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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自做自售?
2015/05/02 15:02:20瀏覽444|回應0|推薦0

《文創=自做自售?》


西門町紅樓,年少常逗留,如今闊別四十年!整修妝點,似舊亦新。劇場留著,歷史物件卻十分稀少,無法構成「館藏」。側邊一條兩層樓挑空小街,賣「文創產品」。其實就是手工藝品啦!

這家小店招牌不一樣,文字由右到左「台灣省創意供賣局零售商—自做自售」,銷售的產品是......,說不上來。比較奪目的商品是「不核作」、「反服貿」、「拆政府」等等標語。

舖面自詡「台灣味」,店招也算有創意,這氣氛卻誘人墜入「文創」之迷思。

尤其最近有些政治人物為文創吵架,有人乾脆說「我就是文創」。還驚動聯合報社論,題為「文創中的官威、門派和銅臭」,此文讀者留言也是兩派對立,似乎大家都「我是文創」。

近些年台北的菸廠酒廠相繼成為「文創園區」, 多了些「公園」可以走動,挺好。從事文化行業的,也有了場館秀產品,挺好。從此,莫內去歷史博物館,多拉A夢、史努比去菸廠酒廠,挺好。

誠品進駐松菸,更是華麗高消費,吃喝穿戴全到齊。

最近還有更「創意」的。遠景出版開了家「文創餐廳」,點杯咖啡得先讀一句詩句,喝那杯咖啡就是「一朵在深夜怒放的相思」。

這些都沒什麼不好,但這些就是「文化創意產業」?

社論說:在討論文創的視野及思維之前,我們先談一個故事。國際建築獎A+Award最近公布二○一五得獎名單,台灣潘冀建築事務所設計的「永續之環」在瞬間快閃建築類贏得了專業評審及公眾投票的雙料殊榮。「永續之環」是二○一三年新竹燈會中的作品,以鋼構和竹材架構出七十公尺的巨環,結合環保、綠能、藝文和科技打造出低碳綠建築,利用燈光和投影呈現台灣四時之美;展覽結束後,所有建材都可以回收利用。諷刺的是,這個在國際得獎的作品,在兩年前的新竹燈會中卻吸引不了人潮,遠不如那些俗麗花俏的花燈受歡迎。

可不是,檳榔西施、電音三太子、電子琴花車這些「創造」,已然形成台灣特色文化產物,但其他如「永續之環」總應該也有相當份量的市場吧,不然!台灣的現實就是如此。每件事都有對立面,政治扭曲價值觀,凡民粹的,都不方便批評,凡本土的都得讚揚。

於是Zaha Hadid的古根漢博物館,會因為政治對立而遭封殺。說到Zaha Hadid,她為亞塞拜然設計的國家文化中心獲選為2015年度最佳設計,BBC做了一個小時的專題。亞塞拜然這新地標能不斷在國際媒體曝光。

這種算不算文創?查查字典,文化=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包括宗教、道德、藝術、科學等各方面。看來人類一切行為之形成都可以「文化」一以概之。

而文創=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的定義)。

原來文創如此廣義,何必限縮於「自做自售」呢?

*引用聯合報社論一段:
http://udn.com/news/story/7338/855064-%E8%81%AF%E5%90%88%EF%BC%8F%E6%96%87%E5%89%B5%E4%B8%AD%E7%9A%84%E5%AE%98%E5%A8%81%E3%80%81%E9%96%80%E6%B4%BE%E5%92%8C%E9%8A%85%E8%87%AD


店內產品就醬: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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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tu88&aid=2272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