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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8 05:47:57瀏覽360|回應5|推薦47 | |
德國法學家耶林說【沒有強制力的法律就像一把不會燃燒的火焰】,所謂的強制力,就一般來說,是指軍警等等的強制力量,該等事實力量想必也就是法律背後的支撐(靠山),如果説【國際法】就是如一把不會燃燒的火焰,那麼即與俗話所說的所謂【強權即公理】合體了。
達爾文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然而我們都是【人】不是【物】,我們都是萬物之靈的人,不是嗎?我們民法不也說【物】是權利客體,【人】是權利主體,主體與客體不宜混淆,不是嗎?
英國哲學家斯賓塞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旗手之一,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理論認為達爾文所謂的【物】得以【擴張解釋】或【目的性擴張】乃至【類推適用】至我們人類,這是如何沉重的傷痛,這是何等無可奈何的事實,亦即彼等理論將達爾文的【《物》競天擇】轉讀成【《人》競天擇】、將達爾文關於【《弱肉》強食】的所謂【肉】轉讀成為包括我們的【人肉】,台灣俗語有【人肉鹹鹹】,我想眼淚也是。(註)
註:羅曼羅蘭説【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以後,依然熱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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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