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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商代之經濟
2013/08/30 10:52:00瀏覽28|回應0|推薦0
夏桀之暴虐,促使其臣屬諸侯成湯發動革命,推翻夏朝,建立商朝,被視為「第一次貴族革命」。第一次貴族革命,在中國史上固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它表示了王權只要不得民心,其承自天的統治合法性即可被革去。可是,即使不從貴族革命處入手,對於商朝,我們仍可有不同的討論空間。易言之,即商除了貴族革命外,仍有其獨特的價值,可讓我們進行搜尋。本文即意圖從一經濟角度去理解商朝所特有的歷史價值及面貌

商朝的經濟,可謂是上承三皇五帝、堯舜禹等的經濟基礎而來。所以,我們要探究商的經濟,亦宜先了解商以前的經濟狀況為何。中國在商以前,主要是以農業及畜牧業為主。其實,若要推至最前,即中國人最初出現,其所從事之生產為何?則該答以打獵謀生為更近。因按照現時考古發現之所得,在不少中國原始人民聚居之遺址,大批打獵用的器具已然出土,若當時人民非從事打獵,何以會得出這些器具?此乃一證。再者,依世界其他地方的文化發展及人類智商發展之研究顯示,任何地方的原始生產模式必是以狩獵開始,而原始人的智力亦只足夠容許他們進行狩獵,而不能作較複雜的農耕及牲畜管理。若依此而猜想,則我們說中國最原始的生產活動是狩獵,未嘗不可也。

當然,有人或質疑打獵作為一種生產方式,甚至稱它根本不能列入經濟史的闡述中。可是,筆者覺得或應如此看。「何以原始人要打獵呢?他們打甚麼東西為主?他們會不會打獵得到的物多於他們的需要呢?」當我們考量打獵時,我們應問一下自己上述的問題,而不只是思及打獵本身。透過上述問題,我們會知原始人們的一些動機及心態(如知道他們打獵主要是出於謀一己及一家之生的心態,所以他們多數會打一些有毛皮的動物,一來可用來做衣服,一來可用作食物為生等),而這些動機及心態往往是具有普遍性,即不受時空之所限而影響及以後的經濟活動,我們研究及述及原始人打獵,雖就此活動本身言,它不符合一個嚴格經濟生產活動的要求,可是,觀乎原始人進行打獵活動的背後理由,這對我們研究日後的經濟發展仍是有裨益的,因其有裨益,這就值得把打獵放在經濟史的闡述中,故於此先略提一下。

所以,打獵乃中國先祖們最初的活動。因其進行此活動最初的動機乃在謀生命(包括自己及家人)之保全,此意念日後逐步發展在經濟活動中,遂使中國的經濟普遍有一維持自己及他人生命/生活之傾向。

又打獵本身畢竟是常涉及大量和禽獸之生死搏鬥,對於中國先祖們有一定的危險性,於是,先祖們遂謀另一活動方式,以圖一方面減輕打獵產生的危險性,一方面又能得和打獵同等的利益及好處,畜牧業便因此應運而生。

畜牧業,顧名思義,就是和牲畜的放牧有關。既然打獵一物危及生命,何不先捕捉一群動物,再用飼養、繁殖等法令其留有後代,這樣不就是既可長期保有動物,又能減低損失生命的可能?所以,某程度上,畜牧業可說是中國文明上一進步。而畜牧業較之打獵,又涉及更多為動物找尋居所、有系統管理禽獸等技能,此更證畜牧業比打獵在人類文化上更上一層樓。

直至夏代為止,中國的畜牧業皆是極度昌盛的,且曾成為主要的生產方式。到了商代,雖農業逐步佔據主導地位,但這決不代表畜牧業已走向衰微,反之,商代的祭祀多使用數百頭牛、羊以祭,由這龐大的牲宰數字,可反映畜牧業在商代仍然興盛之事實。

