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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我們走過的七零年代
2011/04/03 14:33:37瀏覽1098|回應0|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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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過的七零年代        作者:梁東屏

 一九七六年忘記是幾月了,我從軍中退伍,作了件朝思暮想已久要作的事 ------ 開一家搖滾簡餐廳。

 原因並不複雜,服役時一有休假就回台北,到文化大學(那時還叫『文化學院』)好友王威寧擔任 DJ、位於西門町中心西寧南路,當時生意火紅到夜夜爆滿的「青蘋果」鬼混。

其實也不能算鬼混,因為我很少像其他顧客一樣坐在店裡,而是自我感覺良好地待在播音間。播音間跟店內大堂只隔層透明玻璃,也看得見外面的狀況,但那種「老子跟你們不一樣」的感覺,就不是外面的人所能瞭解。

「青蘋果」的音響很好,我記得好像是 Marantz ,有兩個唱盤。

那時的 DJ 工作很簡單,就是在兩曲交接時把前一首音量漸漸減弱,後一首音量漸漸加強而讓它天衣無縫就行啦,或者在某些段落加強或減弱音量作作效果,大家比的,是誰聽的音樂比較「高桿」,不像現在的 DJ 要歪戴著帽子,穿著快掉下來的鬆垮長褲,動作誇張地把唱片轉來轉去。

我每次看到「現代 DJ 那樣折磨唱片,都滿心疼。

我們的那個年代,唱片跟寶一樣。

王威寧是個文質彬彬的老煙槍,常常可以見到他戴著深度金邊近視眼鏡,噘著嘴專心一意吹唱片上的灰,連用唱片布擦,都有點捨不得。

那時的「青蘋果」充滿青春活力,螢光燈照出各種迷幻的色彩,音樂震耳欲聾,大堂上方還有個七彩舞台旋轉燈,播放某些特定音樂時,更有紅色警車燈哇哇作響,女侍基本上都是大學工讀生,端東西送往客人桌上時,手上轉著螢光燈下花白白的毛巾,真是帥呆了。

總之,我那時就下定決心,要開一家這樣的搖滾簡餐廳,又有錢賺,又可以把馬子,多好。

退伍後跟家裡拿了二十萬台幣作資本,另外兩位從小玩伴湊了十五萬,就開始作老闆了。

這樣的資本當然無法開成像「青蘋果」那樣的規模,也不太容易在台北上路。我在高雄找了個感覺很不錯的地點,原先是小酒吧,雖然在二樓,可是正好位於塩埕鬧區必經之地,頂讓費也不貴。

可是接手之後不到一星期,就發現自己真是涉世不深,上當了。

原來緊鄰店旁,我原來認為是發財契機的一大片停車場,竟然開始動工建大樓,原先的「加分」當場變成「減分」,鋼筋、磚石建材把店前的走道堵住,所有原先應該要經過店前的人,全部繞道而行。

我這才醒悟為什麼頂讓費這麼誘人?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只好硬著頭皮幹。

我把店取名「新港(Newport)。

我覺得取得很好,因為當年的「新港音樂節」在民謠、搖滾史上有很重要的地位,巴布。狄倫(Bob Dylan)於一九六三年應民謠天后瓊恩 。拜亞茲(Joan Baez)之邀在「新港音樂節」上演唱他那不朽名曲「Blowing in The Wind」,一舉成為民謠界巨擘。

一九六五年時,狄倫在「新港音樂節」舞台上用電吉他演奏,被民謠的死忠基本教義派大開汽水,更氣得主辦者之一、民謠界大老彼得。席格(Pete Seeger)威脅要用斧頭把電纜砍斷。可是,這次卻是狄倫跨越民謠走向搖滾的重要分水嶺。

狄倫那次在噓聲、掌聲交纏中用電吉他表演了Maggie’s Farm 」、「Like A Rolling Stone」、It Takes a Lot to Laugh. It Takes a Train To Cry」,然後有點不爽地下台而去。

