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8/30 10:56:00瀏覽81|回應0|推薦0 | |
戰國末年,戰亂頻仍,農業生產大受破壞。加上列國並立,此亦不利於商人謀取利益。當時,不少農民及商人基於經濟之考慮,遂渴望全國能盡快統一。終於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掃平六國,一統海內。然而,秦始皇雖一統天下,他卻需面對戰國遺留下來的若干經濟問題(或難局),約言之,共下列四點。 (一)農業之重新整頓:雖然戰國時期各國皆施行法家式的變革,急耕厲戰,富國強兵,但隨著戰國末年戰亂之轉趨激烈及殘暴,不少農地已被戰爭破壞,成丁又因被徵出戰,使農民之數目大減,農民也因戰亂而錯過耕作時間,農業因此大受破壞,農民也因此欲渴望統一,以避免農業之進一步被打擊。秦始皇之一統既本農民之求保護農業之心而來,他自需對農業作一番整頓,加以恢復。 (二)貨幣之統一:戰國商人之所以支持秦之統一乃由於當時列國並立,而列國使用不同之法定貨幣,令他們每至別國貿易皆需兌換貨幣,造成困難所致。秦之統一,某程度上也是商人渴望統一貨幣所致。「如何令貨幣統一,以便利商人?」乃秦之另一經濟問題。 (三)關隘之拆毀消除:各國之關隘令商人無法自由至各地通商,造成地域上的阻隔,秦統一以後,自要對各地關隘加以處理,以滿足商人的要求。 (四)度量衡之統一:戰國時期,七雄並起,列國使用之量度單位各不相同,秦自孝公用商鞅變法後,雖統一了全國之度量衡制度,但此僅限於秦國之境內,未及其餘之六國。秦統一後,基於商人的要求,其亦需把統一度量衡的政策普及至全國。 明白秦始皇所面對的來自各方面的經濟訴求(主要來自農民及商人),我們即可論述秦始皇施行之經濟政策。秦始皇之經濟政策主要有下列數項: (一)統一貨幣:禁止戰國時列國所使用的龜、貝、玉等貨幣,而以金、銅為全國通行之貨幣。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銅錢為下幣,以半兩為單位。 (二)拆毀城廓:對於各國於不同地理險要地帶所設置的城廓、關隘,加以掃除,所謂「拆毀城廓,決通川防、夷平險阻」。 (三)統一度量衡:將原本施行於秦國的統一度量衡之政策普及於全國,使全國有劃一的量度單位,便利商人。 (四)繁榮首都:將東方富豪十二萬戶遷至首都咸陽,以繁榮首都。 上述四項政策中(一)、(二)及(三)皆是對治當時商人的訴求,處理當時代所出現的經濟問題。至於(四),則其雖是一經濟政策,但其背後實更有一政治目的:始皇欲防止東方富豪和六國遺民聯合,前者給予後者經濟支援以使後者可反秦,它更近一政治政策。 然而,縱觀四項政策,我們不難發現秦始皇完全未有安頓農業之政策。中國自商以來一直以農業發展為主要生產活動,秦始皇當不能不知農業生產之重要,何以始皇自統一後一直未有恢復農業之政策?此可透過秦之立國精神處加以解釋。 秦自商鞅變法以來即以法家為其政策之指導思想,法家之主要特色為求快捷見速效,則求速效可算是秦國精神之一部份。又秦國僻處西隅,和戎人為鄰,不得不生出強捍暴力之風,強暴亦是秦之精神。此二精神之結合,在戰國時,使秦能急速富強,掃平六國。可是,在統一後,此精神當如何展現呢?沒有國可被滅了,沒有目標要再追了,於是,秦始皇遂將強暴精神施於六國之遺民上,嚴加控制;求速效之精神用於快速建築各項大型建設上,將人民勞役至極點。中國人口大多數皆是農民,既因秦之重速效及貴族習氣驅使以從事大型建設,其自不能從事農業,此自不待言。秦始皇亦因求快求速之眼光,往往只見長城之可防匈奴、疏竣鴻溝及鑿靈渠之有助水路運輸,不見收成較慢、成效較不顯著之農業之重要。結果,在上者不重農,在下者也沒法為農,偶有怨言,也因秦法嚴苛,不敢申說。有秦一代,農業因而不如戰國末年農民之所想望,此亦種下後來劉邦一路以農民為主之反秦力量。 當然,有人或謂:「法家不是重農抑商,並強調因應時勢而調整政策嗎?」然而,我們當知此只是韓非之理論,秦始皇能否完全本韓非之想法落實於現實乃另一事。再者,即使如韓非所言,法家重農當初也只是為了令國家富足,繼而令國家可養兵打仗。併吞他國乃法家重農之最終目的(當然法家也可因其他理由重農,但主要理由/首要理由仍在此)。六國統一,農業已再沒有利用價值了,即使本法家立場,秦也未必重視農業。 由於秦之未能重農,多把農民用於不同之建設上,勞役他們,此令農民出現不滿之情緒。加上始皇不久病死沙丘,六國遺民於二世元年以後相繼反叛,農民於是亦乘機加入反秦行列。其中劉邦為首的反秦力量,因劉邦及其部下多是平民出身,故農民的數目也較多。歷子嬰出降及楚漢之爭後,高祖得國,西漢建立。西漢乃中國歷史中具有平民氣息之朝代(因開國之高祖為平民故),它得以建立,似亦源於秦之經濟政策未能滿足農民之需求所致,由此又可再證經濟影響政治。 西漢高祖乃一平民出身之皇帝,深知農民之心意及民間疾苦,其自不同於始皇自始至終皆為一貴族,和平民有距離。在經濟措施上,高祖一方面輕徭薄賦,鼓勵農業生產;一方面又興修各地水利,促進農業發展。鑑於商人之勢力漸大,恐令國人重末輕本,高祖又對商人採取制抑之措施。商人及其子孫不得為官,也不可衣絲乘車。然而,高祖之抑商止此,並未從商人之利益之削除上考慮(此和後來漢武帝之抑商政策已大不相同)。 高祖後又有文帝,其仍主重農之政策,文帝曾下詔:「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籍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皇帝親自下田耕種,一方表示皇帝重視農業,一方也能使農民不致棄農從商。文帝又把稅(即田租)定為十五稅一,比孟子的理想之稅「什一之稅」還輕,體恤農民。商業上,民間土地買賣仍合法進行,土地私有;商人仍可從事商業置富,繼續購置田產,不受政府之嚴格限制(這和文帝時以行黃老無為而治有關)。經濟政策仍一承高祖。景帝即位,又下詔:「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廟秶盛祭服,為天下先」,稅為三十稅一,稅收更輕,商業則仍採不干預政策。高祖至文景可說是一脈相承,一面重農,一面又只是名義上/儀節上抑商,農、商在漢高、文、景之治下同享利益,西漢初年因而得以致治。 可是,土地兼併之日趨激烈、人民思想之越傾以利計、佃戶數目之上升、私人鑄幣之令貧富懸殊,也隨著西漢初年之昇平日子而來臨,卒有漢武帝之重農抑商政策出現。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