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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愛,為什麼要反?
2013/11/06 12:24:52瀏覽1186|回應2|推薦2

因為愛,為什麼要反?

 

這幾天,名人們贊成或反對多元成家的討論成焦點,其中一位名人說出的「同志為什麼不能反?」深深打擊到我的心,這讓我困惑了起來,追本溯源,同志就是「愛」上同性別的人,何以至此,「愛」成為反對的理由了,若照這個說法下去,任何的「愛」,都「為什麼不能反」。

 

我能想像,該名人是想透過這句話,告訴社會大眾,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既然有人支持這族群,那為什麼不能有人反對這族群。只是,同志這族群,為什麼要反?

 

這件事情,聽起來就很像台灣社會中,所謂的「藍綠歧視」,每個人因為政治傾向的不同,而互相歧視,「綠營的人為什麼不能反?」

 

只是「尊重」還是「反對」,你可以自由選擇,但是前提是,你反對的有沒有道理?

 

在這個異性戀主導的社會中,同性戀相較成為異數,但只是愛的性別不同,就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的待遇嗎?如果「愛」一個人有罪,那麼「愛朋友」、「愛同學」、「愛家人」、「愛老師」、「愛同事」等,不就通通有罪,難道「愛」只是男生愛女生、或是女生愛男生的權利,或是只有血緣關係的親屬才能互相愛嗎?非血緣卻有生養關係的親屬不能互相愛嗎?

 

(在這個藍色執政的社會中,綠營人事相較成為異數,但只是政治傾向的不同,就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的待遇嗎?如果政治傾向有罪,那麼「愛甘地」、「愛歐巴馬」、「愛柴契爾夫人」、「愛安倍晉三」等,不就通通有罪。)

 

總結來說,因為「愛」,為什麼要反?

後話

我不相信郭采潔反同志,甚至也認為她支持同志享有應有的權利,她應是對於伴侶制度與多元成家這兩方面,在法令上的制定、探討仍有討論空間,而挺身而出。

 

花了點時間研究了多元成家的方案,其中伴侶制度與多元成家,出發點與立意都是好的,我也支持,但提到修法時,許多細節、配套就值得好好商榷。

 

舉例來說,如伴侶制度雖然是取代婚姻制度的另一條法則,但若能單方面解除伴侶契約,對於另外一方也少了保障,「想要享受法律帶來的保護,也要付出法律帶來的束縛」。

 

樂見因為郭采潔的言論,讓更多人重視這個法案,也能提出更多的討論與關注,讓這個法案的制定能夠更完善、更符合多數人的需求,也希望伴侶聯盟能以開放的心態,與社會大眾溝通之,而非以「支持或不支持」的二分法來面對。

 

但也希望郭采潔,能夠說清楚觀點與看法,提出理性的想法與內容,提供大眾理性討論與辨證的空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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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rumans&aid=9362087

 回應文章

阿呆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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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18:46
只能說,同志們,革命尚未成功......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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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08:02

剛寫了一篇文章,和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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