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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7 15:33:15瀏覽515|回應0|推薦6 | |
臺灣的奇人異事真不少! 說人不用本土語文書寫為"可恥"? 這是法律規定一定要用本土語文才能創作嗎? 挺奇怪的論點... 語文是一般大眾的溝通手段,要大家都能聽得懂及看得懂才行,否則就變成雞同鴨講.這樣的語文是沒有意義的. 再且,華語在臺灣是目前的官方語文,是一種溝通上的統一.這必須是強制性;而地方語文則是隨人高興.目前的臺灣政府其實是很努力地在持續地方的文化保存.在網路上的國語及文化推行是包含地方語言的.這完全視個人喜愛;而不能強迫. 說或寫任可一種語文都不會是"可恥"的,因為全都是個人表達手段.不知說"可恥"者的標準在哪兒? 若是如此,在法國我們書寫"華文"來表達法國生活那不也就"可恥"了嗎? 哇!光巴黎就有好幾百種不同語言及地方語言的人都用自己語文來自我表達,那大家都變"可恥"了! 我是道地的臺灣人;我也會說閩南語;但不認為得要用閩南語文來創作表達臺灣人的情感.當然閩南語至今也未有一定的書寫文可書寫,如何寫?一般大眾看得懂嗎?若是在學校中增加地方語言學習選項,或許這是唯一之途. 其實任何文化都應有包容性及拓展性,否則自閉了,會有斷絶的危機存在.任何文化都是優越的,因為它是經過一代接一代像鐵受火鍊演變而成金鋼般而演變而成.什麼是"可恥"? 可恥的是隨意去批判任何一種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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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