不過他隨後又在彼得。亞洛(Peter Yarrow)的要求下重新上台,用木吉他唱了名曲「Mr. Tambourine Man」和帶有告別意味的「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之後有長達三十七年的時間絕跡於「新港音樂節」,直到二零零二年才又上台表演,可是卻似乎別有含意地戴著假髮、假鬍子。

王威寧也認為「新港」這個名字取得很好。可是也就只有我們兩個自己孤芳自賞了,因為後來有好幾位客人跟我說,從外面經過看到招牌,常常會聯想成賣「新港飴」。

我在開店之前,其實對搖滾樂並不算很內行。因為最早期開始聽西洋音樂,也跟那時幾乎所有的年輕人一樣,聽的都是流行音樂。前兩天跟小時玩伴聯絡,跟他說我要去台北聽巴布。狄倫演場會,他說,「那是誰?灰狼(Lobo)、尼爾。戴蒙(Neil Diamond)我就知道」。 沒錯,那時的年輕人,很少有不知道「Me and You and A Dog Named Boo」的。

我比他好一點,那時已經聽了些巴布。狄倫、「深紫(Deep Purple)」、「詹姆斯黑幫(James Gang)」的東西,但並不是很有系統在聽。

現在自己開店,那就真是打鴨子上架,硬碰硬了。

 

     19.新港.1.blog.jpg

     當年的新港民謠、搖滾中心,手扶燈罩的是小雅

 

高雄聽搖滾音樂的環境不輸台北,七賢三路一帶酒吧林立,有很多翻版唱片行,我每次去都買一堆,熟到唱片行的那對姊妹花都經常跑來店裡。

由於開店的資本很緊,很多店內的裝潢都自己來。要嬉皮,哪有比自己動手還更嬉皮的?我跑到專門賣拆船貨的街上找到螢光燈,再去買了螢光漆,就在店裡的牆壁卯起來畫,反正是自己的店,愛怎麼弄就怎麼弄。

那時畫得最得意的就是佔了整面牆的 James Gang  Status Quo ,自己愈看愈覺得氣勢磅礡,感覺十分良好呢。其實說「畫」是有點心虛,只是把唱片封套畫格子照比例放大而已啦。

另外,我在對著街的窗子上畫了 Desire 唱片封套背面的巴布。狄倫。背心, 半敞的襯衫,露出胸前的十字架,若有所思的狄倫,就成為「新港」的店招。

這個時候的狄倫,在我心目中是他最好的時期,也是從他於一九六三年出道以來,第二次創作高峰。這時的狄倫,經過車禍、創作低潮、與莎拉的婚姻逐漸走入絕境,早已不復初始時的青澀,波西米亞得一塌糊塗,作品不失單純本質,但表現的方式卻極其繁複動人。

Desire 裡面的 Hurricane  Joey 都是引發爭議的傑作,其他如 Isis, Mozambique, One More Cup Of Coffee, Oh, Sister, Romance in Durango..都是傳世傑作,押陣的 Sara 更是千古絕唱,我私心裡最動人的情歌。

只不過包括「新港」的開設地點、一般人無法產生正確聯想的店名以及店內裝飾壁畫、還有包括自己在搖滾樂上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心態,從開始就註定「新港」必定走向失敗。

「新港」開張之後,我才深深體會到理想與現實的巨大差異,也才嚐到不跟現實妥協的苦果,但是始終改不了。

那時到店裡來消費的人,絕大多數都是高中的小太保、太妹,他們根本不聽什麼搖滾樂,我的店全名叫作「新港民謠搖滾中心」,但是在他們的理解裡,搖滾就是節奏強的跳舞音樂,他們理解的「搖滾樂」是那時頗為流行的 K C and Sunshine Band Michael Jackson…等等,在我們這些自以為「高桿」的 DJ 眼中完全不入流的幼稚音樂。

我每次接到類似點歌單,就往旁邊一放,他們來催了,我居然會對他們說,「我沒有這些曲子,你們要聽,到別家去」。這樣,怎麼作生意?