畜牧業乃商以前的經濟活動方式,而在商一代,其盛依然,已述。可是,除畜牧外,農業在商以前也已漸漸萌芽。早於夏代,農業已十分興盛,和畜牧業鼎足而立,只是其還未取得主要生產方式的地位。乃至商代,農業成為主要生產方式,而畜牧業次之。可是,大體上,商代經濟仍是源於前代的經濟基礎。

商代的經濟活動主要可分為農、商及畜牧三支,而又雜有手工業。自此以後,中國的經濟活動大體不外此四類,即此而言,可謂商代實為中國的經濟活動定下了規範,確立了發展的基礎。

又如上所言,畜牧業在商代已不如農業般興盛;手工業方面,此時手工業主要是製造有助耕作的農具及用於祭祀慶典的囂物,則手工業也間接依於農業;而商業則以農產品及手工業製品為營商的貨物來源。如是者,則四項活動又非同具相等重要性,而是以農業最為重要,畜牧次之,手工業及商業則在農業的基礎上發展。

有關商代畜牧業的盛況,在前一節已略述,商代天子普遍有祭天之儀式,而每次祭祀,所使用的牛、羊數量幾乎有數百頭,而既有如此多的牲畜可供祭祀使用,則其供養牲畜的事業必已達極為完善之境,此亦依理而推知,足見商代的畜牧之盛。

至於農業上,當時的釀酒事業興盛(從出土的酒器眾多可見),酒於當時主要由米製成,米即為一農作物矣,酒的出產數量既多,此實暗含稻米的產量亦龐大,這可見出商代農業的興盛。又由現今出土的農具分析,我們發現商代是有不同種類的農具被發明的。不同農具的被發明,正反映當時人民從事農業的迫切性。若農業於商不盛,農具的發明必不多,但現在商代的農具被發現的甚多,款式亦甚不同,此又是另一端可見商代農業之興盛了。第三處我們可持以證商代農業之興盛則為曆法。商人創造出曆法,目的則在記錄一年中哪些時候及日子適合農業活動的進行,若商人不重視農業、農業不能普及全國,此實無曆法建立之必要,曆法得以建立,此正支持了商代農業之盛。

當然,最有力見出商人重農的線索,乃為盤庚之遷殷。事實上,由商人多次遷都的原因皆是為了尋找更優秀的土地以供耕作,可見商人重視農業。盤庚時,遷都至殷地,殷地肥沃,適合農業耕作,商人自此不遷,盤庚遷殷表面上雖是首都之遷移,其實質含意卻包括商人重視農業,此也為商代農業興盛之一證。

商代以農業為主要生產方式,配以手工、畜牧等業。但是,吾人當知農業發展至一定水平時,農業即不只可達至自給自足的原來目的,其更可有助補充、滿足他人的需要。舉例言之,甲地的農業生產(假設是稻米)高而乙地低,甲地的稻米產量必有剩餘而乙地的稻米產量則嫌不足,此時,甲地的米即可運至乙地改善、解決乙地缺米之問題,此運送及交易過程便是商業貿易的初型,農業有助解決他人需要也於此可見。

貿易,在商代,必建基於農業之高度發展,而其設立的原初目的即在以己之所有予彼之所無,故中國的商業一開始非一剝削型的商業,而是為人民牟利的福利事業。

初時貿易的形式主要是以物易物,後來,鑑於交易物品之數量龐大,蔬果等物也難以長期保存,於是,商人遂發明了貨幣,時有所謂貝幣(以貝殼製成之貨幣),作為貿易的交易媒介。農業的發達,驅動商業的蓬勃,又商業蓬勃使商業制度更具規模。此一方面可說是對商代經濟特色的描述,然另一方面也是商代在經濟上比前代更進一步的地方。

總括而言,商代一方面承接夏代的主要生產活動-畜牧業,一方面又積極發展農業,使之成為全國最主要的生產方式。而隨著農業發展達至高度的水平,不同的農業器物,如酒器、農耕工具等被發明,間接促成手工業的興盛;商人又以自己所剩的農作物通過交易方式接濟缺乏的他人,商業也因而昌盛,有商一代之經濟約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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