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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鼻祖,摩爾之死
2018/07/17 10:35:45瀏覽2260|回應2|推薦25
湯姆斯.摩爾是16世紀英國的首席大法官(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司法院長),其著有烏托邦一書,傳誦於世,早期因政治理念與英王相符,因此官場甚為得意,由下議院議長(相當於我們現在的立法院長),乃至最終成為權力僅次於英王的首席大法官。

後來(1535年)因涉及與英王亨利八世有關兼任教會首腦、迎娶安玻琳(伊麗莎白一世的母親)等相關問題,與英王亨利八世的理念不合,致被送上斷頭台(1535年7月6日)。

上台要機會,下台要智慧。

傳說中,摩爾於即將被送上斷頭台執行死刑之際,告訴兩旁押解他的士兵說「等一下我自己走上去,執行過後請你們扶我下來」(或,等一下請你們扶我上去,執行過後,我自己走下來)總之,雖然他的覺知是稍稍的有些遲疑致結束了寶貴的生命,然而關於他飄泊赴死的從容及幽默,堪與中國南宋末期的名臣文天祥相互輝映。

日來,由於釋憲議題成為時代的顯學,因此司法院大法官的種種相對因應,也就成為熱門話題及媒體追逐的焦點,不管是黨產、年改,還是其他的種種。

由於司法院大法官握有極大的權力、尊崇,甚至於民國89年3月24日公布的釋字第499號解釋亦足以撼動、推翻國大修憲的成果(憲章不可修?民意不可敵?還是其他?),至於其他相對較為簡易的枝枝葉葉,對於飽學中外典籍的司法院大法官來說,當然不會有任何問題。

不管是俗話所說的「伴君如伴虎」,還是如古書所感嘆的「高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這時的阿丙0.6也想起曾經聽過的一句:「真正的智慧,不是在於一味的如何表現自己的聰明才智,而是要知道什麼時候該表現,什麼時候該收斂。」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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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thy:無聊老人的每一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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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1:15
憲之釋,比民意高,無比高!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4-10-22 12:18 回覆:

歡迎thy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按國民主權原理,沒有人可以比民意高,

按依法行政的法治國原理,法律高於人。

古書也説:【民為邦本,本固邦寧。】


★我的祖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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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權全部在他們手上
2018/07/17 11:21
“大法官”已經駁回了釋憲的請求要求,那是他們極大的成功防線,也是對方極大的挫敗而無可奈何。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18-07-17 11:27 回覆:
歡迎蒞臨,謝謝回應,敬表贊同。

宋太宗誡石銘「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一脈相傳的我們說「舉頭三尺有神明」,其義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