幾次以後,有很多顧客就不來了,更糟糕的是,有一批為數大約六、七名小太保、太妹,因為「新港」的生意不這麼好,反而把我的店當作他們打混的基地,沒事就來窩,一來就是大半天,嗑了藥之後東倒西歪,搞得別的客人都不太願意來,可是他們也照付錢,總不能趕人呀。

那時的「新港」,只有美軍軍艦靠港時生意好,可是一個月只一次,頂多兩天,「新港」就每個月只客滿兩天,平常真是門可羅雀,苦撐待變。

不過,那段時間倒是我自己聽搖滾樂最密集的時間,從穿堂到入室到專心研究,全都擠在那一年。

那時有幾個人對我影響大。

有天店裡生意照常冷清,一位客人悄悄進來坐在很角落的地方,我已經習慣不理客人放自己喜歡的東西,記得是 King Crimson  Epitaph。樂音一落,黑暗的角落裡竟然響起孤獨有迴音的掌聲,滿臉鬍渣子的「大正」從陰暗處走出來。

「大正」原先是高雄已經頗有名氣的「滾石(看,人家的名字起得多好)」的 DJ,但是他有些個性,對另外的 DJ 有些意見,就辭職不幹。那天是瞎打誤撞到「新港」。

我們一見如故,「大正」主動提議免費作 DJ 。我得此幫手當然大樂,更樂的是「大正」把他女友「藍萍(呵呵,跟江青同名)」也帶來充當免費女侍,只要我提供吃、喝即可。

隔沒幾天,「藍萍」跟常來店裡的幾個小太妹也混熟,居然說服她們也免費工作,我就把原先雇的人辭退,省掉一大筆開支。

更重要的是,「大正」真的對搖滾樂很內行,經過他的介紹,我又接觸不少新的樂團。那時店裡常放的音樂有 Yes RoundaboutUriah Heep  July Morning James Gang  Funk 49 Deep Purple  Soldier of Fortune 。。。等等,當然像 Eagle  Take it Easy  Hotel California 都是少不了的。

一般說來,「大正」喜歡的音樂節奏感較強,我則比較偏重於旋律,兩個 DJ 互補有無,還確實給「新港」帶來特色,在業界闖出一點名聲,那時高雄最出名的搖滾 DJ,「滾石」的「阿逗仔」就常常在有空時來「新港」坐,只不過對提升店的生意並無幫助。

又有一天,一位穿著海軍制服的也是悄悄進來坐在角落,不一會兒送來點歌字條,我一瞧, Talking Head  Love-a Building on Fire,這是啥玩意?就請「藍萍」去告訴他,「對不起,你點的歌我們沒有,可以換一首嗎?」。

後來條子又送來, Traffic  John Barleycorn Must Die 。我頭都昏了,連被點兩首沒有的歌,還能混嗎?然後又來了, Roxy Music  Remake / Remodel

我面紅耳赤,真的快瘋了,這人是來「踢館」的嗎?

我決定不理他,就只管放我自己想放的,他坐了大約兩個小時,走時過來謝謝我,我就請他坐下來聊,才確定他並不是來找碴,而是真正的搖滾樂迷,只是大家路數不太一樣罷了。

第二天,我就跑去唱片行,把這幾個樂團的唱片全買了,一聽,哇,還真的都是好東西。

他當年在海軍服役,後來常常有空就跑來店裡坐,很多時候是從部隊裡偷溜出來的。我還記得他的名字,向子龍,很多年以後,我在紐約採訪「江南命案」,認識了他的哥哥向拔京,又很多、很多年以後,我回台北報社開會,晚上同事帶我去一個「文化人很喜歡的餐廳」。

到了餐廳門口,我一看餐廳名字,「談話頭」。進了餐廳,布置得相當有特色,店裡放的是搖滾樂,正納悶著,就看到向子龍從樓上走下來,原來他就是「談話頭」的老闆。

我第一次嗑藥、第一次吸大麻,都發生在「新港」。吸大麻之後聽音樂,真是永遠難忘的經驗,音樂很詭異地變得美好清亮,身體似乎變成一個大身歷聲音響,音樂並不自外而來,而是從自己的身體發出去,而且很奇怪的是,周遭的人聲吵雜卻全都像海潮一樣漸漸退去、遠去。這點,我一直沒想通過。

