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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首批律師事務所 福建試點
2010/12/27 01:52:26瀏覽327|回應0|推薦0

2010-12-26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福建省司法廳今天在福州舉行首批台灣律師事務所駐福州、廈門代表機構(試點)頒證儀式,台灣葉大慧律師事務所、冠綸國際法律事務所、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等7家獲執業許可證。

     新華社報導,大陸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在頒證儀式上表示,首批台灣律師事務所試點代表處正式設立,象徵兩岸律師業進入實質性的交流協作階段。希望透過與台灣律師的合作,為大陸企業赴台投資、經營發展提供服務

     趙大程指出,大陸允許台灣居民參加大陸司法考試,取得資格後可在大陸從事律師。台灣考生已參加3次大陸司法考試,共2030人報考,142人通過,8人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證並在大陸執業。

     台灣葉大慧律師事務所律師葉大慧是多家大陸台商的法律顧問。他表示,看好大陸法律服務市場,兩岸經貿、文化交流的不斷深入,為台灣律師事務所開拓大陸市場創造廣闊機會。

     首屆海峽論壇於20095月在廈門舉行,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宣布,許可台灣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台民事法律諮詢服務等措施。

     福建省司法廳於20109月頒布相關實施辦法,正式啟動試點工作。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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