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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賺錢的迷思
2017/06/19 00:05:25瀏覽2487|回應0|推薦0

絕大多數人從事傳直銷賺不到錢,不是特殊案例,而是實際情況

直銷產業連6年逆勢成長 營業額衝破800億。如果看到商業周刊這篇的報導,你會認為傳直銷是非常有發展前景的產業,連續六年逆勢成長。但如果看到兩大超商多會賺?7-11加全家營收破2600億的新聞,全台灣所有的傳直銷營業總額,只是7-11加全家營收2600億的三分之一營業額。就可以瞭解台灣傳直銷產業,已經是夕陽產業。自由時報在2016年報導傳銷,新聞標題是”別管那個了!你知道直銷平均年收入這麼低嗎?” 文中指出在台灣從事傳直銷的人數超過200萬人,傳銷商領取的獎金與佣金的平均金額只有34947元,也就是指傳銷商平均年收入約3萬5千元。其中平均1年領1萬元到5萬元的佔最多,有47.9%,真正靠直銷年領超過30萬元的只有0.53%。而這就是真相。絕大多數人從事傳直銷賺不到錢,不是特殊案例,而是實際情況。

增加公司營收的方法只有三種: 1.增加客戶數量2.增加客戶單筆消費金額3.增加客戶消費次數的頻率

無論做任何行業,想要賺錢,就是要有營業額,增加公司營收的方法只有三種: 

1.增加客戶數量

2.增加客戶單筆消費金額

3.增加客戶消費次數的頻率營業額越大。

消費者的人數越多+消費的金額越高+消費次數越多,公司就能夠賺錢。所以,為什麼傳銷公司默許傳銷商大量進貨,原因就在於衝高營業額。假設新進傳銷商加入以按摩浴缸為主打產品的傳銷公司,一套按摩浴缸定價3萬元。要衝高按摩浴缸的營業額,就要給新進傳銷商洗腦,要做大盤商,而不是零售商。大盤商進價是一萬五千元,一次進貨30套,總價45萬元。但可以領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零售獎金及組織獎金。也就是每賣出一套按摩浴缸就能夠賺一萬五千元的獎金。再加上傳銷的複製模式,如果每個新進傳銷商都複製這套賺錢模式,就如同下面有許多的大盤商幫你賺錢。年收入千萬元,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再將商業周刊報導"直銷產業連6年逆勢成長,營業額衝破八百億"的影印資料拿給對方看,特別強調商業周刊是台灣最有公信力的商業雜誌,台灣百業蕭條,但連續六年逆勢成長的產業,只有直銷產業。如果沒有逆向思惟能力,就會被誤導從事傳銷可以賺大錢的迷思。

傳銷的問題就在於沒有門檻、過度競爭、產品價格過高

事實上,做傳銷不僅賺不到錢。如果依照上線的大量進貨、堆貨、排線的模式,家裡放了一堆永遠用不完的存貨。但只要無法將商品銷售出去,大量進貨、堆貨、排線的結果是賠錢而不是賺錢。做傳銷賺不到錢,已經是公認的事實。原因即於僧多粥少。任何人都可以做傳銷,沒有門檻,但也因為如此,所以很難賺到錢。在台灣最賺錢的公司是電信、中油、台電、天然氣瓦斯公司。原因就是獨佔或有有很高的門檻限制,也因為門檻高,再加上是生活開銷的必需支出費用,所以就算是找退役將領或文官擔任董事長,公司依然賺錢。原因在於市場壟斷沒有競爭對手。而傳銷的問題就在於沒有門檻、過度競爭、產品價格過高,大多數消費者會加入傳銷,原因即在於想要透過做傳銷,改善家庭經濟情況,但結果是越做越窮。因為做傳銷賺不到錢,家裡積存了一大堆的存貨。只能夠用免費送人使用的方式將家中的存貨盡快處理。

人民日報三批如新(Nu Skin)涉嫌傳銷、洗腦、吸金

如新(Nu Skin)在大陸推廣傳銷,人民日報撰寫了三篇文章批判如新看“如新”怎樣編織謊言、”再揭“如新”騙局:涉嫌傳銷,洗腦、”三揭“如新”騙局:在美國屢遭處罰。結果就是如新(Nu Skin)被大陸官方定義為從事吸金(老鼠會)不准在大陸經營如新事業。原因在於如新(Nu Skin)的高階傳銷商研發了一套保證賺錢的模式,向傳銷商洗腦,大量進貨、堆貨、排線,要加入的傳銷商每個月都要大量進貨,賺取組織獎金。美其名是大量使用如新(Nu Skin)的保養品,不僅能夠美容、健康,還能夠賺錢。所以如新(Nu Skin)的整個組織網奉行大量進貨、堆貨、排線的模式,推廣商品。所以到大陸之後,雖然大陸禁止從事傳銷,只能夠以加盟店銷售商品,但如新(Nu Skin)將大量進貨、堆貨、排線的銷售模式,在大陸運用。要會員用同樣的方式推展組織。被人民日報批判的結果是股價下滑,如新(Nu Skin)不得不退出大陸市場。

在台灣從事傳銷,年領超過30萬元的只有0.53%。做傳銷還有什麼搞頭

如果大多數人做傳銷,只能夠依靠大量堆貨、排線的方式,才能夠賺到錢。就代表傳銷的經營形態及制度很有問題。如果辛辛苦苦的銷售商品,只能夠賺取不到百分之十的零售獎金。但組織獎金卻高達百分之40以上。傳銷公司的制度是鼓勵傳銷商發展組織而不是零售商品。所以加入傳銷的傳銷商只能夠靠拉下線的方式,發展組織。但有些傳銷商加入之後,不銷售商品,也不使用商品。下線不消費,上線就賺不到錢。所以又想出了信用卡每月扣款的銷售模式,新進人員加入傳銷公司時,成為傳銷商,順帶簽信用卡每月扣款消費同意書。每月扣款3000元,購買傳銷商品,才能夠取得傳銷商領取獎金的資格。有些人不清楚信用卡每月扣款的嚴重性,所以就糊里糊塗的簽下信用卡扣款同意書,做了一年的傳銷,賺不到錢,就申請退出。但一年內已經消費了36000元的價錢購買傳銷商品。美樂家、瘋旅就是每月信用卡消費扣款的代表性的公司。做傳銷要賺錢,就要找尋傳銷公司制度的漏洞。才能夠賺到錢。但傳銷公司可以隨時中止傳銷商的資格及不發獎金給傳銷商。所以與傳銷商糾紛不斷。在台灣的傳銷公司,不管是正派的傳銷公司或吸金公司,都賺不到錢。只是白忙一場。所以不要再相信”直銷產業連6年逆勢成長 營業額衝破800億的廣告用詞”,而是要思考為什麼做傳銷,絕大多數的人,都賺不到錢的真正原因為何?在台灣200多萬人做傳銷,但年領超過30萬元的只有0.53%。做傳銷還有什麼搞頭。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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