。我們希望透過更多的力量去告訴社會大眾:法律與人之間的互動,必須把人放在核心。所以包括張瑜鳳也才會說:法律要有人性。 關說、開革 不是馬說了算 問:你怎麼看台北地院這次做出的裁定? 黃:這對台灣會是一個法的分水嶺。以前,真的是官大學問大,上面說的就是對的,但這次,人民普遍認為,很多事情不是你馬英九說了就算,關說,也不是你說了就算。開革,不是你說了就算。以前的悲哀是,長官說了答案,下面的人去找理由、找判決來支撐、背書,在官場上、在行政上,甚至在司法上,都是這個樣子。這個案子給國人一個好的教育是:未來未必如此。 北檢遲未調查 公義怎伸張 第二,這件事更不能輕縱的是特偵組的罪行。台北地檢署到現在遲遲不動,這也是一種罪行。但丁神曲中有句話,我印象深刻。地獄最熾熱的地方,是留給道德危機中袖手旁觀的人。台北地檢署怎麼可以在這麼一個重大的憲法危機、司法危機、法治危機中,從九月六日至今,沒有任何查扣、傳喚的動作? 這短短幾天,台北地院已經可以做出假處分的裁定,王金平已經可以提告四個案子了,北檢為何一張傳票都發不出去?這讓人民看見,原來檢察官在這次的風暴中,持著這麼可怕的觀望態度,一定要看到誰輸誰贏,才肯採取動作。當打擊犯罪的人採取這種動作,台灣的治安怎麼可能會好?台灣的公義怎麼會伸張? 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企盼,在這件事上更迫切地被凸顯。馬英九今天出來喊關說,戴道德高帽,對人民來說,沒有說服力,民調還一直掉,更印證馬英九上台後,對司法改革沒有做過半件事情。如果馬英九上來後做了很多重大的改革,當他用道德高帽時,人民或許會接受。 當然,我必須肯定馬英九一件事,他從洪仲丘案到現在,都在啟發民智,因為他的無能與顢頇,讓人民知道民智要開,才不會繼續受害。 問:這不只是顢頇的問題。這是介入司法個案,接受特偵組的效忠,不是嗎? 黃:若由這個角度,這是以國家機器當作迫害、追殺政敵的工具,而且是殺紅眼,所以叫不停,這是這次人民講不出來,但真正唾棄他的關鍵。 為什麼大家會突然支持王金平?王金平從來沒有這麼高的民調,他的被追殺角色,讓許多同情心往他那邊跑,包括利用他出國、嫁女兒,他回國後低姿態喊話,馬還用那種嘴臉,每個人都看到馬充滿著仇恨,反而大家認為王金平的心胸比他寬闊。 這點也再次凸顯了特偵組的問題,不只外界批評,整個檢察官論壇都在撻伐特偵組,他們都是內行人,他們說九月五日簽結,八月三十一日總長去報告,這不叫洩密,什麼叫洩密?包括林秀濤說的,你恐嚇我不可以講,結果你去對總統講。其實我更懷疑,八月三十一日只是對外的說法,因為六月二十九日特偵組已經截聽到了王金平的對話,當時正是洪仲丘案,立法院又還沒開議,因此他們留到現在。是否由於八三一才偵訊林秀濤,因此必須說八三一才向總統報告?否則,在颱風夜去報告,是很奇怪的。 所以,一個新聞稿會露出九大違法,一再飾詞狡辯,只為了一個目的,就是追殺對手。 問:假處分裁定出來後,不少法官私下竟說:平常心是這樣判,但這需要勇氣。就你了解,這是整個結構性的問題嗎? 黃:這其實是台灣司法的核心問題。很多人事後會說,這個案子如果以平常心,就是這個結果。但其實在事前,大家多數都不樂觀,大家多不認為法官會平常心。我們只能說很樂見這樣的平常心終於出現,這對以後的法官會有很大的鼓舞。這其實不叫善,而是馬英九的惡,去培養一個正常判決出來,大家很樂意給予掌聲,就是希望能夠持續嘛! 話說回來,如果柯建銘敢在立法院正式質詢:我認為你們上訴是濫訴,請你們用法律理由、用事實來說服我。我已經在法院打贏了,我不希望你們的濫訴政策不被檢驗,這種做法就是平常心。但柯建銘為什麼不能平常心?為什麼要走打電話的路線?還要找王金平?檢察官倫理守則中也明文規定,檢察官不能以定罪為唯一目的,那麼柯建銘為什麼不把判決拿出來質詢? 