其實在那次之前我已吸過大麻。

那是有次美軍靠港,來店裡消費的美國大兵一定以為我很有辦法,要我帶他們去買大麻。

我哪有門路?硬著頭皮帶他們到七賢酒吧街,才問了第一家,就有兩個看門的小弟說有,然後叫了計程車上壽山公園,兩個人神秘兮兮掏出一根大麻點燃給我們輪流「驗貨」。

我不知道大兵跟他們買了多,但記得兩個混混給了我在當時是筆數目的美金二十元小費。回到店裡,大兵把「戰利品」分給在店裡的其他大兵,也分給我一支,吸完之後大家大眼瞪小眼等「效果」,結果一點反應都無,才知受騙。我到現在想起那些大兵失望的眼神,還覺得頗歉疚。

「新港」苦撐了一年最後還是無以為繼,收掉之後帶著頂讓所得十二萬台幣到台北,第一件事就是買了套 Marantz 音響及一堆唱片,然後才開始找事。

 

19.新港.3.blog.jpg

二十五歲的憤青

 

從一九七七到一九七八年之間,我幹過航空貨運跑機場小弟、保險推銷員、電子錶推銷員,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租了公賣局商展攤位賣玩具、毛衣,開始了跑攤買賣生涯,前後有一年的時間。

一九七八年中,為了不甘心把賺來的錢都送給房東,我開始擺地攤,一天擺三場,早上天未亮就起床趕往菜市場作買菜主婦的生意,中午趕往四平街作女性上班族午餐休息的生意,晚上就到士林夜市、公館夜市或南京西路新光百貨前擺攤。真的很辛苦,還被警察抓過好幾次。

我最記得有次在士林夜市擺攤,那時已在房地產界嶄露頭角的堂妹正好逛到,她蹲下把弄我擺賣的飾品,口中說道,「感覺好奇怪唷,我一個高商畢業生在公司上班,你一個大學畢業生在擺地攤」。我只能很尷尬的硬擠笑容,恨不得有地洞可鑽。

在那段為生活奔忙的日子裡,每天拖著疲累的身子回家,沖個澡,把音響打開,再把唱片放上唱盤聽搖滾樂,就是最大的享受。

這個習慣,幾十年沒變。

變的是,我聽得進耳的樂手愈來愈少。這麼多年來,我的唱片或音樂碟片、影碟,從最高峰的四千多張一路丟捨到現在不足一百片,樂手或樂團也只剩下狄倫、尼爾。楊(Neil Young)、艾瑞克。克萊普敦(Eric Clapton)、Talking HeadKing CrimsonRoxy MusicBlind MelonSantanaAlvin Lee Mountain,以及一些黑人藍調歌手。

很久了,我也已經不再買新的碟片,因為我對搖滾樂的愛好一直停留在那個年代,新世代的音樂對我沒有任何吸引力。

我不確知到了最後,會不會連一片都不留,但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有那麼一天,狄倫將會是最後一位被我刷掉的。

狄倫?該怎麼說他呢?

也許就借用一下克萊普敦的說法吧,「我當初認為他(狄倫)也不過就是個民謠歌手,而且他的吉他彈得簡直沒救了,但奇怪呢?所有的東西(指狄倫不但怪異而且有時走調的嗓音、幾至隨意地步的節拍,當然還有他那在克萊普敦眼中幼稚園等級的吉他)放在一起,就全對了」。

是的,狄倫有如流行樂界的畢卡索,畢卡索的作品,五官、四肢全不在該在的位置,但湊在一起,就全對了,而且還是愈陳愈香的曠世傑作。狄倫也是,他的作品百聽不厭,愈聽愈喜歡。

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冷得要命的一天,我還記得那天晚上瑟縮在南京西路新光百貨前擺地攤,結果一單生意都沒作到,這是前所未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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