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又傳過勞死 台大主治醫師家中猝死
2010/12/24 16:50:41瀏覽752|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2010.12.24

  台大醫院上月驚傳兩位中壯年醫師因病倒下,其中,神經內科主治醫師陳至全在家中猝死,醫院員工傳言他疑似過勞死;另一位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曾勝弘在工作時倒地,幸經搶救目前已康復。

  台大醫院員工說,41歲的陳至全醫師,是治療結節性硬化症的專家,獨居台北,上月某日,他未到班,醫院打他的手機也沒有人接,後來才發現他已猝死家中,讓同事很震驚,有人說他疑因過勞致心臟病發作而不治。

  陳至全醫德醫術兼備,突然過世,令病患十分不捨,結節性硬化症協會全體家長與患者,還在網路為文哀悼他,感念他的付出。

  在陳至全驟逝沒多久前,55歲的台大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曾勝弘,也在醫院工作時,突然昏倒,就近緊急送往醫院內加護病房,由台大葉克膜(體外循環維生系統)團隊搶救,總算救回一命,現在已康復,院內員工也盛傳可能是心臟病導致昏倒。

  台大副院長何弘能說,不管是醫師或一般人,平常都應注意身體健康,才不會發生意外。

勞委會:醫師不適用勞基法 可申請勞保給付

2010-12-24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李人岳】

  台大醫院陳姓醫師在家中猝死,醫院員工傳言疑似是過勞死。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在這起個案中,台大醫院員工受到公保保障。不過對於整個醫界而言,目前醫師還沒有適用勞基法,因此沒有辦法適用勞基法規定的加班時數等規定。由於醫師可加入勞保,因此還是可以根據勞保,申請職災給付。

  台大醫院神經內科陳姓主治醫師在家中猝死,對於醫師的猝死是否也可能構成過勞死?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在這起個案中,台大醫院員工受到公保保障。不過對於整個醫界而言,由於目前醫師還沒有納入適用勞基法,因此無法根據勞基法規定的加班時數來主張權益。不過由於醫師可加入勞保,所以可以根據勞保申請職災給付。

  郭芳煜進一步解釋,如果投保勞保的基層醫師發生職業災害,由於不適用勞基法,所以不能向雇主要求補償,但可以根據勞保提出職災死亡的給付要求,如果不滿意勞保局的審定結果,一樣可以依照程序向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申訴。

  郭芳煜指出,雖然醫師不適用勞基法,不能根據勞基法所規定的加班時數等規定主張權益,不過「職業病鑑定委員會」的審議過程是根據「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以及專家判斷,和勞基法的規定完全沒有關係。

  面對過勞死案例層出不窮,郭芳煜表示,勞委會已經修正「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大幅放寬過勞死的認定標準,不過國民黨立委侯彩鳳還是質疑,醫師無法適用勞基法,在面對職災的潛在威脅時,恐怕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過勞死/放寬認定標準 在家工作也算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2010.12.24

  勞委會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對於愈來愈多人把工作帶回家,勞委會表示,只要醫師依據指引判定工作負荷過重,就算發病地點不在公司,一樣可認定為過勞死。

  勞委會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指出,新公告過勞死認定標準,將職業病舊制規定「工作場所的猝發」拿掉,改成「職業負荷」,也就是說,未來過勞死的認定範圍將不限工作場所發生,「在家工作也算加班」。

  傅還然說,工作負荷情形由職業病醫師判定,因企業作業型態改變,「勞工或家屬只要能證明是在家工作」,醫師都會納入評估,若判斷是因為工作而導致病發,都算過勞死。

  舉例來說,勞工半夜發電子郵件處理公務,如果不幸過勞死,可依據電腦紀錄、電子郵件為事證;且雇主承擔舉證責任,若無法提出反證,就採信勞工說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pa285&aid=4728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