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該不該教授修辭學?教育部今天表示,依已修正、將於民國 100年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綱規劃,修辭學將從小學五年級才開始教,但只教欣賞修辭之美,不會考試評量。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授李家同今年 3月投書媒體,指國小的修辭學太難,教育當局應採取行動。教育部國教司今天在「98年度第二次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指出,國教司已於今年 4月完成國語文課綱修辭能力指標修正,大幅修正對修辭學的要求。
國教司科長吳林輝指出,現行九年一貫課綱國語文課綱修辭能力指標原先要求自小一到小三就要教授修辭學,並達成「能分辨並欣賞文章中的修辭技巧」;但於民國 100年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綱則修正為自小五開始教授修辭學,在國小畢業前要達成能理解簡單的修辭技巧,並練習應用在實際寫作上。
至於修辭學是否要考試評量?教育部次長吳財順今年 3月在立法院答覆立法委員詢問時即指出,依照課綱精神,修辭學適合小學生欣賞,不適合考試評量,吳林輝重申教育部的這一立場。
這整件事情是:國小教師、國學教師,對於國文、文言文的迷戀、迷思吧。
其實,把白話文教好不是更重要嗎?判決書要讓販夫走卒能夠讀懂,比文學重要的多吧?現在的起訴書、判決書根本就是在亂用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