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飛寫的這篇文章真是有趣。我看完後回憶起,我在911後一周飛DC的National機場的經驗。 在台灣上機時除了多了些替代役比較詳細的檢查手提及託運的行李外,其實還好啦。但到了美國後受到如臨大敵般的對待,在美國西岸及東岸轉機時都要各過一次安檢,要求先入關,再轉機。下機的乘客也要搜身後,才能去提領行李先過關,再回來上機時又再過安檢一次。到了紐約機場臨時宣布不准在National起降,所有班機都改由Baltimore起降。機長廣播說聯邦法規規定不准任何人在起飛後半小時或到DC前半小時前離開座位,由於本段航程只有一小時,所以大家都不准離開座位,否則機員會當場逮捕及下機拘禁。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提完行李再過一次X光機,然後叫你趕快離開機場,不准逗留。 兩週後再上機時,又有新花樣,新的安檢行李的方式,是過完X光機後,由安檢人員把所有行李的內容拿出來攤在桌上,一一檢查後,再放回去,通常都放不回去。看到前面印度臉孔的夫婦在苦笑,因為他們原先塞得滿滿的四個大行李箱,被變成四個大行李箱再加四個超大塑膠袋,不知道等會要怎麼Check-In。 我排了兩個小時的隊,才能把托運行李弄完,排隊時我跟後面的人說,還好大家都沒帶啥讓人困窘的東西,因為他們是把衣物一一拿起來,搖一搖、拍一拍後,才放到旁邊去,假如在大家面前從自己行李裡被檢查出一根大型按摩棒,那怎麼辦?或者女性同胞的行李中被拿出老媽媽型的四角大內褲示眾,那不是糗斃了? 這時我想那位小姐的想法還不夠精細,她的性感內衣不只該穿在身上,而且還該多帶一套放在行李箱裡,才能應付這種內在美給大家觀賞的情況啦。 Check-in後,入機場又過安檢一次,進Terminal再安檢一次,這時我都已經有點火大了,沒想到在Gate候機室,又被唱名去櫃檯旁安檢一次。看到都是外國人(拿各式護照)被唱名去前面安檢,在大家面前,皮帶都要拿掉,所以被檢查的人一手拿護照,一手抓褲頭,免得褲子掉了,鞋也脫了,赤著一雙腳,都是手忙腳亂的模樣,而安檢人員是像搜囚犯一樣,真的直接用手按摩接觸來搜身。前面留著鬍子的印度佬最可憐,都脫到只剩內衣了,安檢人員還不放過他,一直盤問。 更誇張的是,等到排隊進Gate上機時,安檢人員隨機選人再搜身一次,因為我已經就在大家面前被徹底搜過了,所以排隊前進時我一直看著他們,看他們會不會再選我,如果真的在選到我,我一定會跟他們吵起來的。 但這次總算沒選到我了。上了飛機,跟旁邊的德國佬相視苦笑,倆人都說要不是工作需要,能不來美國,以後就不來了。 真的,恐怖份子早就勝利了,免於恐懼的自由,早就一去不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