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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也只能繼續鬧一鬧而已。
2009/09/25 10:20:49瀏覽824|回應0|推薦5

希望這是我最後一次評論陳水扁這個不值得我們台灣人再評論的邊緣人物。

引用文章:不如讓歐巴馬將陳水扁帶回去處理,"今晚高院做出延押陳水扁的裁定,法院外照例又有幾十位民眾衝撞抗爭、也有癱倒地上而神智昏迷的。當然,這幾些人立刻又是媒體的頭條焦點--媒體耐心枯等半天,等的也就是這個畫面。吾人可能百思不得其解,為何明明白白的貪污犯,竟然有人挺到這種程度?""不妨把陳水扁移交美國審理,叫美國總統把這位天上掉下來的子民帶回去好好管管,那就更妙!台灣,從此可以從「陳水扁惡夢」解脫,Free from 陳水扁,那才真正是普天同慶、兆民同歡!"

引用文章:阿扁出怪招,要告美國政府,以轉移審判權?,"阿扁想要藉此管道以逃避台灣司法審判權,只能說是癡人說夢,緣木求魚。他若能誠實招出與匯回其海外所有的贓款,馬政府倒是可以考慮給他特赦,讓他流亡海外,不然我們還要花錢養這個貪污犯到死,實在不公平。"

由上可見英雄所見略同,真是受夠陳水扁這個跳樑小丑的離譜言行了,只要他把贓款通通吐回來,我們台灣人是可以好好考慮讓歐巴馬把它帶回去美國好好看管一下。

引用聯合報2009.09.25社論:陳水扁自作孽不可活的訴訟策略,"

陳水扁走到今日地步,主要是因他所採取的無所不用其極的訴訟策略使然;這使得昨日二審的合議庭,在陳水扁自願戴電子腳鐐及被軟禁的要求下,仍然裁定將他羈押。反過來說,倘若陳水扁在一審能坦承罪行,向國人誠摰道歉,並期望社會能給民進黨一個革新更生的機會;他無論在司法上或政治上,皆不至於落到今日地步。但是,陳水扁的訴訟策略與政治訴求,卻使他自作孽不可活。

陳水扁的訴訟策略,大架構如下:一、徹底的無罪抗辯。他辯稱在司法上沒有犯任何一點點罪,只有「社會文化罪」。二、完全沒有吐出贓款的意願。扁家贓款並未完全吐實,而已知的贓款也一毛錢都未吐出;陳致中夫婦已稱繳不出公益金,甚至放話扁若重保停押也拿不出錢,且迄今更無任何願意立即捐出若干公益金的表示(連李界木都吐出了三千萬贓款,郭銓慶則自動捐出了三千萬公益金)。三、徹底否定司法制度。不承認偵審的正當性,一概稱係司法迫害、政治追殺。四、更徹底否定國家。謂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沒有司法權,不能審判他,而應交「美國在台軍事法庭」審判。

這種「全有或全無」(All or Nothing)的訴訟策略,當然不可能使陳水扁獲致「全勝」,所以落至今日「全敗」的下場實屬必然。在司法上,陳水扁爭不到「未犯一點點罪/不吐一毛錢」的「全勝」,所以逼使他自己在政治上提出「完全否定司法/完全否定國家」的極端訴求;而在政治上的極端訴求,更須陳水扁以「未犯一點點罪/不吐一毛錢(因為不承認那是贓款)」來支撐。最後導致陳水扁在司法上及政治上皆陷極端境地,把自己逼到牆角。"

更由此可證,阿扁因為在法庭上證據確鑿,其實已經無可辯解,所以只能出一些怪招,還有發表與案情無關之長篇論述,與藉機不斷鬧場來拖延訴訟的進行。

可憐!阿扁根本沒招了,也只能死纏亂打。下面的法庭劇碼,其實也很無聊,阿扁也只能繼續這樣鬧一鬧而已。

說起來更可憐的,這麼明明白白的貪污犯行,台灣竟還有人要繼續信他這些鬼扯蛋。這些人自欺欺人的段數實在太高了,已經到了別人完全看不懂的地步了。真可憐!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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