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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0 03:20:28瀏覽3546|回應6|推薦33 | |
引用文章打在兒身,痛在我心 我們都說很愛小孩,但是當我們打他的時候,是為了讓他害怕,其實是一種嚴重的處罰,造成他的痛苦,以暴力的威脅,好逼迫他服從,讓他以後不要再繼續做某種事,否則很可能又要挨打。 這是愛嗎?我們也很愛父母,當你的父母做錯事情的時候,你怎麼不打他呢?社會新聞裡經常也有情殺的事件,那是愛嗎?因為愛你,所以打你,所以殺你?那不是愛,那叫做控制,那叫做想要單獨佔有。當然,控制和單獨佔有很可能是從愛而產生的,但那仍然不是愛。 打小孩的本質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你能,你可以,因為你大他小,這就是以強淩弱,以大欺小。 打小孩的本質是暴力,為了合理化暴力,絕大多數人會以因為愛你所以才打你為理由。 我打小孩,我的心非常的痛,因為我知道,在我打他的時候,我只是在以暴力和造成他的痛苦,在強迫他接受我對他的要求,講直接一點,就是我以父親的威嚴,在強迫他就範,強迫他接受一個行為標準和價值觀。 是的,我最初的出發點是因為愛他,這是因此我會心痛的原因。但是,不要欺騙自己了,你打他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不聽你的話,不是因為你愛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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