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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2 10:46:01瀏覽1528|回應0|推薦0 | |
前兩天路過一所大學前的影印店,因為出國在即,需要影印一些證件,於是便順道進入了影印店準備影印。
當日影印店聚集了不少的同學,而且店中的5台影印機均忙碌的在工作著。 我心想,大量影印的行為,可能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 於是,返回住所後,我立刻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站查詢,發現對於影印教科書之行為,如果不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規定,確實會侵犯他人著作權。於是趕緊寫下此篇文章,希望朋友們看見了,千萬要小心啊! 以下是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非法影印教科書的法律責任之說明: (一) 影印是重製的方法之一,未經授權影印教科書,又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時,就是非法重製他人著作的侵權行為。 (二) 非法影印教科書時,學生如果交由影印店代為影印,由於影印店是以影印為業的營利單位,不管影印多少份,金額是多少,只要權利人提出告訴,都必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三) 如果學生自己從事非法影印教科書的行為,要負民事責任,如果權利人進行告訴,也有刑事責任。對於學生非法影印的行為,提供影印機的圖書館或自助影印店如果知情的話,有可能成為侵害重製權的共犯或幫助犯,在這種情形下,當然也免不掉要負民、刑事責任。 其他相關內容請前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查詢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3479&guid=5fca9c4e-2617-47f1-8c6b-e5ee4bb6a23d&lang=zh-tw 【溫士凱提醒您】 著作權保護,由你來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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