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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裁汰僧尼:高祖對佛教之取態
2013/08/31 05:31:00瀏覽3|回應0|推薦0
後世史學家每以李唐為一胡化漢人所建立之政權,因而以為李唐支持佛教(因佛教為一西來之胡教),實則不然。此在高祖對佛教之取態中可見一斑。

有關高祖對佛教之取態,我們又可從武德九年的一件事中見出。且說武德九年四月,太史令傅奕上疏請除佛法。

太史令傅奕上疏請除佛法曰:「佛在西域,言妖路遠;漢譯胡書,恣其假托。使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賦。偽啟三塗,謬張六道,恐心曷愚夫,詐欺庸品。乃追懺既往之罪,虛規將來之福;佈施萬錢,希萬倍之報,持齋一日,冀百日之糧。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憚科禁,輕犯憲章;有造為惡逆,身墜刑網,方乃獄中禮佛,規免其罪。且生死壽夭,由於自然;刑德威福,關之人主;貧富貴賤,功業所招;而愚僧矯詐,皆云由佛。竊人主之權,擅造化之力,其為害政,良可悲矣!降自羲、農,至於有漢,皆無佛法,君明臣忠,祚長年久。漢明帝始立胡神,西域桑門自傳其法。西晉以上,國有嚴科,不許中國之人輒行髡發之事。洎於苻、石,羌、胡亂華,主庸臣佞,政虐祚短,梁武、齊襄,足為明鏡。今天下僧尼,數盈十萬,剪刻繒彩,裝束泥人,競為厭魅,迷惑萬姓。請令匹配,即成十成餘戶,產育男女,十年長養,一紀教訓,可以足兵。四海免蠶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則妖惑之風自革,淳樸之化還興。竊見齊朝章仇子佗表言:『僧尼徒眾,糜損國家,寺塔奢侈,虛費金帛。』為諸僧附會宰相,對朝讒毀,諸尼依托妃、主,潛行謗讟,子佗竟被囚執,刑於都市。及周武平齊,制封其墓。臣雖不敏,竊慕其蹤。」(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一)

細心分析傅奕之奏疏,我們可知其要求除去佛教之理由如下:

第一,他認為佛教來自西方,其經籍之內容有歪倫常,亦嚴重打擊國家之經濟基礎,所謂「使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賦」,故當除去。

第二,佛教提倡懺悔、佈施以得福報,此不免令人心起功利心,且妄求功德。總之,社會之風氣會被佛教所敗壞。

第三,佛氏信徒有「不憚科禁,輕犯憲章」以「妄求功德」,亦有「造為惡逆,身墜刑網」,透過在「獄中禮佛」以求「規免其罪」者。國家之法令、人主之權威受到佛教嚴重的挑戰、威脅。

傅奕之理由,大體不出民族本位、重視綱常倫理、良好社會風氣之建立、法令之施行等前設,其並未從宗教門戶上要求除去佛學,此乃中國從未出現「宗教衝突」之故。又其理由亦非從義理上立論,其只可排佛教,非辟佛也。真正能從義理上排佛者,直須待至宋明儒之出現。

傅奕雖要求除佛,但佛教經文帝提倡後,畢竟已深入人心。加上,佛教乃一文化、宗教之派別,滲透力極高,非可被一時之政治壓力所打跨。於是,當高祖令百官討論除佛一事,朝臣之反應頗有呈兩極化之現象。

上詔百官議其事,唯太僕卿張道源稱奕言合理。蕭瑀曰:「佛,聖人也,而奕非之;非聖人者無法,當治其罪。」奕曰:「人之大倫,莫如君父。佛以世嫡而叛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蕭瑀不生於空桑,乃遵無父之教。非孝者無親,瑀之謂矣!」瑀不能對,但合手曰:「地獄之設,正為是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一)

大體上,太僕卿張道源支持除佛,蕭瑀則反對除佛。而由蕭氏合手一舉動,我們更可見他為一虔誠之佛教徒。至於傅奕,其曰「人之大倫,莫如君父」云云,此仍是傳統儒家之遺教,其為一儒者可見矣。

傅奕提出除佛之論,可謂為日後唐中葉韓愈辟佛的先聲。然而,傅奕所傳承之儒學精神,仍近於兩漢儒學(重陰陽五行、好談災異,以宇宙論為中心),而遠於孔孟、宋明儒學(重心性、成德工夫之實踐)。此在其「職在占候」一事可見。

傅奕性謹密,既職在占候,杜絕交遊,所奏災異,悉焚其稿,人無知者。(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一)

重視心性之學的儒者一般具有較少的經世之志趣,胸懷亦較豁然洒落,更不好言天降災異。然而,傅奕卻著重經世、胸懷較謹慎細密,且好言災異,以此為職業。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傅奕為一承傳兩漢儒者精神的大臣。

話說回頭,高祖亦厭惡沙門、道士逃避征徭,不守戒律,以及寺觀帶有商業的成分。其於是下詔裁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

上亦惡沙門、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皆如奕言。又寺觀鄰接廛邸,混雜屠沽。辛巳,下詔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一)

不過,高祖又非欲作徹底的趕盡殺絕。其下令佛、道之「精勤練行者,遷居大寺觀,給其衣食,無令闕乏」,只罷佛、道之「庸猥粗穢者」。又於京師「留寺三所,觀二所,諸州各留一所」。這些皆有為佛、道之盛行留有餘地。

其精勤練行者,遷居大寺觀,給其衣食,無令闕乏。庸猥粗穢者,悉令罷道,勒還鄉里。京師留寺三所,觀二所,諸州各留一所,餘皆罷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一)

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曾有滅佛之舉,然此不免趨於極端,不合中道。高祖有鑒於隋末佛教之大盛,因而不刻意廢大量政治之力以打擊佛教,此舉可謂高明之至,亦能挽太武帝、武帝排佛之過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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