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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4 05:28:50瀏覽162|回應2|推薦21 | |
俗話說:
「舉頭三尺有神明」
「寧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無」
就宗教信仰的角度,「神明」是摘奸發伏、平亭曲直的正義化身;
就法律規範的角度,「神明」是矯正人間律法不堪的所謂自然法。
當人為法出現了缺陷時,我們相信世間仍有更高權威的存在,那就是良知。
兩千多年前,希臘悲劇作家
索福克里斯的《安蒂岡妮》
正是探討這個歷久彌新的課題。
無論是在法政哲學的討論,
還是在倫理學的探索,
始終令人印象深刻。
故事裡,克瑞翁
認為:
「國有國法,法律秩序重於一切。」
既然國法明文規定叛國者不得安葬,
便應嚴格執行,不得例外。
然而,
安蒂岡妮
卻認為
親情與良知,是法律的法律,
也是為人的根本。
埋葬兄長,
不是政治立場的選擇,
而是血濃於水的親情流露。
她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
更相信守護良知甚於維護秩序。
如果良知與國家法律發生衝突,
即使被處死,
她也無怨無悔。
1932年,胡適在《秘魔崖月夜》中寫道
「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
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時間能沖淡許多事情,
卻不容易沖淡親人之間的思念,
無論是安蒂岡妮對兄長的牽掛,
還是母親對亡子的追思,
都不會因歲月流逝而消失。
因為有些東西,
高於政治權力。
有些東西,
高於國家法律。
在宗教信仰領域,
人們稱之為神明。
在法哲學裡,
人們稱之為自然法。
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
我們稱之為良知。
(分享自方格子部落格,阿丙0.6,舉頭三尺有神明。)https://vocus.cc/article/6a201eacfd8978000146a9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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