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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2 14:54:19瀏覽1388|回應0|推薦0 | |
一年沒頭路 免費職訓領津貼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2009.3.12 是否延長失業給付,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態度保留,不過她同意立委建議,以行政命令,讓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享有免費職訓、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津貼、臨時工作津貼等措施,最快 立委林鴻池昨天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質詢說,長期失業者是弱勢中的弱勢,勞委會應將失業超過五十三周(約一年)以上者,也納入就服法第廿四條規定的「加強照顧特定對象」。王如玄當場表態,願意以行政命令將「長期失業者」也納入照顧範圍。 王如玄說,勞委會就服法第廿四條正面表列的只有「負擔家計婦女」、「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原住民」、「生活互助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考慮到長期失業者。 對於林鴻池的建議,勞委會同意立即用行政解釋將「長期失業者」納入。 未來長期失業者可享有的優惠,包括免費職訓、職訓生活津貼(投保薪資六成、六個月),求職交通津貼(一年四次、每次五百元),臨時工作津貼(每小時一百元)、僱用獎助(補助企業每月一萬元,最長一年)等。 僱長期失業者 補助加碼 【經濟日報╱記者黃依歆/台北報導】2009.3.12 勞委會為救失業再釋利多,預計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11)日指出,長期失業者將可比照特殊身份族群,領取職訓生活相關補助,根據統計,以往領取相關就業職訓津貼人次約有2萬人,勞委會評估目前長期失業者約9萬人,這些人在被納入補助對象後,最快4月起受惠。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特殊身分者如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中高齡人士等等,才能夠參加免費職前訓練、領取相關津貼,但勞委會昨天宣布,將擴大對象至所有失業達一年以上的勞工。也就是失業53周以上、約一年的失業者,未來除免費職訓,若企業聘僱這些失業者,同樣可享補助。 長期失業勞工除了將有求職交通津貼一次500元,一年至多四次補助,還有臨時工作津貼一小時100元、一個月至多176小時的補助。 至於失業給付是否延長議題,王如玄在上周行政院指示後,昨天首度針對失業給付研議延一年做出解釋,表示目前此案僅在「授權條文」階段,能否實施還需再評估。 王如玄說明,周五要定案的「授權條文」是要在法規中訂立必要時能延長失業給付期規範,授權由原訂六個月延長,但不代表現在就要延長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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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