審判是一個國家的說服工程 司法被人民唾棄,就是用平常心看不到正常案件的判決。審判,是一個國家的說服工程,說服愈紮實,不是豆腐渣工程,人民的共識與團結就會愈凝聚,否則,人民對政府就會沒信心,人民也沒共識,也不會團結,所以台灣今天的分裂狀態,司法要負非常大的責任。 這個案件給大家一個教訓,台灣的司法必須更加清明,司法改革更加不容遲緩。如果特偵組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那麼這場政爭對台灣人民沒有任何意義。 建立法治 台灣最大的武器 問:最直接的做法可以怎麼補強? 黃:對於特偵組這些檢察官,若民間司改會不將他們移送評鑑時,沒有人能夠啟動。監督特偵組變成是極少數團體的特權,人民並無法移送他們。當總長犯罪時,全國檢察官都歸他指揮,這檢察危機要怎麼辦? 海峽兩岸最大的武器,已經不是民主,而是法治。民主我們已經有了,但我們沒有法治。我們如果有很紮實的法治,其實不管中國對台灣採取什麼態度,我們都可以走出我們的自主性。法治這一塊,是絕對需要公民意識的滋長與成熟,這點我是樂觀的,因為在洪仲丘案我們已經看到了,在王金平案,我們也看到了,台灣慢慢在走向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 2013-9-16 檢察老兵說話: 辭職吧!總長! ◎ 凌博志 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記者會引起社會動盪,忝為檢察老兵一員,我有不能已於言者,不吐不快! 事件發展至此,檢察總長應負起最大責任,理由: 一、作秀爆料,心態可議:三度通知媒體,簡訊留言「切勿錯過」,急切切一副「這下逮到你了!」的心態,衝動有餘、沉穩不足,且因有「爆」無「料」,激起社會爭議,又讓檢察系統捲入政爭,至愚至蠢,莫可言喻。 二、濫權監聽,妄下結論:通信保障及監察法,顧名思義是在保障秘密通信,而不是為濫行監聽開方便之門。特偵組對此案不謹守相關規範,率以濫權監聽之資料做為證據,程序已不正義,身為檢察總長竟又貿然對外公布,使檢察公信遭受質疑,應承擔全部責任。 三、洩漏機密,越級報告:案件偵查終結前不得公開,監聽取得資料不得外洩或移作他用,法律規定甚明,身為檢察總長竟迫不及待地夜奔總統官邸,去向不該也不應聽取報告的總統「越級報告」,不顧法紀,莫此為甚。 四、以下犯上,紊亂體制:在監聽並訊問檢察官林秀濤等人之後,明知事涉法務部長及台高檢檢察長,而且關說係違反風紀,不涉刑責,竟擅自發動行政調查,不向法務部的上級長官行政院長報告,反而向不該介入的總統「告密」,特務心態十足,且紊亂體制。 五、差別待遇,懲罰不公:黃總長既認為曾勇夫、陳守煌、林秀濤是被關說成功的共犯,則一干人等自應一體移送監察院彈劾,怎可獨將曾送監察院、陳送評鑑,而將林秀濤晾在一邊?這種處置,不是選擇性辦案,那什麼才是選擇性辦案?不是差別待遇,那什麼才是差別待遇? 六、公報私仇,貽笑四方:曾勇夫部長獨主人事,不容旁人插手,雖早遭詬病;黃總長怨懟在心,檢察系統也盡人皆知。此次爆料揭弊,意在扳倒曾勇夫,連帶鬥王倒柯,居功邀寵,卻讓全體檢察官的聲譽一起陪葬,總長於心何忍? 黃總長曾以「要做國家的檢察總長,人民的檢察總長」自期,但終究還是背棄承諾,我願和你一起把這句話送給下任的檢察總長。你既有不能推卸之責任,已不適續任總長!請容我這個大學及法訓所的「學長」進你一言:立即辭職下台,讓檢察體系休養生息、療傷止痛,抬頭見天、恢復元氣。(作者為前高雄地檢署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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